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27 股票简称:江天化学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交易对方 重大资产购买 SDP Global Co., Ltd. 独立财务顾问 二○二四年十月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及 信息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材料及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材料及信息,并保证 该等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 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及说明,并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 及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 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或原件一致。上述文件资料中,若涉及签 名、印章的,其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且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有关 文件。 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在本次交易进程中,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信息及说明时,本公司保 证继续提供的信息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或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 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本公 司所知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公司所知 范围内,如因提供的信息或说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 市公司及其投资者、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已出具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顾问声明 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北京观韬已出具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 内容,并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本次重组的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信永中和已出具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审计报告(报告号:XYZH/2024SUAA2B0158)和本所出具 的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的 备 考 审 阅 报 告 ( 报 告 号 : XYZH/2024SUAA2B0159)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南通江 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东洲评估已出具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申请文件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目 录 声 明 .............................................................. 2 一、上市公司声明 ............................................... 2 二、交易对方声明 ............................................... 2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3 目 录 .............................................................. 5 释 义 ............................................................. 10 一、一般释义 .................................................. 10 二、专业释义 .................................................. 12 重大事项提示 ...................................................... 1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3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 14 三、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 15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6 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6 六、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 18 重大风险提示 ...................................................... 2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0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21 三、其他风险 .................................................. 22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2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23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25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26 四、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 27 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7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27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7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37 一、基本信息 .................................................. 37 二、上市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37 三、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 39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40 五、主要财务数据 .............................................. 40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1 七、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42 八、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2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 42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 42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 43 十二、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 43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 44 一、交易对方情况 .............................................. 44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 47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49 一、基本情况 .................................................. 49 二、历史沿革 .................................................. 49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52 四、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 ...................................... 53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 53 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六、主要财务数据 .............................................. 56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57 八、最近三年评估、增减资、改制情况 ............................ 69 九、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 70 十、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71 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 ............................................... 75 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 ........................................ 75 二、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 84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 85 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86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 86 二、合同主要内容 .............................................. 86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9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92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重组上市情形 .... 95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95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的规定 .................................................... 95 五、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 ................ 96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97 七、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97 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8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98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分析 ................... 103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 ........................... 120 四、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 139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41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144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 146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 146 二、本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信息 ..................... 149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153 一、同业竞争情况 ............................................. 153 二、关联交易情况 ............................................. 153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 ............................................ 16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60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161 三、其他风险 ................................................. 162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163 一、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 16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163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 163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163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 164 六、上市公司股票在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 166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167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67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67 十、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 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信息 ......................................................... 167 第十三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168 一、独立董事意见 ............................................. 168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70 三、法律顾问意见 ............................................. 171 第十四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 172 一、独立财务顾问 ............................................. 172 二、法律顾问 ................................................. 172 三、审计及审阅机构 ........................................... 172 四、资产评估机构 ............................................. 173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 174 一、备查文件 ................................................. 174 二、备查地点 ................................................. 174 第十六章 声明与承诺 .............................................. 175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175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176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77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178 五、法律顾问声明 ............................................. 179 六、审计及审阅机构声明 ....................................... 180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181 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司、江天化学 江天有限 指 南通江天化学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产控集团 指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市国资委 指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江天化学现金收购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100%股权 SDP Global Co., Ltd.,其持有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 交易对方、SDP 指 有限公司 100%股权,曾用名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 标的公司、三大雅 指 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SDP Global (Malaysia) SDN.BHD,为 SDP 的全资子公 SDP Malaysia 指 司 三洋化成工业株式会社,日本上市公司,为 SDP Global 三洋化成 指 Co., Ltd.