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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关于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
期一)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 8 号云南红塔塑胶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46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5,460,933 股,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5.4225% ( 截 至 股 权 登 记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971,279,15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674,288 股,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
和李晓华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78,318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
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该部分增持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65,526,550 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195,500,4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8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42 人,代表股份数
量 49,960,5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44%。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43 人,代表股
份数量 50,087,6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7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
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5,041,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8293%;反对 146,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0.0596%;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9,91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6475%;反对 146,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922%;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603%。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含)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5,236,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084%;反对 16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0.0690%;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9,862,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513%;反对 16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381%;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1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含)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327,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6.2791%;反对 9,04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3.6868%;弃权 8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0,954,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81.7654%;反对 9,049,561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8.0675%;弃权
8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6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律师、孟怡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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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十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