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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电材:关于晶瑞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不低于“晶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3.83 元/股)的 130%(含 130%),预
计触发“晶瑞转债”的下述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触发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晶瑞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6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18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8,500 万元,
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80 号”
文同意,公司 18,500 万元可转债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031”。“晶瑞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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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晶瑞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为 18.38 元/股。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
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 18.38 元/股,“晶瑞转债”
转股价格不变。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 号)核准,公司向李虎
林发行 11,749,143 股股份、向徐萍发行 8,812,88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
份发行已经完成并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
“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38 元/股调整为 17.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发布
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35)。

    3、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 亿元。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 10,779,734 股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深交所上市。根
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4 元/股调整为 18.50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4、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 612,108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90,878 股、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 121,23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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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
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50 元/股调整为 18.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苏州晶
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2)。

    5、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0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188,735,25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9666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53 元
/股调整为 18.4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调
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

    6、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
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 18.43 元/股,“晶瑞转债”
转股价格不变。

    7、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截止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188,700,6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037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1493 股,不送红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18.43 元/股调整为 10.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起生
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8、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
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 10.13 元/股,“晶瑞转债”
转股价格不变。

    9、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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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 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5,810,032 股股份的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在深交所上市。根
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13 元/股调整为 10.66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10、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21 名激励对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
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很小,经计算“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仍为 10.66 元/股,“晶瑞转债”转
股价格不变。

    11、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6,684,1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8256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877934 股,不送红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晶瑞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 10.66 元/股调整为 6.2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0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晶瑞电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87)。

    12、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1 名激励对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
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较少,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25 元/股。

    13、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 20 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

                                     4
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
为 6.25 元/股。

    14、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585,821,957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1,887,375 股后的股本 583,934,5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不送红股。因公
司通过回购证券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887,375 股不享有本次权益分派权利,权
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实际以 0.0498389 元/股计算每股
派送现金红利,以 0.6977447 计算送股或转增股本率。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
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情况,“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25 元/股调整为 3.65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
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 2”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15、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2 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
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3.65 元/股。

    16、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共计 22 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仍为 3.65 元/股。

    17、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5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61,643,835
股股份的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可转
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65 元/股调整为 3.86 元/股,调整后的

                                       5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18、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截止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 1,059,537,737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1,887,375 股后的股本 1,057,650,3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8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公司通过回购证券
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887,375 股不享有本次权益分派权利,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实际以 0.0279501 元/股计算每股派送现金红利。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86 元/股调整
为 3.8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
债”、“晶瑞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
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四、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预计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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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触发日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
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
回或者不赎回的公告。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不低于“晶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3.83 元/股)的 130%(含 130%),
预计触发“晶瑞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
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晶瑞转债”,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晶瑞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晶瑞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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