的母公司,持有 SDP Global Co., Ltd.100%股权 三洋化成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为三洋化成工业 三洋化成南通 指 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 丰田通商株式会社(TOYOTA TSUSHO 丰田通商 指 CORPORATION),日本上市公司,为三洋化成工业株式 会社第一大股东 SUMITOMO CHEMICAL COMPANY,LIMITED 及相关公 日本住友 指 司 日本触媒 指 NIPPON SHOKUBAI CO., LTD 及相关公司 巴斯夫 指 BASF SE 及相关公司 赢创工业 指 Evonik Industries AG 及相关公司 宜兴丹森 指 宜兴丹森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诺尔 指 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卫星化学 指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华谊集团 指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华化学 指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昊月新材 指 山东昊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恒安集团、恒安 指 恒安(中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金佰利 指 金佰利(天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昱升 指 广东昱升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花王 指 花王株式会社及其关联公司 天娇 指 泉州天娇妇幼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嘉华 指 泉州市嘉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爹地宝贝 指 爹地宝贝股份有限公司 大王 指 大王(南通)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即 2024 年 3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3 月 31 日 交割日 指 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1-6 月 平安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北京观韬、法律顾问 指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考审阅机构 东洲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监管指引第 9 号》 指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法》 根据上下文含义,可以指相关公司现行/当时有效的公司章 《公司章程》 指 程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江天化学与 SDP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法律顾问出具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 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 审计机构出具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2024 审计报告 指 年 1-6 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24SUAA2B0158) 备考审阅机构出具的《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年 1-6 月、2023 年度审阅报告》XYZH/2024SUAA2B0159) 评估机构出具的《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 报 收购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三大 指 告 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东洲评报字【2024】第 1623 号)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Superabsorbent Polymers,一种含有羧基、羟基等强亲水性 高吸水性树脂、SAP 指 基团并具有一定交联度的水溶胀型的高分子聚合物 聚合 指 单体小分子通过相互连接反应成为链状大分子 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最简单的不饱和羧酸,由一个乙烯 丙烯酸 指 基和一个羧基组成 Glacial Acrylic Acid(GAA),又称冰晶级丙烯酸、高纯 丙烯酸,重要化工原料,丙烯酸浓度达 99.0%以上,主要 精丙烯酸 指 用于生产各种酯以及高吸水性树脂、分散剂、凝集剂、增 稠剂、粘合剂 婴儿卫生用品、成人失禁用品和女性卫生用品的统称,具 体包括婴儿纸尿裤(含纸尿片、拉拉裤)、成人纸尿裤(含 吸收性卫生用品 指 纸尿片、拉拉裤)和护理垫、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含卫生 巾、经期裤)等 即氢氧化钠,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 NaOH,是重要 烧碱 指 的化工基础原料 交联反应,指 2 个或者更多的分子相互键合交联成网络结 交联 指 构的较稳定分子的反应 TQC 指 Total Quality Control 的缩写,全面质量管理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 交易形式 现金交易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SDP购买其所持有的三大雅 交易方案简介 100%股权 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三大雅 100%股权作价 28,500.00 万元人民币 名称 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销售 所属行业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交易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交易性质 是 □否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 其它需特别说 无 明的事项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 增值率/ 本次拟交易 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 交易价格 的名称 溢价率 的权益比例 2024 年 28,838.52 28,500.00 三大雅 资产基础法 -48.28% 100% 3 月 31 日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其他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并结合快速变现系数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 说明 值进行评估,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 1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交易 交易标的名称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对方 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可转债对价 其他 支付的总对价 三大雅 28,500.00 28,500.00 SDP 无 无 无 100%股权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以甲醇下游深加工为产业链的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颗粒多聚甲醛、高浓度甲醛、1,3,5-三丙烯酰基六氢-均三 嗪等,可应用于合成树脂、胶黏剂、混凝土外加剂、农药除草剂、香精香料、染 料以及纺织染整助剂、表面活性剂等多个领域。三大雅与公司同属于 C26 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三大雅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销售,属于 化工新材料,主要应用于吸收性卫生用品领域,还可用于土壤保水、光缆阻水、 食品保鲜等其他领域。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加快构建“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专精特新” 为主体,构建以工业消费型化学品和民用消费型化学品为两翼,加快实现公司“做 优做强精细化工产业,实现多产品营销策略,一体化延伸产业链”的既定发展目 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高吸水性树脂业务,拓宽下游应用领域至吸收 性卫生用品,进入民用消费型化学品领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 客户群,提升客户的多元化水平,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可持 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4SUAA2B0159),本次 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126,662.61 196,322.37 100,052.98 172,796.65 负债合计 57,478.85 98,656.61 31,445.80 76,046.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9,183.76 97,665.76 68,607.19 96,750.40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35,233.62 82,815.29 70,911.78 166,484.04 净利润 2,510.30 2,730.33 6,854.69 2,423.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510.30 2,730.33 6,854.69 2,423.30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7 0.19 0.47 0.17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 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显著上升,营业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将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及可持续经营能力。2023 年度净利润及每股收益指标较 交易前下滑,主要系标的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三、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南通市国资委经济行为批复同意; 4、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已经南通市国资委原则性核准; 5、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有)。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同意、审批,以及获得同意、审批的时间,均存 1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产控集团作为本次交易中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公告 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产控集团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计划。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 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终止之日期间,如本公司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 份,本公司将审慎制订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 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终止之日期间,如本人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 的股份,本人将审慎制订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 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 的要求,及时、公平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程序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 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 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 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相关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 力,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完善、 高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公司经营 相适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 责明确、相互协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 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 度保障。 1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 策,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规划股东回报,切实保障公司股东及 投资者的利益。 (3)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对标的公司在日常运营融资渠道等方面提供支持,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 营计划,助力标的公司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4)相关主体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本次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 概况”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之“(一)上市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 具的重要承诺”。 六、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1、知识产权转让的安排 交易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之生产及销售 所必须的技术等知识产权(包括专有技术、专利、商标及“三大雅”商号)以及 SDP 拥有的高吸水性树脂周边技术相关的专利和商标,交易双方最晚应在标的公 司股权交割日后 15 日内,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及实施许可合同。该等知识产权的 转让对价将基于前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该等知识产权转让价格尚未确定。 2、标的公司搬迁事项 标的公司于 2021 年 3 月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出具 的公告,将实施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项目,实施方式为协议搬 1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搬迁事项尚未有明确计划安排,搬迁协议尚 未签署。 3、标的公司税务事项 标的公司于 2023 年 3 月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 风险提醒函(通税开纳提(2023)095 号),提示标的公司可能存在“以往年度 关联购销存在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交易,特许权使用费在部分年度存在受益性 问题,获得利润与承担的功能风险不匹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事项尚 未有确定性处理意见。 交易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因过去年度的转让定价税制 进行补税申报的,该等补税申报的补税税额作为向上市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由 SDP 全额承担,该赔偿金额由 SDP 从转让价格中扣付给上市公司。 4、独立财务顾问资格 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依法设立,具备独立财务顾问资格。 1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三、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标的公司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派出管理团队 与标的公司原经营管理团队稳健融合,以实现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稳定、业务稳定, 以最大限度保证平稳过渡,进而再逐步整合发挥协同效应。 尽管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但受不同的市场环境、监管环境、 企业文化及管理模式等各方面的影响,公司能否在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管控的基 础上,保持并提升运营效率和效益,进而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具有不确定 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本风险。 (三)本次交易可能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与交易对方协商的过程中严格控制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机构或个 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交易的行为,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 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交易对方及公 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暂停、终止或取消 2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高吸水性树脂主要应用于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主要包括婴儿 纸尿裤、成人纸尿裤、女性卫生用品等,吸收性卫生用品作为日常消费品与国民 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以及新生儿人数、人口老化程度等宏观因素 具有相关性。虽然目前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但根据国 家统计局数据 2022 年、2023 年我国全年婴儿出生率分别为 6.77‰和 6.39‰,出 生率保持低位运行。未来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出现波动, 以及出生率下降等原因,导致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的市场规模缩小,进而影响行 业整体发展情况和公司经营业绩。 (二)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全球高吸水性树脂行业竞争充分,全球主要高吸水性树脂产能分布在欧 洲、亚洲区域,行业内有日本住友、日本触媒、巴斯夫、赢创工业及标的公司等 在内的德日系优势企业,具备技术积累、市场的先发优势。同时,行业中又有国 内本土企业如山东诺尔、卫星化学、华谊集团、万华化学等实现了由上游丙烯酸 原材料至高吸水性树脂生产的全产业链布局,并逐步发展为国内知名高吸水性树 脂供应商。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叠加宏观经济复苏放缓及上游原材料 价格波动的影响,高吸水性树脂企业或存在盈利空间缩窄的风险。 (三)原材料成本上升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精丙烯酸及烧碱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精丙烯 酸及烧碱采购金额合计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76.84%、76.17%和 75.30%, 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如果未来 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而标的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 转移,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通过贸易商丰田通商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向丰田通 商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96%、97.76%和 98.78%,占比较高。丰 田通商为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位列 2023 年《财富》世界 500 强排行榜第 176 位。