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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征和工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4-01-09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0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首发限售股的股东 4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6,56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9.186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10 号)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50,000 股。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21〕17 号)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 61,3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1,750,000

 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1,75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 57,612,8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474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137,18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256%。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为 56,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1865%。



                                      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4 名,分别为:青岛魁峰机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魁峰机械”)、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金硕投资”)、青岛金果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果投资”)、

 金雪臻。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已履行完毕(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1)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
                                                             股票的发行价为 23.28 元/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股,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
                                                             未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的征和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征和工业回购
                                                             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该部分股份。
                                                             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形,未触及
                          (2)征和工业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
           关于股份                                          魁峰机械所持首次公开发行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前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延长
魁峰机械   锁定的相   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6 个月的承诺;公司股票上市
                      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
           关承诺                                            后 6 个月末(即 2021 年 7 月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12 日)的收盘价为 30.42 元/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股,未出现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的情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征和
                                                             形,未触及魁峰机械所持首次
                      工业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
                                                             公开发行前公司股票的锁定
                      个月。
                                                             期限延长 6 个月的承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魁峰机械未出
                                                             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关于股份       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已履行完毕(2021 年 1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金硕投资   锁定的相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征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和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征和工业回购该部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关承诺
                      分股份。



                                           2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关于股份       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已履行完毕(2021 年 1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金果投资   锁定的相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征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关承诺     和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征和工业回购该部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分股份。

                          1、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关于股份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征         已履行完毕(2021 年 1
                      和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征和工业回购该部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金雪臻    锁定的相   分股份。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关承诺         2、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做出的
                      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
                      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
                          (2)本公司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应符
                      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正常履行中,截至本公
           关于减持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告披露日,未出现违反承诺
魁峰机械   的相关承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的情形,此项承诺为后续仍
                      式等;                               需遵守的承诺。
           诺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
                      行价;
                          3)减持公告: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
                      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



                                           3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
                      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
                      违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
                      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
                      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
                      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
                                                               正常履行中,截至本公
           关于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告披露日,未出现违反承诺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金硕投资   的相关承                                        的情形,此项承诺为后续仍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需遵守的承诺。
           诺             3、本企业所持征和工业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本企业不会协助本企业中作出特
                      殊锁定期承诺的合伙人以任何方式违规
                      减持征和工业股份。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
                      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损
                      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企业所持征和工业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本企业不会协助本企业中作出特       正常履行中,截至本公
           关于减持
                      殊锁定期承诺的合伙人以任何方式违规
                                                             告披露日,未出现违反承诺
金果投资   的相关承   减持征和工业股份。
                                                             的情形,此项承诺为后续仍
                          2、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    需遵守的承诺。
           诺
                      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损
                      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

 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4
      (四)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合计 56,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186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          (股)

  1      青岛魁峰机械有限公司          46,410,000      46,410,000
         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
  2                                    8,500,000       8,500,000
         (有限合伙)

         青岛金果股权投资企业
  3                                    1,300,000       1,300,000
         (有限合伙)

  4              金雪臻                350,000         350,000

               合计                    56,560,000      56,560,000

      注: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

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

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5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份数(股)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7,612,812    70.4744    -56,560,000   1,052,812       1.2878
高管锁定股             1,052,812     1.2878          -        1,052,812       1.2878
首发前限售股           56,560,000    69.1865    -56,560,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137,188    29.5256     56,560,000   80,697,188     98.7122
三、总股本             81,750,000   100.0000         -        81,75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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