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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箭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和茂街333号 公司八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继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有 7 人,代表股份 71,333,37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9.385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1,333,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385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 人,代表
股份 2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汤士永律师、丁旭巍律师以现场
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
变更提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3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98%;
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333,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98%;
反对 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333,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98%;
反对 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333,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98%;
反对 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333,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98%;
反对 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134%;反对 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68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333,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98%;
反对 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7.01 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楼继勇 2024 年度薪酬》
    本议案关联股东楼继勇先生回避表决,所持股份43,26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28,07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4%;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

    7.02 审议通过了《董事、总经理陈镭 2024 年度薪酬》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镭先生回避表决,所持股份27,72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43,61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

    7.03 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涛 2024 年度薪酬》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涛女士回避表决,所持股份168,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71,165,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8%;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

    7.04 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健 2024 年度薪酬》
    本议案关联股东何健先生回避表决,所持股份149,107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71,1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8%;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

    7.05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邓菊秋 2024 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71,33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98%;
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6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夏雷 2024 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71,33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98%;
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7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唐军 2024 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71,33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98%;
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8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罗太容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1,33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98%;
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9 审议通过了《监事刘成梅 2024 年度薪酬》
    本议案关联股东刘成梅女士回避表决,所持股份36,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71,297,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8%;反对 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10 审议通过了《监事吴碧芸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1,33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98%;
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3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98%;
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134%;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68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33,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98%;
反对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汤士永律师、丁旭巍律师现场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