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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11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1102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 人,代表股份 31,429,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5865%。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 5 人(其中,3 名股东亲自出席,2 名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 30,692,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73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9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2,763,23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26,6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73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5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登志先生、苗新民先生、吴悦娟女士、
吴洪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与同时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陈登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565%。陈登志先生成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3449%。

   1.02 选举苗新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564%。苗新民先生成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3442%。

   1.03 选举吴悦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564%。吴悦娟女士成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3439%。

   1.04 选举吴洪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792,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9752%。吴洪立先生成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126,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970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岳鹰先生、张正武先生、谭岳奇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张正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与同时选举产
生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岳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564%。岳鹰先生成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3438%。

    2.02 选举张正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564%。张正武先生成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3440%。

    2.03 选举谭岳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564%。谭岳奇先生成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344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向文锋先生、焦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
事潘美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向文锋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564%。向文锋先生成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3438%。

    3.02 选举焦龙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565%。焦龙先生成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344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532%;反
对 1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29%;弃权 69,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9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532%;反对 1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29%;弃权 69,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30,692,091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30,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8%;
反对 1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6%;弃权 79,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4,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207%;反对 1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65%;弃权 79,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2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330%;反
对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6%;弃权 122,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5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330%;反对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6%;弃权 122,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9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30,692,091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51,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59%;
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6%;弃权 64,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5,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843%;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77%;弃权 64,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8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雨奇律师、王振湘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