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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21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
股本450,521,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
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104,240.2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
则实施。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
的450,521,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注】
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30               邱光

     2            08*****243               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司

     3            08*****233               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            03*****066               齐雪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
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
并履行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隆昌路 8 号飞扬科技创新
园 B 栋 501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孔亮 熊小菊
    咨询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电话:0755-273459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