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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丰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1-08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11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4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 5 名
激励对象经批准已分别从公司及子公司辞职,已失去参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的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前述 5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46 万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65,338,583 股变更为 265,321,483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 265,338,5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265,321,483 元
(本次变动 1.71 万股包含了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0.25 万股限制
性股票以及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1.4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前述合计 1.7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及
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进展情况以公司公告披露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