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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电材: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 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4-06-08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转债”、 “晶瑞转 2”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于近日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
式及计算公式”的条款规定(详见附件)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自2024年
6月11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晶瑞转债”(债
券代码:123031)和“晶瑞转2”(债券代码:123124)均将暂停转股,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晶瑞转债”和“晶瑞转2”均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




                                   1
附件 1: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有关“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的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
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
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
附件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有关“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的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
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
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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