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1-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
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 号)核准,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1,704,612 股 ,募集 资金 总额 为 人 民 币
523,809,926.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6,191,490.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00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调整后)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4,000.34 36,134.15
1
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16,000.00 15,485.00
合计 70,000.34 51,619.15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假设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
预计一年将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 345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本次安排有利于充
实公司的营运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承诺与说明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
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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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的经
营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
司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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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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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政 贺玉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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