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兆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兆丰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77 万股。本次发行股 票 每 股 面 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62.6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045,191,45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7,597,528.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57,593,930.45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34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预算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使用量(万元) 1 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48,669.00 48,669.00 2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9,983.00 9,983.00 3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16,939.00 16,939.00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 4 15,169.00 15,169.00 改造项目 5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5,000.00 4,999.40 合计 95,759.40 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向 如下: 变更后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备注 总预算(万元) 总额(万元) 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 缩减投资规 23,669.00 23,669.00 项目 模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9,983.00 9,983.00 缩减投资规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 模、改为以 8,239.00[注] 2,115.02[注]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自有资金投 入 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 新增募投项 7,200.00[注] 7,200.00[注] 限公司”项目 目 年产 3,000 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 新增募投项 48,869.00 48,869.00 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目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5,000.00 4,999.40 合计 96,835.42 [注]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8,239.00 万元,变 更后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与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合计募集资金使用量 9,315.02 万元,差异 1,076.02 万元来源于历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2,172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4.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229,999,983.48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4,872,641.4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5,127,342.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1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预算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使用量(万元) 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 1 45,229.06 12,999.73 平台(一期)项目 2 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36,063.02 9,513.00 合计 22,512.73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变更后投资总预算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名称 备注 (万元) (万元)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 新增募投 18,079.69 13,307.54[注] 建设项目 项目 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 36,063.02 9,513.00 毂轴承单元项目 注:已终止的“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 原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12,999.73 万元,变更后新增的“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13,307.54 万元,差异 307.81 万元来源于当期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及理财收益。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本次进行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年产 3,000 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年产 230 万套 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和“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上 述募投项目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原预计达到预 延期后预计达到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 预定可使用状态 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日期 日期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 9,983.00 4,503.92 2024-12-31 2025-12-31 目 年产 3000 万只汽车轮毂 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 48,869.00 29,737.67 2024-12-31 2025-12-31 化工厂建设项目 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 9,513.00 146.67 2024-12-31 2025-12-31 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 13,307.54 2,257.12 2024-12-31 2025-12-31 电控建设项目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围绕汽车轮毂轴承单元产品进行研究 开发、技术改进、产品升级。通过增添先进、高效、适用的研究开发、检测试验 和试制设备,提高公司产品开发能力、开发效率和生产工艺水平。公司在生产经 营过程中,始终坚持技术先行,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持续提升,进而提高产品 附加值。随着汽车产业不断向着电动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对轮毂轴承单元产 品性能、技术工艺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更好实现技术赋能产业,公司也在 适时调整战略布局,经营方针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改进、产品升级及人员配 备,更加谨慎购置设备,引进人才。因此,公司在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基础上适 当放缓了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至2025年12月31日。 2、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公司“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目 目前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和部分设备、产线布局,已有多条产线开始进行批量生 产。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作为产业链中关键核心基础件,对产品精度、 强度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精密锻车件加工生产过程受到原材料端、供需端、技 术工艺端等多方面影响,公司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及业务拓展情况等,在优先满足 自供的前提下,审慎决策新增设备及产线布局,适当放缓投资进度,将该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公司“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主要是针对主机市场进 一步提升产品正向开发设计能力,提供更适合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轮毂轴承单元, 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结合当前公司主机业务拓展情况及早期的扩产能 布局,技术研发储备等,公司将在利用现有产能及技术基础上,根据市场环境发 展情况,审慎投资,在保证募投项目有序实施的情况下,适当放缓投资进度,将 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基于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公司结合自身在产品智能化、数 字化、集成化等方面积累的技术经验,在深耕汽车轮毂轴承单元产品之外,积极 布局新能源车载电控业务。与传统汽车轮毂轴承行业相比,电控产品具有技术迭 代升级快、成品更新换代周期短等特点。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市场需求、 产品研发等情况,审慎投资,在保证募投项目有序实施的情况下,适当放缓投资 进度,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以及募投项目 实际情况,以审慎投资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能够更好地维护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保证项目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 整体战略规划布局,且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内容未发生变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来公司将继续 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坚持审慎投资原则调整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 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丰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兆丰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洪志强 成亚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