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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寓股份: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2024-03-04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2020 年 9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寓
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 1539 件,涉诉金额共计约 29.14
亿元。其中,撤诉案件 136 件,撤诉金额共计约 30,684.35 万元;已决诉讼案件 1105
件,金额共计约 131,825.32 万元(其中 142 件已执行完毕或已胜诉,金额共计约
13,115.41 万元);未决诉讼(指已经立案尚未形成生效判决或尚未达成和解的案件,
含正在审理及尚未开庭案件)案件 298 件,金额共计约 128,867.79 万元。
    2020 年 9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共 259 件,涉
诉金额约为 5.12 亿元。其中,已决诉讼案件 178 件,金额共计约 28,068.93 万元(其
中 31 件已执行完毕,金额共计约 7,167.32 万元);未决诉讼(指已经立案尚未形成
生效判决或尚未达成和解的案件,含正在审理及尚未开庭案件)81 件,金额共计约
23,081.73 万元。
    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类型主要为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及合同纠纷案件。鉴于仍
有诉讼案件正在审理及尚未开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
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同时,已经按照有关
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10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3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
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累计诉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单项重大诉讼案件情况说明

    1. (2024)鲁 1302 民初 4135 号案件
    (1) 原告: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 被告:被告一:临沂恒金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
司;被告三: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被告四:嘉寓股份;被告五:恒大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
    (3) 案号:(2024)鲁 1302 民初 4135 号
    (4) 案件涉诉金额:20,422,108.23 元
    (5) 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原告为被告二、 被告三、被告四供应建筑五金配
件及胶条。为支付原告货款,被告四安排被告二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背书转让
给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21 张。21 张案涉汇票出票日期均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票据到期日均为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其中,票面金额为 99 万元有 20 张,票面金
额为 598,691.65 元有 1 张,出票人和承兑人为被告一,收款人为被告二,票面信息
记载可以转让,出票人承诺:本汇票请予以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人承兑:
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票据状态为
“提示付款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案涉汇票的票面金额总计为
20,398,691.65 元。在案涉汇票到期后,原告经依法提示付款,被告一拒绝付款,原
告经追索后仍未获得清偿。
    本案中,被告二、被告三是被告四全资子公司,被告四的董事魏守满,同时任
被告二、被告三的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三、被告四应当
对被告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五作为被告一的控制人,2021 年 4 月 8 日
致原告 4 份《承诺书》,对所涉 37 张商业承兑汇票,总计金额 36,494,709.47 元作
出承诺,“如出票人在票据到期日未兑付,则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按时兑
付。”其中,完全包含本案所涉 21 张,金额共计为 20,398,691.65 元的汇票,因此,
被告五应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原告作为汇票的持票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
提起诉讼。
    (6) 原告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原告票面金额 20,398,691.65 元
及利息(以 20,398,691.65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1 年 12 月 18 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截止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利息为 23,416.58,本息合计 20,422,108.23 元);②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原告
为本案财产保全所支出的保险费或者担保费;③判令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第 1 项、
第 2 项诉讼请求中被告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判令被告五对上述第 1 项、
第 2 项诉讼请求中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⑤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
诉讼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起诉状、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等。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
附件: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涉诉时间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金额              案号            管辖法院      诉讼(仲裁)进展

                   广东合和建筑五金   四川嘉寓、广东嘉 票据追索权纠                   (2024)鲁 1302 民
 1     2024.2.29                                                      20,422,108.23                      临沂市兰山区   2024.4.3 开庭
                   制品有限公司       寓、嘉寓股份     纷                             初 4135 号
                   临沂市兰山区士谦                    票据追索权纠                   (2024)鲁 1302 民
 2     2024.3.4                       四川嘉寓                          652,936.57                       临沂市兰山区   2024.4.3 开庭
                   木业板材长                          纷                             初 4041 号

                                 合计                                 21,075,044.8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