标的公司与丰田通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若未来标的公司与丰 田通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标的公司自身客户开发未能有效衔接, 则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订单下降,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搬迁风险 标的公司于 2021 年 3 月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出具 的公告,将实施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项目,实施方式为协议搬 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有关部门尚未与标的公司签署搬迁协议,搬迁事项尚 未有明确计划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确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要求标的 公司整体搬迁的,公司将在稳定人员、生产的基础上,积极与相关部门就标的公 司搬迁补偿、投资建设方案等进行具体的对接和商讨。考虑未来搬迁过程涉及生 产设备建设调试、产能衔接等事项,标的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搬迁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上市公司盈利 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经济环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行业 监管政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批、推进等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及后续更长的 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带来不利影 响的可能性。 2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 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3 年 2 月,证监会发布实施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完善和重构了并购重组的各层级制度体 系,包括精简优化发行条件、细化操作规则、增加制度包容性等,提高了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的自主性和便利度。2024 年 3 月,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关于加强上 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 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 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4 月,新“国九条”提出,鼓励上市公 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 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 年 9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证监会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 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 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以及支持“两创” 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因此,通过本次并购重组,公司能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 的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化工新材料发展 新材料作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方向。新材料对于推 动技术创新、制造业优化升级、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复杂的国际 2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形势下,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新材料产业体系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已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支持化工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根据《工业战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3 新 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 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之 “3.3.1.3 其他高性能树脂制造”。《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要 求在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领域,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能力加快 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生产性服务业。2024 年 7 月, 工信部、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实施方案(2024—2027 年)》提出“实施有效供给提升行动”和“产业延链工程”,推动国内化工新材 料产业发展进入加速期。 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加速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等新兴产业,筑牢我 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基础,扎实推进我国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完善上市公司业务版图,满足上市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公司主要从事以甲醇下游深加工为产业链的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颗粒多聚甲醛、高浓度甲醛、1,3,5-三丙烯酰基六氢-均 三嗪等。相对而言,公司目前核心产品数量较少,市场竞争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标的公司与公司同属于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主营高吸水 性树脂化工新材料,主要应用于吸收性卫生用品领域,还可用于土壤保水、光缆 阻水、食品保鲜等其他领域。本次交易对于公司加快构建“一体两翼”发展战略 ——以“专精特新”为主体,构建以工业消费型化学品和民用消费型化学品为两 翼,加快实现公司“做优做强精细化工产业,实现多产品营销策略,一体化延伸 产业链”的既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 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 拓展和升级。公司将新增高吸水性树脂业务,不仅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提 2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升客户的多元化水平,扩大公司客户群,还推进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产品种 类,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 标的公司为日本三洋化成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生产工厂。1978 年日本三洋化 成最早将高吸水性树脂正式投入工业化生产和应用,开创了高吸水性树脂新生产 技术的应用与研究,持续为行业技术水平领先者。标的公司已在国内高吸水性树 脂行业经营了二十多年,具备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为国家标准《纸尿裤和 卫生巾用高吸收性树脂》(GB/T 22875-2018)的起草单位,为国内高吸水性树 脂行业的领先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公司将通过降本增效、开拓市场等有 力措施,在逐步恢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也将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实 现公司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概述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SDP 购买其所持有的三大雅 100%股权。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三大雅 100%股权。 (二)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期支付本次交易对价:股权转让交割日后 30 日内,支付转让价格的 90%; 第二期支付本次交易对价:股权转让交割日前,上市公司在交易双方共同指 定银行中开立完毕一个国际转账汇款新账户(下称“监管账户”)。上市公司在 股权转让交割日后 30 日内向监管账户汇入转让价格尾款 10%。该转让价格尾款 在交易对方未被认定需要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在股权交割 日起一年届满之日起的 10 日内由监管账户中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的账户。 2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上市公 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 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本次 交易标的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作价参考依据,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未做 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 SDP 支付现金对价收购其所持有的三 大雅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金 额情况,相关指标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与交易 资产净额与交易 项目 营业收入 金额孰高值 金额孰高值 标的公司 100%股权 71,153.84 55,450.84 95,572.26 公司 100,052.98 68,607.19 70,911.78 财务指标比例 71.12% 80.82% 134.78%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 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系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 会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 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并结合快速变现系数对被评估单位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4】 第 1623 号),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55,762.61 万元,评估值 28,838.52 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作价为人民币 28,500.00 万元。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重 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三、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本次交易所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 提供材料及信息 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及信息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 上市公司 披露真实性、准 保证继续提供的材料及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 确性和完整性的 有效的要求。 承诺函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材料及信息,并保证该等材料 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 关于守法及诚信 处分的情况。 情况的承诺函 3、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 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不曾因与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其他情形。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 关于本次交易所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上市公司董 提供材料及信息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事、监事、高 披露真实性、准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级管理人员 确性和完整性的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承诺函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2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偿安排。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或 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也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 关于守法及诚信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情况的承诺函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 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 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不曾因与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其他情形。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自本 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本次交易 终止之日期间,如本人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本 人将审慎制订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关于股份减持计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 划的承诺函 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 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本次重组摊 2、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上市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上市公司董 薄即期回报采取 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 事、高级管理 填补措施的承诺 在为履行本人对上市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 人员 函 本人承诺对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避免浪费或 超前消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 2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上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 责和权限范围内,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 行权条件等安排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 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 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 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材料【本公司营业执照 复印件、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权架构图、本公 司的章程(2020 年 12 月 24 日版)】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上述第一条所涉材料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关于本次交易所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提供材料及信息 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产控集团 披露真实性、准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确性和完整性的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 承诺函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 3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从其 新规定。 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除下列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不存在尚未 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也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 形。本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中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形如下: 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 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文 结论 书名称及文号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季伟、 本公司董事张建华被 关于守法及诚信 朱军、张建华、袁学礼、冯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情况的承诺函 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 决定》(〔2023〕178 号)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张建 本公司董事张建华、监 华、朱军、申志刚、冯霞、 事 申 志 刚 被 采 取 出 具 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的决定》(〔2023〕183 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号) 场诚信档案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金通 本公司监事申志刚被 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申志刚、陈树军采取出具警 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06 号)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6 个月内不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且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 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 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资产 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 经营;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 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 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 体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 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 体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 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中 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 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 关于保持上市公 全独立。 