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11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112)。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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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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