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9-26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9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丰电子”)因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93,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3,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6年内有效。
2、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虽然
本次被担保对象上海江丰电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BBUBF49
3、成立时间:2021年8月31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翠波路201、221号1
幢4层401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
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
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江丰电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22,382.49 32,820.30
负债总额 23,015.50 34,214.25
净资产 -633.01 -1,393.95
项目 2023年 2024年1-6月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302.54 -795.36
净利润 -1,302.54 -796.25
注:以上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6月
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海江丰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保证的主债权:银行贷款人民币93,000万元。
3、保证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之日起16年内有效。具体担保内容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
定后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江丰电子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为了进一步
满足上海江丰电子经营资金需求,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范围以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为上海江丰电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93,000万元的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3,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6年内有效。具体担保内容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后签署的合同为
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为98,748万元人民币(包括93,900万元人民币,10亿日元,日元汇率按100:4.8480
折算),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23.6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324万元人民币(不包含本次担保,包含5亿日元,日元汇率按100:4.8480折算),
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0.8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