司独立性的承诺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函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 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 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 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 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 情形;本公司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 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 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 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进行干预。 3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计划。自 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终止之 日期间,如本公司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本公司 关于重组期间股 将审慎制订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份减持计划的承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 诺函 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 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关于本次交易摊 上市公司利益。 薄即期回报采取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 填补措施的承诺 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函 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 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标的公司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及说明,并保证 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及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 关的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 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 本或原件一致。上述文件资料中,若涉及签名、印章的, 其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且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关于本次交易所 效签署有关文件。 提供材料及信息 3、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信息、 三大雅 披露真实性、准 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 确性和完整性的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承诺函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 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 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本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需要终止的情形; 2、本公司现有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 关于股权权属的 限制情形,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等特殊安排,不存在 承诺函 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 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就前述承诺依法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况。 3、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受到刑事处罚或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关于守法及诚信 5、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 情况的承诺函 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 6、最近五年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情况。 7、最近五年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 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8、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 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 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曾因涉嫌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不曾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3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 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 9、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定及本公 司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 在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及说明,并保证 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及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 关的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 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 本或原件一致。上述文件资料中,若涉及签名、印章的, 其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且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有关文件。 3、在本次交易进程中,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信息 关于所提供信息 及说明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符合真实、准确、 真实、准确、完 完整的要求。 整的承诺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SDP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或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 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在 SDP 所知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如违 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在 SDP 所知范围内, 如因提供的信息或说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本次交易的上市公 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关于守法及诚信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情况的承诺 裁。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诚信 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违法未履行自 3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身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3、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 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而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事实,不存在因 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事实,最近 36 个月内不曾因与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 1、本公司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 所有权,有权转让目标公司股权及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 和利益,不存在司法冻结或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 押、抵押或其他权利致使本公司无法转让目标公司股权 的限制情形。 2、目标公司股权不存在法律权属纠纷,未因第三人的 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押,或被施加以质押、抵押或其 他任何形式的负担,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 关于股权权属问 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 题的承诺 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 序。 3、本公司针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 务,本公司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 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事 实。 4、本公司所持目标公司股权不存在信托持股或委托持 股。 3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江天化学(300927.SZ) 成立日期 1999年11月04日 注册资本 14,43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辉 注册地址 开发区中央路16号 多聚甲醛、甲醛、氯甲烷的生产、销售;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第6类毒害品;第8类腐蚀品批发(以上化学危 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剧毒 化学品、成品油、一类易制毒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场所及未经批准的其 他场所均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乙二醇半缩醛、1,3,5,-三丙烯酰基六氢- 均三嗪化学品(危险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多聚甲醛、甲醛、氯甲烷及 其下游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非学历、非职业技能培训);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 二、上市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上市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南通江天化学品有限公司系由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 南通天生港电力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江天有限设立时注册资 本 4,500 万元,分三期缴纳,其中首期出资 920 万元,第二期出资 2,700 万元, 3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三期出资 880 万元。1999 年 11 月 3 日,南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首 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通众会验[1999]85 号《验资报告》。2000 年 1 月 25 日,南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第二期、第三期出资合并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通众会验[2000]9 号《验资报告》。 1999 年 11 月 4 日 , 南 通市 工 商 行 政管 理局 向 江天 有限 核 发 注 册 号 为 320691110134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股东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 1 2,475.00 55.00 有限公司 南通天生港电力投资服 2 2,025.00 45.00 务有限公司 合 计 4,500.00 100.00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4 年 6 月 18 日,江天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江天有限截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 13,908.310505 万元为基础折股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变 更 后 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6,015 万 元 , 剩 余 7,893.31050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时出资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字 92010001 号《验资报告》。2014 年 8 月 8 日,股份公 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相关议案。 2014 年 8 月 12 日,股份公司取得了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 32069100000120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产控集团 3,010.00 50.04 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 2 1,205.00 20.03 公司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 3 1,205.00 20.03 有限公司 南通润天投资发展中心 4 416.50 6.92 (有限合伙) 3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5 朱辉 107.50 1.79 6 张永锋 35.50 0.59 7 陈梅 35.50 0.59 合 计 6,015.00 100.0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3 号)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1]7 号 ) 同 意 。 公 司 在 深 交 所 创 业 板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20,050,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0,150,000 股增至 80,200,000 股。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SUAA20016)《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三)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原有总股本 80,200,000 股 为 基数 , 用 资 本公积 金向 全 体 股东 每 10 股转 增 8 股, 转 增后 总 股 本为 144,360,000 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4,360,000 股。 三、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其持股比例情况 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产控集团 54,180,000 37.53% 3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 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690,000 15.02% 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1,690,000 15.02% 4 朱辉 3,213,000 2.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5 1,000,992 0.69% 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张永锋 803,250 0.56% 7 陈梅 571,000 0.40% 8 王建余 493,800 0.34% 9 胡岳荣 476,708 0.33% 10 陈文庆 325,000 0.23% 合计 104,443,750 72.35%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专注于以甲醇下游深加工为产业链的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依托先进的工艺技术、对生产流程的精细管理以及高 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在中高端及大型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通过 推出不同浓度、含量、型号的多种精细化学品,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客户的差异 化需求,系行业内产品应用领域较广泛、品种规格较齐全、客户认可度较高的厂 商之一。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技术研发,不断提升生产的绿色、 智能及节能化水平,先后荣获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资 质及称号。 