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4-08-21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2 月 4 日至 2024 年 2 月 13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在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时公
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确定 2024 年 5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13.0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7月3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3,495,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524,267.70元(含税),
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3.00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程
序;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
露义务,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