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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电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晶瑞电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伟                       联系电话:021-609369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海涛                     联系电话:0755-819830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是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无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无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2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无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无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无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承诺

6.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1、2024 年 1 月 4 日,国信证券因辽

                                        3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宁垠艺生物保荐过程中未充分关注
                                       并督促发行人整改规范推广费用内
                                       部控制缺失的情形、对发行人经销
                                       收入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2、
                                       2024 年 4 月 18 日,国信证券因奥普
                                       特科技持续督导期间未及时督促奥
                                       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
                                       程序等事项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
                                       警示函。3、2024 年 5 月 7 日,国信
                                       证券作为利尔达保荐机构,因利尔
                                       达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项目选取
                                       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收到浙
                                       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针对以上
                                       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已经积极进行
                                       了相应整改。
                                       2024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7.65 万元,同
                                       比下降 146.45%,公司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润 为 -244.91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107.57%,主要系本期毛利下降、固
                                       定资产折旧、研发投入增加所致。保
                                       荐人将持续跟踪并保持披露。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伟                   庞海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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