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5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第
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
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
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
其中董事林坤煌先生,独立董事李平先生、胡琦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耿四化)召集和主持,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 19.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 名激
励对象授予共计 123.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9.35 元/股调整为 19.29 元/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5.41 万股,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
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尚未归属
的 1.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不予归属,根据《管
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
司作废上述不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相
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