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8
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3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
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9.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
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1,136,214,576 元÷
1,263,815,202 股×10 股= 8.990353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3 日)收盘价- 0.8990353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说明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的公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 , 即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董 事 会 召 开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1,263,815,202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354,562
股后的股本 1,262,460,64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36,214,576
元(含税)。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比例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263,815,20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54,562 股(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后的
1,262,460,6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9.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8.1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8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90 陈智松
2 00*****457 吴仲毅
3 01*****806 卢荣富
4 01*****163 周继伟
5 00*****014 张联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护安路 666 号
咨询联系人:谢易珊
咨询电话:0592-5702000-3100
传真电话:0592-5702455
七、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