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
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
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自原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