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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6-12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20,451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0,362,64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139号《深圳市
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382,955.9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108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
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47,500.00 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
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 25,000.00
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 22,500.00 万元。公司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
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
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原计划使用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资金金额          金额             金金额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1                                    116,036.26        68,536.26         71,212.21
     新建项目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2                                          0.00        25,000.00         25,068.20
     二期项目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3                                          0.00        22,500.00         14,572.19
     三期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2.84
             合计                    136,036.26       136,036.26       130,855.44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30,855.44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8,038.84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暂时补流
    8,000.00 万元。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
                                   100,000.00           80,000.00                28,234.28
密结构件项目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       100,000.00           70,950.00                30,275.87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100,000.00           80,000.00                11,209.41
(三期)
科达利年产 7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
                                   100,000.00           80,000.00                23,969.76
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37,061.70                37,119.01
               合计                440,000.00          348,011.70               130,808.34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30,808.34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219,567.69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理财余
    额 45,000.00 万,暂时补流 106,183.00 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 114,183.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合规。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
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一年期 LPR 贷款利率 3.45%测算,
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3,45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过去十二个月
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
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
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

    五、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
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
门沟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