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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拓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31号院1号-2 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天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49,74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0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共计131,492,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03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8,252,6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1%。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8,346,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94,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3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18,252,6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9271%。

    4、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
参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孙天松、林伟、刘晓军、乔向前作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92,781,907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954,9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关于监事陈杰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2《关于监事郭霄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3《关于监事宋继宏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736,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8,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39 % ; 反 对 8,4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
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