五、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26,662.61 100,052.98 79,427.54 77,678.63 负债总计 57,478.85 31,445.80 15,726.19 18,046.96 所有者权益 69,183.76 68,607.19 63,701.36 59,631.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9,183.76 68,607.19 63,701.36 59,631.67 4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者权益合计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5,233.62 70,911.78 73,729.50 70,997.48 营业利润 3,273.04 8,938.54 8,278.47 8,646.24 利润总额 3,279.12 8,934.03 8,256.80 8,812.20 净利润 2,510.30 6,854.69 6,379.45 7,582.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510.30 6,854.69 6,379.45 7,582.59 者的净利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63.61 8,718.35 7,904.51 3,849.17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18,084.63 -8,220.37 9,014.71 -7,567.79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9,869.74 1,131.35 -5,063.99 -6,174.71 现金净增加额 -8,103.63 1,757.17 11,938.25 -9,945.45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17 0.47 0.44 0.53 (元/股) 资产负债率(%) 45.38 31.43 19.80 23.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59 10.36 10.38 13.41 益率(%)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产控集团持有公司的股票数量为 54,180,000 股,占 总股本的 37.53%,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市国资委持有产控集团 94.77%的股份,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4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产控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3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剑桥 住所 南通市工农路 486 号 股权结构 南通市国资委持股 94.77%、江苏省财政厅持股 5.23%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国有资产的经 营、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资本经营、投资及融资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土地、房屋、设备的租赁;船舶、海洋工程配套设备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 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 主营业务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 七、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控制权未发生 变动。 八、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4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十二、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4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SDP グローバル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 SDP Global Co., Ltd. 企业编号 0100-01-073131 企业性质 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 今泉雄高 资本金 29 亿日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点 东京都港区西新桥一丁目 1 番 1 号 成立日期 1990 年 4 月 10 日 (1)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 (2)上述附带的所有业务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1990 年 4 月,SDP 的前身菱化股份有限会社(以下简称“菱化股份”) 于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设立,资本金为 300 万日元,三菱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 称“三菱化学”)持股 100%; (2)2001 年 3 月,菱化股份变更为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San-Dia Polymers, Ltd.),并完成增资,资本金为 4,000 万日元,三菱化学持有其 40%股权,三洋 化成持有其 60%股权; (3)2001 年 4 月,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增资 12,000 万日元,资本金变更 为 16,000 万日元,三菱化学持有其 40%股权,三洋化成持有其 60%股权; (4)2001 年 7 月,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增资 48,000 万日元,资本金变更 为 64,000 万日元,三菱化学持有其 40%股权,三洋化成持有其 60%股权; 4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2001 年 8 月,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增资 136,000 万日元,资本金变 更为 200,000 万日元,三菱化学持有其 40%股权,三洋化成持有其 60%股权; (6)2013 年 3 月,三菱化学将其持有的 10% SDP 股权转让给三洋化成。 至此,三菱化学持有 SDP 30%股权,三洋化成持有 SDP 70%股权; (7)2013 年 9 月,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更名为 SDP Global Co., Ltd.;三 菱化学将其持有的 30% SDP 股权转让给丰田通商。至此,丰田通商持有 SDP 30% 股权,三洋化成持有 SDP 70%股权。 (8)2014 年 2 月,SDP 增资 90,000 万日元,资本金变更为 290,000 万日元, 丰田通商持有其 30%股权,三洋化成持有其 70%股权。 (9)2020 年 3 月,丰田通商将持其有的 30% SDP 股权全部转让给三洋化 成,至此三洋化成持有 SDP 100%股权。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SDP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三)股权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DP 的股权结构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洋化成持有 SDP 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三洋 化成是东京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4471.T),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三洋化成工業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 Sanyo Chemical Industries, Ltd. 4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企业编号 1300-01-009314 企业性质 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 樋口章宪 资本金 130 亿 5117 万 9427 日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点 京都市东山区一桥野本町 11 番地 1 成立日期 1949 年 11 月 1 日 (1)各种表面活性剂及其应用·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2)合 成树脂及其他高分子化合物及其应用·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3) 有机合成药品及其他各种化学制品的制造、销售(4)医药品、 医药部外品、医疗器械、农药及化妆品的制造、销售(5)各种 经营范围 电池·电池应用产品、各种电池用工业药品的制造、销售(6) 建筑材料的制造、销售及工程的施工、承包(7)与前各号相关 的机械器具及装置的设计、制作、安装、销售及技术指导(8) 仓储业(9)产业废弃物的收集·搬运、处理业(10)前各号附 带相关的所有业务 根据三洋化成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 5%以上的股东情况如下: 已发行股票(不包括自 所有株式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己持有的股票)总数与 (千株) 股份总数的比率 1 豊田通商株式会社 4,286 19.32% 2 東レ株式会社 3,826 17.24% 日本マスタ-トラスト信託銀行株式会社 3 1,810 8.16% (信託口) 4 株式会社日本カストディ銀行(信託口) 1,225 5.52% (四)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SDP 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总部位于日本东京,在中 国、马来西亚均设有生产基地。根据三洋化成的公告,三洋化成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决定退出高吸水性树脂业务,转让三大雅的全部股权。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百万日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206 7,481 非流动资产 6,684 12,345 4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产总计 10,891 19,826 流动负债 22,106 22,831 非流动负债 960 10 负债合计 23,067 22,841 股东权益 -12,175 -3,014 项目 2023 财年年度 2022 财年年度 营业收入 5,509 11,366 营业利润 -1,062 -937 净利润 -9,160 -301 注:日本本土企业的财年期间为每年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因此上表中 2023 财年系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2 财年系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以上数据均经审计。 (六)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标的公司外,SDP 的下属企业还有一家,其位于马 来西亚,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比例 PLO 179, Jalan Rumbia 1, Tanjung SDP GLOBAL 高吸水性树脂 Langsat,81700 Pasir Gudang, 100% (MALAYSIA)SDN.BHD. 的生产和销售 Johor,Malaysia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DP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DP 不存在向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4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最近五年内,SDP 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受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最近五年内,SDP 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诚信状况良 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违法未履行自身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 4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490 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 加藤信二郎 注册地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 5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 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1750536410R 生产销售专用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 经营范围 学品经营许可证记载的许可范围、经营方式,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二、历史沿革 (一)三大雅设立 2003 年 6 月 19 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成立三 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的批复》(通开发管(2003)183 号),同意 成立“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 万美元。 2003 年 6 月 2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43385 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 年 6 月 24 日,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独苏通总字第 00424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3 年 9 月 9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苏亚审验[2003]48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3 年 9 月 3 日,三大雅注册资本 已全部缴足,出资方式为货币。 4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大雅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 1,200.00 100.00% 合计 1,200.00 100.00% (二)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5 月 8 日,三大雅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资本金 1,200 万美元。 2006 年 5 月 31 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同意三大雅精细 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苏外经贸资审字[2006] 第 06012 号),同意三大雅注册资本增加到 2,400 万美元。 2006 年 6 月 27 日,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通 万验字[2006]第 056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6 年 6 月 27 日,三大雅新增注册 资本已缴足。 2006 年 7 月 3 日,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核 准通知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三大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 2,400.00 100.00% 合计 2,400.00 100.00% (三)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5 月 18 日,三大雅股东作出决定,增加资本金 2,220 万美元。 2010 年 6 月 12 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 有限公司增资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0]第 06059 号),同意 三大雅注册资本增加到 4,620 万美元。 2010 年 6 月 24 日、2010 年 9 月 1 日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 具通万会验字[2010]第 036 号《验资报告》、通万会验字[2010]第 046 号《验资 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0 年 9 月 1 日止,三大雅新增注册资本已缴足。 5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0 年 6 月 28 日、2010 年 9 月 15 日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出具 《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三大雅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 4,620.00 100.00% 合计 4,620.00 100.00% (四)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9 月 29 日,三大雅股东作出决定,增加资本金 70 万美元。 2010 年 10 月 27 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三大 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通开发管[2010]413 号),同意 三大雅新增注册资本 70 万美元。 2010 年 11 月 11 日,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通 万会验字[2010]第 060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0 年 11 月 10 日止,三大雅新 增注册资本已缴足。 2010 年 11 月 16 日,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 变更登记通知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三大雅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 4,690.00 100.00% 合计 4,690.00 100.00% (五)股东名称变更 2013 年 10 月 29 日,三大雅股东作出决定,股东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变 更名称为 SDP Global Co., Ltd.。 2013 年 11 月 13 日,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 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三大雅的股东/发起人名称变更。 (六)第四次增资 5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4 年 1 月 31 日,三大雅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新增注册资本 1,800 万美元。 2014 年 2 月 8 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三大 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通开发管[2014]40 号),同意三 大雅注册资本增加至 6,490 万美元。 2014 年 2 月 25 日,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通万会验字[2014] 第 003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4 年 2 月 20 日,三大雅新增注册资 本已缴足。 