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4-07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9,175,660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比例 1.70%)的股东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175,660 股(占剔除本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1.7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2.持有本公司股份 21,277,794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比例 3.94%)的股东郑罡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5,397,064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
本比例 1.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联
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的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
9,175,660 1.69% 1.70%
伙企业(有限合伙)
1
郑罡 21,277,794 3.92% 3.94%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42,498,469 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2,897,400 股,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539,601,069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
本次计划减持数 占总股本的比 过剔除公司回购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股) 例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比例
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
集中竞价、 9,175,660 1.69% 1.7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
郑罡 5,397,064 0.99% 1.00%
合计 14,572,724 2.68% 2.70%
注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注 2: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注 3:表中合计值与分项值之和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
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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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可能达到所持股票数量的 100%,
具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已披露的减持承诺。
(二)郑罡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法定限售安排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3、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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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
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
25%,具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
导致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本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已披露的减持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郑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郑罡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郑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股东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
面文件;
2、股东郑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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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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