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14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 A11 栋
1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
1.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
2.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
3.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00
2024-2025 年业绩指标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 2038 号鹏鼎时代大厦
A 座 30 层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韩女士
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0755-33818102
电子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 2038 号鹏鼎时代大厦 A 座 30
层
5.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8
2、投票简称:鹏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
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
1.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
2.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
3.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00
2024-2025 年业绩指标的议案;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