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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03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员。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管连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需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本届董事会拟设立专门委
员会及其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管连平先生、刘诚明先生和李侃先生,其中管连
平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艳江先生、霍卫平先生和刘诚明先生,其中张

                                    1
艳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刘诚明先生、张艳江先生和管连平先生,其中刘
诚明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李侃先生、张艳江先生和肖宝玉先生,其
中李侃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管连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拟聘任霍卫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卫民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敖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
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查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肖宝玉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聘任刘彦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管人员任期与
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蔡璐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和开展公司证券事务。蔡璐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约人
民币 10,500 万元。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后,2024 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44,800 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

                                   2
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按照一
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
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




                                   3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管连平: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公司主要创始人;1991 年至 1997 年,曾任
国营七〇〇厂设计主管和销售主管;1997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东方国信有
限执行董事;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管连平先生目前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77,964,857 股,与自然人股东霍卫平为一致行动人,并与其构成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2023 年 7 月管连平先生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管连平先生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同时自
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其担任董事、董事
长及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霍卫平: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国营北京有线电总厂
京信交换系统设备厂团支部书记、技术室主任;1997 年与管连平先生共同创办
东方国信;1997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东方国信有限总经理;2008 年 6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霍卫平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130,162,360 股,与自然人股东管连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并与其构成公
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4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卫民: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电气技术专业;自 2007 年至今历任公司
项目中心总经理、联通电信事业部总经理、联通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王卫民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0,342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毅: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学士学历,
毕业于东北大学; 2000 年加入东方国信,历任内蒙移动项目经理、内蒙网通项
目经理、联通事业部副总经理、联通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赵毅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858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佳: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先后毕业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分别取得本科及硕士学历。2014 年至
2016 年 10 月在搜狐网担任移动新媒体事业部高级经理;2016 年至 2018 年 10
月在凤凰网公司担任移动互联网事业部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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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刘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敖志强: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毕业于西
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1 年至 2015 年 8 月在山东福生矿安科技有限公司担
任总经理;2015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敖志强先生目前持有
公司 508,035 股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宝玉: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先后就读于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2 年至
2015 年在中国联通网络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资产管理处、运维财务处、综合处
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止,任中国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部总
经理。2017 年 1 月加入东方国信,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
总监。肖宝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9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6
    2023 年 7 月肖宝玉先生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肖宝玉先生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同时自
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其担任董事、财务
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查礼: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博士学历,毕
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曾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2020 年加入东方
国信,任首席技术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查礼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彦斐: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硕士学
历,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2010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经
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彦斐女士目前持有公
司 728,678 股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5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
    蔡 璐:女,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
专业,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16 年 6 月加入北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蔡璐女士不持有公司
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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