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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丰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3 名激励对象的用人单位已不再是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 13 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属于激励对象的范围;2 名激励对
象经批准已分别从公司及子公司辞职;前述 15 名激励对象已失去参与公司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将前述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7.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回 购 注 销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 发 布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注册资本将由人
民币 265,416,083 元减少至人民币 265,338,583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65,416,083
股减少至 265,338,583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进展情
况以公司公告披露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