2014 年 2 月 28 日,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 更登记通知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三大雅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SDP 6,490.00 100.00% 合计 6,490.00 100.00%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的控股股东为 SDP,实际控制人为三洋化成, 其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三大雅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二)标的公司章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5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内容。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三大雅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约定安排,由公司出具股东决定聘任三大雅任职的 董事,三大雅新任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协 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四、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未有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三大雅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 设备等。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三大雅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4,338.78 4,944.10 34.48% 机器设备 93,591.25 8,059.65 8.61% 交通运输设备 477.21 111.52 23.37% 仪器仪表设备 4,438.01 377.54 8.51% 其他 657.21 246.83 37.56% 合计 113,502.45 13,739.63 12.11% 三大雅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三大 雅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5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759.22 592.53 1,166.69 软件 693.92 474.56 219.36 合计 2,453.14 1,067.09 1,386.05 1、自有不动产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拥有的不动产权情况如下: 权利 他项 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性质 权利 苏(2019)南 宗地面积 2053.09.29/ 通开发区不 新开南 65374.49/ 工业用地 出让/自 三大雅 2056.10.08/ 否 动产权第 路5号 房屋建筑面积 /非住宅 建房 2060.06.23 0004003 号 32732.24 三大雅尚有 1,315.71 平方米的建筑物存在无证房产情形,主要为更衣室、休 息室、微型消防站等辅助生产设施。上述房产主要为辅助生产设施,非公司生产 经营必须场所。该等瑕疵房产占公司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 3.86%,占比较小。 若该等房产无法继续使用,不会对三大雅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 上述无证房产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允许三大雅按现状使用,不会要求 三大雅拆除上述无证房产,亦不会对三大雅予以行政处罚。 2、知识产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未持有任何授权专利、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 不存在正在申请中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 3、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已取得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机关 有效期至 苏(F)危化经字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 1 三大雅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25.04.18 (J)00144 号 区行政审批局 9132069175053641 2 三大雅 排污许可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6.10.21 0R001P 5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机关 有效期至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苏通开排水字第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 3 三大雅 2027.06.19 许可证 220605 号 区管理委员会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 4 三大雅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222E30270R3M 2025.02.21 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 5 三大雅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223EN0702R0M 2026.08.31 限公司 3915-2007-AQ-RG DNV - Business 6 三大雅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7.8.15 C-RVA Assurance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 7 三大雅 已公示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7.03.13 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 8 三大雅 3206240128 南通海关 长期 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 9 三大雅 3211002798 — 证明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1、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362.33 11.11% - - - - 应付账款 9,592.79 78.21% 14,360.34 91.45% 9,774.62 84.54% 合同负债 - - 19.05 0.12% - - 应付职工薪酬 353.53 2.88% 501.15 3.19% 503.40 4.35% 应交税费 268.19 2.19% 257.25 1.64% 266.54 2.31% 其他应付款 45.31 0.37% 35.92 0.23% 59.58 0.52% 一年内到期的非 242.38 1.98% 364.85 2.32% 341.18 2.95%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41.30 2.78% 2.48 0.02% - - 流动负债合计 12,205.84 99.51% 15,541.03 98.97% 10,945.32 94.67% 5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 56.92 0.36% 421.76 3.65% 递延收益 5.48 0.04% 8.01 0.05% 13.06 0.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67 0.45% 97.05 0.62% 181.80 1.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15 0.49% 161.97 1.03% 616.62 5.33% 负债合计 12,265.98 100.00% 15,703.00 100.00% 11,561.9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三大雅主要负债由流动负债构成,占比分别为 94.67%、 98.97%和 99.51%,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2、标的公司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标的公司对外担保及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大雅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及抵押、质押的情况。 六、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三大雅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 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8,026.37 71,153.84 71,369.22 负债总额 12,265.98 15,703.00 11,561.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760.39 55,450.84 59,807.27 (二)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7,581.67 95,572.26 93,847.48 营业利润 179.13 -4,256.88 555.12 5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利润总额 365.95 -4,189.09 554.84 净利润 190.78 -4,356.43 -93.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4.38 -4,416.43 -89.81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4.70 7,089.78 3,481.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76 -1,190.21 -1,785.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74 -407.77 -15,315.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14.48 5,508.61 -13,546.61 (四)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18.03 22.07 16.20 流动比率(倍) 4.29 3.44 4.04 速动比率(倍) 2.94 2.06 2.29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分类 三大雅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中的“C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5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体制 三大雅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主要 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审批和发布行业标准、指导行业技术改造和进步等工作。工 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拟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制定并 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中国化学工业协会、中国造纸协会属于行业的自律性管理组织,承担行业引 导、服务、管理职能,主要负责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参 与制定行业规划、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 见等。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颁布单位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 1 安全生产法》(202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 年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 年修正) 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 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 2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0 年 防治法》(2020 年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 修订) 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 3 产品质量法》(2018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 年 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 年修正) 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 4 大气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 年 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 (2018 年修正)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 5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7 年 水污染防治法》 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5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7 年修正)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6 环境保护法》(2014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4 年 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 年修正) 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 7 管理条例》(2013 国务院 2013 年 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年修订) 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 8 清洁生产促进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2 年 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 (2012 年修正) 持续发展 4、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 政策及法规 颁布单位及时间 主要内容 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统称精细化工)是推动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关乎重要产业链 《精细化工产业创 国家发改委、财政 供应链安全稳定、绿色低碳发展、民生福祉改善。《实 1 新发展实施方案 部等 9 部门 施方案》对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 (2024-2027 年)》 2024 年 展提出明确要求和科学指导,为我国精细化工发展提 供了新的机遇。 《工业战略性新兴 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中包含“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 国家统计局 2 产业分类目录 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3 其他高性能树脂制造- 2023 年 (2023)》 聚丙烯酸酯高吸水性树脂(SAP)”。 实施“三品”行动,提升化工产品供给质量。围绕新一 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 《关于“十四五”推动 国家发改委、 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 石化化工行业高质 科学技术部、 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 3 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 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积极布局形状记忆高分子材料、 (工信部联原 应急管理部、 金属-有机框架材料、金属元素高效分离介质、反应- 〔2022〕34 号) 国家能源局 2022 年 分离一体化膜装置等新产品开发。提高化肥、轮胎、 涂料、染料、胶粘剂等行业绿色产品占比。鼓励企业 提升品质,培育创建品牌。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化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全国人大常委会 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 4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2021 年 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 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模化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 标纲要》 准体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品“增 5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在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领域,提高核心技 术装备自主可控能力。完善行业绿色标准体系,加快 中国石油化工联合 《石油和化学工业 推广绿色工艺和绿色产品,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 5 会 “十四五”发展指南》 链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无 2021 年 效产能退出,加快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化工新材料、 专用化学品和生产性服务业。 到 2025 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的能力明显增强;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在制造 《“十四五”原材料工 科技部、 6 业中比重基本稳定;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占原 业发展规划》 自然资源部 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 2021 年 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 面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智能制 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需求,以高端应 用为牵引,加强碳纤维、石墨烯等先进碳材料、生物 《江苏省 “十四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 医用和节能环保等纳米新材料研发应用,加快电子高 7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公厅 纯材料、第三代半导体等先进电子材料的关键技术突 规划》 2021 年 破,推动高品质特殊钢材、化工新材料、稀土功能材 料等提升发展,打造综合实力国际先进的高端新材料 集群。 