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2024-10-29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条款修改对照情况如下: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三条 定期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
……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
议每次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
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监事。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 按照第五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当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 应当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
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 会议表决 第十七条 会议表决
…… ……
会议表决实行 1 人 1 票,以举手或书面等方式 会议表决实行 1 人 1 票。除非有过半数的出席
进行。 会议董事同意以举手方式表决,否则,董事会
…… 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
……
第二十条 回避表决 第二十条 回避表决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
决: 决:
…… ……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
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不得对 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不得对
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不得越权 第二十一条 不得越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
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三十二条 附则 第三十二条 附则
……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
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 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
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则 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
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除本次修改条款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均
改为“股东会”,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
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
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修改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