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丰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
(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4-051),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8.00                                                                √
             票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议案 5、8、9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 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4 年 5 月 9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
邮戳日期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
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5 月 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
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
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
315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云霞、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 深交所 交易 系统或 互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6,投票简称:江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
  8.00                                                       √
             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10.00                                                      √
             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
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
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