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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宠股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08-20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证券代码:002891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后续能否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方案,本
员工持股计划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若
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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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烟台中宠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骨干员工。参加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62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8人,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而定。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
核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名单、分配份额进行调整。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郝忠礼先生向员工提供的借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
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
底等的安排。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中宠股份A股普通股股
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将通过非
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给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不超过446.3858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29,411.4137万股的1.52%(因公司处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所称股本总额或总股数为截至
2024年8月16日的股份数量,下同)。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
拟设置预留股份88.9858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数的19.93%。预留份额暂由



                                     3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郝忠礼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所需资金,郝忠礼
先生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等)。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后,预留部分将与首次授予部分一同非交易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
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
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各锁定
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
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持股计划进
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
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
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
额进行分配或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非交易过户至持有
人个人证券账户。
   8、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含预留)为10.00元/股。在本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公司
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9、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将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
理,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4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且已采
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0、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前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一致
行动关系。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
划。监事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
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5
                                                             目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释义..................................................................................................................................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标准及持有情况 .................................................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 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 13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7

七、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的情况 ................................................... 17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8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21

十、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 26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7

十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27

十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28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 29




                                                                 6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中宠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本
                           指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指
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案)》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
持有人                     指
                                同)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中宠股份 A 股
标的股票                   指
                                普通股股票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
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标准及持有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8
      2、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骨
干员工。
      所有持有人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62
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8 人。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
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
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所获份额占本   所获份额对
                                              拟持有份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持股计划   应股份数量
                                                (万份)
                                                           总份额的比例   (万股)

  1       江移山       董事、常务副总裁          120          2.69%           12
  2       董海风         董事、副总裁            120          2.69%           12
  3       张蕴暖         董事、副总裁            180          4.03%           18
  4       朱红新              副总裁             110          2.46%           11
  5       肖明岩              财务总监           100          2.24%           10
  6       刘淑清              副总裁              80          1.79%           8
  7       接元昕              副总裁             140          3.14%           14
  8       任福照          董事会秘书              80          1.79%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共8人)           930         20.83%           9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骨
                                                2,644        59.23%         264.4
         干员工(不超过54人)
                   预留份额                    889.858       19.93%        88.9858
                     合计                    4,463.858       100.00%       446.3858
      注:1、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
预留88.9858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数的19.93%。预留份额暂由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忠礼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所需资金,郝忠礼先生不享有
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等)。预留份额在


                                          9
分配前,不具备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
基数。
   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份额分配、考核要求、
解锁安排等)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
份额的参加对象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若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份额在存续期内仍未完全分配,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及对应公司股
票权益的处置事宜。
   预留份额分配完成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
有份额占草案公告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视为其自动放
弃相应份额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有权直接调减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或授权管理
委员会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将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
的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若重新分配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
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重新分配后,单个员工所获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中宠股份 A 股普通股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 年 4 月 14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



                                     10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
回购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2)。
    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3 日、2023 年 7 月 4
日、2023 年 8 月 2 日、2023 年 9 月 6 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2023 年 11 月 3 日、
2023 年 12 月 6 日、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本次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此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计 4,463,858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294,114,032 股的 1.5177%,最高成交价格 26.08 元/股,最低成交
价格 20.02 元/股,涉及成交总金额 99,158,676.0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
案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
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本 员工持 股计划 草案 公 告日, 公司回 购专用 证券账 户持有 公司股份
4,463,858 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郝忠礼先生向员工提供的借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
工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以持有人实际出资为准。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
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
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的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11
    1、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0.00 元/股。
    2、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购买价格为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
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8.71 元的 50%,为 9.36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8.67 元的 50%,为 9.34 元/
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
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购买价格的合理性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及骨干员工,该部分人员参与公司治理及战略方向制定或承担公
司重要工作。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合理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
的激励,能够激发参加对象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促进公司与公司员工、股东的
整体利益平衡发展、持续提升,同时能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
争能力,从而推动激励目标得到可靠的实现,实现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参考了公司经营情况与市场实践,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
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加对象激励作用的目的,综合考虑员工出资能力、激
励力度、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等多种因素后,公司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
票的价格确定为 10.00 元/股,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励员工,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12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446.3858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
总额 29,411.4137 万股的 1.52%。具体持股数量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
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
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公司应当至迟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
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本员工
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
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具体的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点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40%



                                      13
                    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第二个解锁期                                                           3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第三个解锁期                                                           3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
   注:上述“解锁比例”为解锁股份数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相应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
    锁定期内,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
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对于持有人实际可解锁标的股票,
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益处置和分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安排择机出售全部或部分可解锁标的股票,并
进行收益分配。
    (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安排将可解锁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非交易过
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
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
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相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
锁定期的设定可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
员工、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进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兼顾激励效果和公司股东利益,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
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指标,以达到公司及个人考核指标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解锁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当前的发展战略,境内、境外业务相关人员所产生效益的考核标准存
在差异,故而在业绩考核的设置上,将上述两部分人员进行区分考核。虽然两部分
人员的考核指标不尽相同,但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都遵循激励性与约束性对等的原
则。



                                        1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条件。
     (1)境内业务所属的参与对象不超过 37 人,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6 人。按下述要求进行考核:以 2023 年境内营业收入或归母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
每个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境内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B)进
行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完成情况分别对应的系数(X)、(Y)核算解锁比例。
                            对应考核年度境内营业收入定比             对应考核年度
                  对应考              2023年增长率           归母净利润定比2023年增长率
    解锁期
                  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4年           30.00%           27.00%        28.64%         25.78%
    第二个      2025年           62.45%           56.21%        67.24%         60.52%
    第三个      2026年          103.57%           93.21%       101.54%         91.39%
        考核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对应考核年度境内营业                   A≥Am                         X=100%
  收入定比2023年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