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9-05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自 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5.41 元/股),已经触发《株洲
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如再次触发“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飞鹿转债”转股价格
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飞鹿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飞鹿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17,7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770,000
张。
(二)“飞鹿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 号文同意,公司 17,7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三)“飞鹿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飞鹿转债”转股的
起止日期为: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
(四)“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9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飞鹿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0),鉴于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3 日起调整为 7.05 元/股。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0),鉴于公司 2021 年业绩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 3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00,8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已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调整为 7.06 元/股。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0),鉴于公司已经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新增股份)事宜,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市,根据《募集
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调整
为 7.04 元/股。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2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
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371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41,832 股。鉴于公司新发行股份已经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上市,根据《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调
整为 7.08 元/股。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6),鉴于公司 2022 年业绩考核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4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 72 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1,203,000 股以及 4
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45,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8,000 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调整为
7.09 元/股。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9),鉴于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
(即 6.38 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调整为 6.06 元/股。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4),鉴于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调整为 6.01 元/股。
二、“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飞鹿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
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
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
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飞鹿转债”的情况说明
自 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 90%(即 5.41 元/
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股票价格受宏观
经济、行业市场波动、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同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
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等多重因素,决定
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如再次触发“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
修正方案。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飞鹿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