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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荣技术: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14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 5 号国
人通信大厦 A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50 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
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
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
通信大厦 A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2.01   《关于选举李花香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2.02   《关于选举朱定茂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1、上述提案 1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 已经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2、上述提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需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
午 16:30 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通信大
厦 A 栋 10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通信
大厦 A 栋 10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25865177
    (4)传真:0755-25865538
    (5)邮箱:public@chitwing.com
    (6)联系人:李炳乾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
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
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
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
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
累积投票议案
                                                              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2.01    《关于选举李花香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2.02    《关于选举朱定茂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的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累积投票提案的每个项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