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高端聚烯烃、 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 发展改革委、科技 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 《新材料产业发展 8 部、 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 指南》 财政部 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 2017 年 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 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二)主营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销售。高吸水性树脂也称超强吸水 性聚合物(Superabsorbent Polymers,简写 SAP),能够吸收自身重量几百倍甚 至上千倍的水,且吸水膨胀后生成的凝胶具有良好的保水性。目前,高吸水性树 脂已在卫生用品、农业、林业、食品保鲜等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并显示出更为 广阔的发展前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的 SAP 产品在《工业战略性新兴 产业分类目录(2023)》“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 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之“3.3.1.3 其他高性能树脂制造”中被列为重点产品。 6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高吸水性树脂由日本三洋化成工业株式会社于 1978 年率先实现商业生产, 2003 年三洋化成在中国投资设厂,标的公司成为该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唯一 一家主营 SAP 的企业,承继了日本三洋化成在 SAP 领域中的生产工艺技术,也 是国内最早一批生产 SAP 的领先企业。经过近 50 年的持续深耕 SAP 业务,行 业技术积淀深厚,其在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层面、技术配方等方面均形成了核心 技术,具备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同时凭借先进的技术工艺水平,标的公司长期与 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着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 三大雅生产的高吸水性树脂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图片 产品特性 主要规格产品指标 高吸收量:均匀网状结构,可 项目 检测值 国家标准 有效吸收更多水分。 高吸收速度:粒子形状控制, 吸收量 56.1 g/g ≥40.0 g/g 形成快速吸收,提高尿裤表面 (生理盐水) 干爽性。 高通液性:运用表面处理技术 保水量 31.7 g/g ≥20.0 g/g 使得尿裤薄型化,发挥抗菌、 除臭机能。 加压吸收量 30.3g/g ≥10.0 g/g 持久干爽性:凝胶稳定性持 久,具备优异的长时间干爽 可萃取物含量 4.2% ≤25.0% 性。 注:国家标准依据GB/T 22875-2018中婴儿纸尿裤(片、垫)用高吸收性树脂;检测值数据 来自于报告期内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三大雅主要产品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6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主要经营模式和结算模式 1、生产模式 三大雅由业务部根据销售订单、库存情况并结合对销售的预期制定月度生产 计划,生产计划经审核后由生产部执行生产计划。业务部、生产部根据生产实际 和销售实际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2、采购模式 三大雅原材料采购由业务部负责,业务部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 价,通过对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期、经营合规等方面进行比较,建立 合格供应商名录,TQC 部参与对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业务部根据生产 计划、原材料储备等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执行。 3、销售模式 三大雅销售采用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客户类型包括贸易商客户和生产商 客户。标的公司销售人员与下游客户开展交流与互动,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紧 紧围绕客户需求开展生产工作,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结算模式 三大雅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主要根据签署的合同、产品的交付情况,以双方 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账款,主要结算方式为银行电汇。 5、盈利模式 三大雅专注于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和销售,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高吸水性树 脂产品实现盈利。 (五)主要产品的收入、产能、产销率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三大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6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主要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吸水性树脂 47,233.75 100.00% 94,468.43 100.00% 92,220.25 100.00% 合计 47,233.75 100.00% 94,468.43 100.00% 92,220.25 100.00% 2、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三大雅高吸水性树脂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万吨) 10.25 20.50 20.50 产量(万吨) 4.70 10.67 7.71 产能利用率 45.85% 52.05% 37.61% 销量(万吨) 5.33 10.06 7.83 产销率 113.39% 94.28% 101.56% 注:产能根据三大雅项目批复产能汇总统计;2024 年 1-6 月产能已按全年 20.50 万吨折算。 3、产品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三大雅高吸水性树脂销售价格及变动如下: 单位:元/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平均价 变动比率 平均价 变动比率 平均价 高吸水性树脂 8,855.88 -5.70% 9,391.54 -20.22% 11,771.56 报告期内,三大雅对合并口径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1 丰田通商 47,003.05 98.78% 2 三洋化成 244.64 0.51% 3 南通赛博通信有限公司 208.73 0.44% 4 南通恒基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99.72 0.21% 5 小嵩保鲜技术(常熟)有限公司 11.50 0.02% 合 计 47,567.64 99.96% 2023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6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 丰田通商 93,427.56 97.76% 2 三洋化成 869.15 0.91% 3 南通赛博通信有限公司 756.87 0.79% 4 南通恒基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223.86 0.23% 5 PT.KAO INDONESIA 195.54 0.20% 合 计 95,472.97 99.89% 2022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1 丰田通商 90,058.93 95.96% 2 三洋化成 2,935.03 3.13% 3 南通赛博通信有限公司 502.61 0.54% 4 南通恒基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228.78 0.24% 5 PT.KAO INDONESIA 86.61 0.09% 合 计 93,811.97 99.96% 注:上表中丰田通商合并了丰田通商株式会社、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TOYOTA TSUSHO ASIA PACIFIC PTE. LTD.;三洋化成合并了三洋化成工业株式会社、SDP、三 洋化成南通、SDP MALAYSIA。 上述前五大客户中,三洋化成是三大雅的控股股东 SDP 之母公司,丰田通 商持有三洋化成 19.32%的股权。报告期内,丰田通商向其采购高吸水性树脂销 售给下游的生产厂商;三洋化成境内全资子公司三洋化成南通向三大雅采购精丙 烯酸原材料用于生产;2022 年度,三洋化成还向三大雅采购高吸水性树脂对外 销售。除上述情形外,三大雅与其他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 亦不存在三大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在其他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丰田通商向三大雅采购产品合并口径下终端销售前五大客户的销 售与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泉州天娇妇幼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12,224.10 25.69% 2 泉州市嘉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6,616.23 13.90% 3 福建省诺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4,172.65 8.77% 6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 浙江挚爱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3,497.04 7.35% 5 大王(南通)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2,760.93 5.80% 合 计 29,270.95 61.52% 2023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泉州天娇妇幼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20,521.11 21.47% 2 福建省诺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13,132.98 13.74% 3 泉州市嘉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9,014.72 9.43% 4 金佰利(天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5,786.91 6.06% 5 浙江挚爱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5,060.17 5.29% 合 计 53,515.89 56.00% 2022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泉州天娇妇幼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14,508.82 15.46% 2 福建省诺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13,742.97 14.64% 3 金佰利(天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10,380.67 11.06% 4 恒安集团 7,849.22 8.36% 5 大王(南通)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6,909.80 7.36% 合 计 53,391.47 56.89% 三大雅与上述穿透后的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三大雅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拥 有权益的情形。 (六)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三大雅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精丙烯酸、烧碱,主要能源包括液化石 油气、电力等,其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2022 年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精丙烯酸 22,393.76 65.57% 51,778.32 65.79% 46,505.13 66.44% 烧碱 3,321.39 9.73% 8,170.65 10.38% 7,281.53 10.40% 6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液化石油气 2,441.39 7.15% 5,839.63 7.42% 5,147.64 7.35% 电力 951.22 2.79% 2,356.70 2.99% 2,023.25 2.89% 合计 29,107.76 85.23% 68,145.29 86.58% 60,957.55 87.08% 2、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三大雅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单位 平均单价 变化 平均单价 变化 平均单价 精丙烯酸 元/吨 6,708.12 1.82% 6,588.40 -18.52% 8,085.57 烧碱 元/吨 1,228.46 -5.97% 1,306.44 -20.39% 1,640.97 液化石油气 元/吨 5,008.60 2.50% 4,886.52 -14.94% 5,745.05 电力 元/度 0.69 -1.05% 0.70 0.75% 0.69 三大雅精丙烯酸、烧碱、液化石油气采购价格变动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市场 价格波动影响所致。 3、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三大雅对合并口径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 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 15,213.00 44.55% 2 南京碧通燃气有限公司 4,156.30 12.17% 3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2,194.01 6.42% 4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2,014.06 5.90% 5 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 1,778.73 5.21% 合 计 25,356.10 74.25% 2023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 31,844.38 40.46% 2 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 9,261.34 11.77% 3 南京碧通燃气有限公司 5,999.63 7.62% 4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4,910.56 6.24% 5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4,304.83 5.47% 6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合 计 56,320.74 71.56% 2022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 26,992.88 38.56% 2 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 9,976.68 14.25% 3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4,700.58 6.72% 4 南京碧通燃气有限公司 4,256.52 6.08% 5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3,426.69 4.90% 合 计 49,353.35 70.51% 报告期内,三大雅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三大雅与上述供应商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三大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 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的情形。 (七)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三大雅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形。 (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三大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重视安全生产经营,建立并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该等安全生产制度在三大雅得到了有效执 行。报告期内,三大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有因工伤、安全生产事故而受到 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大雅于 2022 年 6 月收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苏通开)应急罚[2022]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要求对液 化石油气罐区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给予人民币 25,312.50 元罚款。三大雅于 2023 年 8 月收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苏通)应急罚[2023]99 号《行政处罚决定 6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书》,因其未将厂际危险化学品精丙烯酸输送管道的较大风险进行公示,给予人 民币 5,625 元罚款。对上述行政处罚,三大雅立即整改并缴清了罚款。所属应急 管理局出具证明,三大雅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构成重大行 政处罚。报告期内,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三大雅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 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三大雅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包括《环保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等在内的较为 完善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该等环保制度在三大雅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大雅于 2023 年 3 月收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通 09 环罚[2023]22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因标的公司废气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给予人民币 20,000 元罚款。三大雅于 2023 年 6 月收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通 09 环罚[2023]4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标的公司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未按规范开展 TOC 检测,给予人民币 58,000 元罚款。 对上述行政处罚,三大雅立即整改并缴清了罚款。经访谈相关主管部门南通 市生态环境局,三大雅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构成重大行政 处罚。 