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11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东路 132 号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平美酒店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安乐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计 17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69,215,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1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 中小股东共计 173 人,代表公司股份 27,437,8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646%。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60,920,3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9693%。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2 人,代表公司股份 8,295,4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0.4428%。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5,3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3%;反对 9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4%;弃权 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42%;反对 2 9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96%;弃权 26,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36,4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5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70,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753%;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56,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63,4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99.774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 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97,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73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29,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66,4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 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00,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846%;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26,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9%。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 4.交易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61,4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8%;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 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95,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664%;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41%。 表决结果: 5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2,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7%;反对 9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0%;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 同意 26,487,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54%;反对 91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31%;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1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3%;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4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933%;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7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交割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债权债务处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28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4%;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2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900 股),占出席会 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1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23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20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3%。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8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人员安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532,3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8%;反对 8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66,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48%;反对 8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38%;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2,5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6%;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4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6,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40%;反对 9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40,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5%。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3.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11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14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 出售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 同意 415,454,0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5%;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0%。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0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5%;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8,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0%。 表决结果: 16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18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 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4,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9,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2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延续提供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2,0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5%;反对 9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2%;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6,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22%;反对 21 9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64%;弃权 38,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53,0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7%;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3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7,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58%;反对 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95%;弃权 39,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7%。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2 同意 415,453,9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9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0%;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8,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91%;反对 91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31%;弃权 3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