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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能源: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3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新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0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2,920,395,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8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2,772,121,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4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9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48,274,27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98名,代表公司
股份数为148,274,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4%。中小股东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18,790,86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451%;反对1,4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弃权124,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6,669,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78%;反对1,4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982%;弃权124,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40%。
    2.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18,607,26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388%;反对1,5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弃权256,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6,486,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40%;反对1,5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331%;弃权256,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29%。
    3.00 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86,080,39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897%;反对3,94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弃权37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3,95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898%;反对3,94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588%;弃权37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514%。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530,000,000股,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注:相关百分比均保留4位小数,若各分项比例之和与100%存在尾差系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邵文辉、郭蒙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视频)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