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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4-11-18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4年11月15日

    2、本次归属人数:2,380人

    3、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8,710,726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归属完成后即可上市流通。激励对

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1、2023年7月28日,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以6.34元/股的价格,向3,097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10,631,973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4,973,479,998

股)的0.2138%,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



                                   1 / 1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55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

    2、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http:// oa.hnlens.com)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

内,未发生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的情况,无反馈记录。2023年8月11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或与激

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时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确定2023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2,75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2 / 10
票10,631,97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股。

    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 登记工 作,共计 向2,472名激 励对象 授予登记 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9,747,983股,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授予价格6.34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登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

年10月18日。

    7、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6.3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0名从

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合计158,200股。

    8、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的解除限

售/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8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4,694,782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79,127股。同意根据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回购注销/归属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

同意回购注销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 / 10
190,510股;作废4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4,930,800股。

     9、2024年10月18日,2,38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694,782股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24年11月15日,公司以6.04元/股的价格,合计向2,380名激励对象归

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10,726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向符合条件的2,387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779,127股,并

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

确定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各批次归属

比例安排如下:

                                                                       占授予权益总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 / 1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9月22日,根据上述规

         定,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目前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1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前述任职期
 3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限要求,满足归属条件。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
       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为 30.21 亿元,较 2022 年度增长 23.42%;
 4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为计算依据,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 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         30.68 亿元,较 2022 年度增长 25.32%,达
       响)。                                                   成了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满足归属条件。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按照公司内部绩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5     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考核结果(A-优秀/B-良好/C-合格     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D-待改进/E-不合格)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A/B/C-100%;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2023 年度的个人绩效进

                                                 5 / 10
D-80%;E-0%)。                                        行考核,其中 2,360 名考核结果为 A/B/C,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当期可归属比例为 100%;27 名考核结果为
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    D,当期可归属比例为 80%;1 人考核结果
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E,当期可归属比例为 0%。此外,自授
                                                       予完成以来至本次归属前,共计 378 名激励
                                                       对象离职或自愿全部/部分放弃权益,不符
                                                       合归属条件,公司将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4年11月15日

       2、归属数量:18,710,726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755%,占授予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3.9964%

       3、归属人数:2,380人

       4、归属价格:6.0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第
                                                                   剩余未归
                                               二类限制 本次归属
     姓名           国籍           职务                            属数量
                                               性股票数 数量(股)
                                                                   (股)
                                               量(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情况
    饶桥兵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80,000   40,000     40,000
                             副总经理、董事会
     江南           中国                           80,000   40,000     40,000
                                   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总
    刘曙光          中国                           80,000   40,000     40,000
                                     监
    蔡新锋          中国         副总经理        120,000    60,000     60,000
    陈小群          中国     副总经理、CTO         80,000   40,000     40,000
    陈运华         中国          副总经理          80,000   40,000     40,000
                   外籍人员获授情况(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
JAMES JUEHUI
                    美国        关键管理人员           41,600       20,800       20,800
HONG(洪觉慧)
  LEE KWAN                   核心技术(业务)
                    韩国                               64,000       32,000       32,000
YEON(李观渊)                     人员


                                        6 / 10
  LEE CHYE                核心技术(业务)
                马来西亚                           15,200      7,600      7,600
    HENG                          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371 人) 36,846,333 18,390,326 18,456,007
                    合计                      37,487,133 18,710,726 18,776,407


       注:“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剩余未归属数量”不包含激励对

   象自愿放弃及本次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数量。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授予日间,34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或离职,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97名

   调整为2,754名;同时,将该等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

   行分配,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计划一致,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仍为10,631,97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仍为42,527,893股。

       2、自授予完成以来至本次归属前,29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部分已获

   授权益;8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27名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D”,个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80%;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E”,个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根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

   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该40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930,800股。



                                     7 / 10
    3、在本次归属前,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将本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归属价格(即授予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

    4、在本次归属的实际认购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缴纳归

属款,根据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相关规定,属于自动放弃该部分权益,

该等人员合计放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8,401股。该部分股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全

部实施完毕后履行审批程序,进行作废注销处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他差异。


    五、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完成归属后即可上市流通,上市流

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8,710,726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0.3755%;其中,高管锁定股为195,000股。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

限制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规定执行。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天健湘验〔2024〕

2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1月1日止,公司实际向2,380名股票激励对象归属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18,710,72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归属价格6.04元,应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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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额为113,012,785.04元,激励对象实缴金额为113,013,194.48元,差额409.44元

系部分激励对象多汇入金额,不属于认购股票款项,股权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多汇

入金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3,013,194.48元,其中:减少库存股人民币

220,038,137.76元整,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7,024,943.28元。

    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第

二类限制股票过户登记手续,确定归属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


    七、本次归属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股票募集的资金将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的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不会

导致公司总股本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动,亦不会影响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本次归

属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归属、

本次调整回购/归属价格、本次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随着本次回购注销/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进行,公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除解除限售期限即将届满外其余条件均已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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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

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作废失效的原因、数量、价格和回购的资金来源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

回购与归属价格及回购注销与作废失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天健湘验〔2024〕24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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