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飞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7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5
日通过OA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独立董事杜建
忠先生、刘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章卫国先生主持,会前就临时召开董事会进行
了说明,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
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期发展,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
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在特殊发展时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实现
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株
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国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
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现制定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国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
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
计划作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和分配
等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等文件进行修订和解释;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再融资事宜作出决
定;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国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