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7 层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6.00 √
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7.00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
15.00 √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17.00 √
议案》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18.00 √
案》
19.00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20.00 √
理的议案》
累计投票提案 提案 21、22 为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
21.00 应选人数 4 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01 选举管连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1.02 选举霍卫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1.03 选举肖宝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1.04 选举王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
22.00 应选人数 3 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 选举刘诚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02 选举张艳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03 选举李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以上议案 1—22 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 5—6、8—14、17—19 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 9、18 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1—8、10—17、19—22 项为股东大
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
通过。
上述议案 21—22 项为累计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议案 8、16 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
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4 年 5 月 8 日下午 18:00 前送达公司
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七层证
券事务部,邮编 100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8:00)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8:00)
3、登记地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
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璐
电 话:010-64392089
传 真:010-6439897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七层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50166,投票简称: 国信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0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1-22 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
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6.00 √
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7.00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
15.00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00 √
的议案》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18.00 √
议案》
19.00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20.00 √
管理的议案》
累计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
提案 21、22 为等额选举
票提案 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21.00 应选人数 4 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01 选举管连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1.02 选举霍卫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1.03 选举肖宝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1.04 选举王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22.00 应选人数 3 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 选举刘诚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02 选举张艳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03 选举李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注:1、表决意见栏中“同意”、 “反对”、 “弃权”只可选择一项,用“√”填写,多填、
少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
1、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3、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受托人是否可按
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4、委托日期和有效期限:2024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