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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2、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江西省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公司会议室
    3、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34,366,61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7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32,595,309 股,
                              1/ 12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33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771,30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41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474,69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5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03,39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3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771,309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41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律师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梁茜颖、说钰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66,0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74,0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2/ 12
99.986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66,0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74,0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6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66,0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74,0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6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3/ 12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12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5/ 12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66,0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74,0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6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12
    1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314,5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12% ; 反 对 52,1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3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7%;反对 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314,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2%;
                                7/ 12
反对5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5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57%;
反对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4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5.01、选举庞正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庞正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26,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8731%。
    15.02、选举梁忠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梁忠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26,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8731%。
    15.03、选举蒋元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蒋元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8/ 12
   同意134,226,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8731%。
    15.04、选举黄国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黄国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26,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8731%。
    15.05、选举王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小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36,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4,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0966%。
    15.06、选举蒋慧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蒋慧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535,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1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 12
    同意4,643,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3.7786%。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6.01、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41,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9,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2083%。
    16.02、选举宛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宛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41,698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9,77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2083%。
    16.03、选举彭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彭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396,1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4,2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10/ 12
数的100.6611%。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7.01、选举余绍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余绍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56,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4,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5435%。
    17.02、选举马爱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马爱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359,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7,77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454%。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茜颖、说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 12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1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