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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30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11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东路 132 号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平美酒店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安乐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计 17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69,215,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1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
中小股东共计 173 人,代表公司股份 27,437,8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646%。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60,920,3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9693%。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2 人,代表公司股份 8,295,4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0.4428%。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5,3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3%;反对 9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4%;弃权 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42%;反对
                                    2
9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96%;弃权 26,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36,4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5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70,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753%;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56,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63,4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99.774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
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97,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73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29,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66,4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
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00,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846%;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26,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9%。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
    4.交易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61,4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8%;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
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95,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664%;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41%。

    表决结果:

                                    5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2,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7%;反对 9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0%;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
    同意 26,487,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54%;反对
91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31%;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1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3%;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4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933%;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7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交割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债权债务处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28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4%;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2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900 股),占出席会
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1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23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20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3%。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8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人员安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532,3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8%;反对 8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66,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48%;反对
8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38%;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2,5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6%;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4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6,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40%;反对

                                    9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4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5%。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3.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11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14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

出售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
    同意 415,454,0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5%;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0%。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0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5%;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0%。

    表决结果:


                                   16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18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
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延续提供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2,0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5%;反对 9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2%;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6,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22%;反对

                                   21
9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64%;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0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7,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58%;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9,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7%。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2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0%;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31%;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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