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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鹿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本着积极回报公司
股东的目的。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669,897.3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66,765.22
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16,676.5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5,041,803.14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3,448,202.83 元。现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9,498,316 股剔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890,000 股后的股本 188,608,31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430,415.80 元。
    若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
司发生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处理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变动等情形导致
公司总股本及其结构发生变动时,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
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现金
流状况以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
考虑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
司股东而制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
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