报告期内,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三大雅不存在其他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 (九)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体系 三大雅高度重视质量控制,取得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保证质量 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三大雅制定了《原料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规则》《检 查业务程序》《品质管理运用程序》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了原材料采购、生 产过程、品质判定等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措施。该等制度在三大雅得到了有效 执行,保证了生产产品的质量。 2、质量纠纷情况及其处理 6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内,三大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未有受到质量相关方 面的行政处罚,也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三大雅为三洋化成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生产工厂,1978 年日本三洋化成最早 将高吸水性树脂正式投入工业化生产和应用,开创了高吸水性树脂新生产技术的 应用与研究,持续为行业技术水平领先者。三大雅生产高吸水性树脂的主要技术 来自于 SDP 的授权。三大雅生产涉及的主要技术国内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国内专利公开号 技术先进性表征 在有机典型元素化合物存在下的自由基聚合技术,通过本技 1 CN108137728B 术得到的吸水性树脂粒子,吸水时的凝胶强度高,载荷下吸 收量及凝胶通液速度优异。 在次磷酸(盐)存在下的自由基聚合技术,通过本技术得到 2 CN107406542B 的吸水性树脂的保水量高,着色和异味少。 一种控制吸水性树脂的粒子形状的技术,通过本技术得到的 3 CN113302228A 吸收性树脂粒子可维持稳定的吸收速度和通液性能,并且在 用于吸收性物品后能够发挥出优异的手感。 一种通过将粒径设为特定的范围来控制吸水性树脂的吸收 速度的技术,通过本技术得到的吸收性树脂粒子的吸收体发 4 CN112334517B 挥初期的高吸收速度和液体扩散性,干燥性优异,进而没有 皮疹等问题。 一种通过在吸收性树脂粒子的内部和外部存在疏水性物质 来控制吸收速度的技术,通过本技术得到的吸水性树脂粒子 5 CN102245680B 的吸收体具有特定的吸收速度模式,显示出优异的吸收特 性。 一种控制吸水性树脂粒子表面的水不溶性硅化合物微粒的 6 CN116769269A 量及分布的技术,通过本技术得到的吸水性树脂的进料器供 给量的变动小,能够使吸收性物品的品质稳定化。 一种用多价金属盐覆盖吸收性树脂粒子表面的技术,溶胀后 7 CN111094441B 的凝胶间的通液性和载荷下的吸水性能优异。 八、最近三年评估、增减资、改制情况 最近三年,三大雅不存在增减资及改制情况;三大雅除因本次交易而进行的 资产评估外未进行过其他资产评估。 6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九、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报告期末,三大雅不存在未决诉讼、仲裁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三大雅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详见本章“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之“(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之“1、 安全生产情况”。 2、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详见本章“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之“(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之“2、 环境保护情况”。 3、海关行政处罚 2022 年 7 月 7 日,三大雅收到南通海关出具的通关稽简违字[2022]0007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大雅将原产自美国的“1,2-丙二醇”申报为原产自法国, 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期间向海关申报,由于原产地未如实申 报,导致漏缴税款金额合计 2.51 万元人民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 五条第(四)项,对三大雅处罚款人民币 2 万元。 对上述行政处罚,三大雅立即整改并缴清了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第二节 快速办理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不 适用简易程序,但是事实清楚,当事人书面申请、自愿认错认罚且有其他证据佐 证的行政处罚案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审核、审批 等环节,快速办理案件:……(七)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处警告、最 高罚款三万元以下的……。上述行政处罚属于快速办理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未认定上述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7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第十四条规定其量罚属于减轻行政处罚的。因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三大雅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 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设备租赁收入、 贸易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化工商品的履约义务,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标的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 以商品控制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 该商品。 其中内销产品:标的公司于发出商品并由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实现;外 销产品:标的公司于发出商品完成海关报关手续并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合同 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为关联方客户提供劳务的履 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完成劳务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标的公司,劳务收入 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3、设备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4、贸易收入 标的公司从事的贸易业务具体包括为丙烯酸等化学原料。 7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标的公司从事的上述贸易业务涉及第三方参与其中。因为标的公司是自第三 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在交易过程中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 任、承担存货风险,并能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的价格,所以标的公司在该 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公司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总额确 认贸易收入。标的公司贸易收入为内销业务,于发出商品并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 入。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标的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解释 16 号,执行该解释对标的公司报告 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①固定资产残值率及折旧年限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标的公司按照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 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固定资产残值率进行估计变更。变更前 后的固定资产会计估计政策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前内容 会计估计变更后内容 开始适用的时点 年限:房屋建筑物 20-25 年、机器设 年限: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机器 备 10-15 年、运输设备 4-10 年、工 设备 10 年、仪器仪表设备 5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 具器具及办公设备 3-10 年; 交通运输设备 5 年、其他 5 年 残值率:0%/10% 残值率:5% 执行上述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及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对报告期内损益 的影响金额:标的公司 2022 年度计提折旧费用增加 12,371,238.36 元,相应减少 2022 年度的净利润 12,371,238.36 元;2023 年度折旧费用减少 9,719,365.95 元, 7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相应增加 2023 年度净利润 9,719,365.95 元,2024 年 1-6 月折旧费减少 5,057,891.86 元,相应增加 2024 年 1-6 月的净利润 5,057,891.86 元。 ②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开始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前内容 会计估计变更后内容 的时点 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 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 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 础,对于不含重大融资 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 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 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 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 合同资产),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 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 2021 年 1 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组合中,采 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 月1日 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1 年以内: 5% 备,应收款项按照整个 1-2 年: 10% 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2-3 年: 30% 失为 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100% 执行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变更对报告期内损益的影响金额: 2022 年度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增加 670,926.74 元,相应减少标 的公司 2022 年度的净利润 670,926.74 元;2023 年度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合计增加 386,485.63 元,相应减少 2023 年度净利润 386,485.63 元,2024 年 1-6 月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 271,240.13 元,相应增加 2024 年 1-6 月的净利润 271,240.13 元。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 资产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 显著差异。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7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 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系基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股权收购目的,根据历史会计记 录,按照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这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已经按照 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标的公司对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 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列报。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六)报告期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还应披露资产转移剥离调整 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及对标的资产利润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七)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八)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7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 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4】第1623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 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资产基础法并结合快速变现系数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评估,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55,762.61万元,评估值28,838.52万元,评估减值26,924.09万元, 减值率48.28%。 (二)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 (三)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 及全部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 (四)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 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 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 7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 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 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 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 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一般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 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 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2)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 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3)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 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4)被评估单位现在及将来的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其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 (五)评估方法 1、评估方法概述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确定资 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可以采用收 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 企业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 7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市场法,具有评估数据直接选取于 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 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 企业价值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可能存在并非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充分识别 并单独评估价值的情形。 2、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 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 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 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采用资产基础法 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进行评估。 3、评估模型介绍 评估中采用资产基础法结合快速变现系数对被评估单位清算价值进行评定、 估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评估值(清算价值)=整体股权价值×快速变现系数 评估人员对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核查,历史年度企 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产品在行业中亦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因此, 评估人员判断企业本身具备持续的经营能力。故在整体股权价值评估时,均按照 持续经营假设进行考虑。 同时,评估人员结合本次交易背景及评估目的,在整体股权价值基础上考虑 快速变现系数得到清算价值评估值,以符合实际交易状态。首先,基于现有股东 方内部业务调整考虑,被评估单位股东希望实现三大雅整体股权的快速出售转让, 评估人员认为企业整体股权层次处于快速处置变现的状态下。因此在股权层面上 考虑快速变现系数,更符合本次交易的实质状况;其次,本次评估目的为委托人 以现金方式购买被评估单位 100%整体股权,是以评估范围包括的所有资产和负 7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债作为整体考虑,并非基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单独情况出发。因 此,评估人员在考虑清算价值时,是以整体股权作为基础要素,而非单项资产变 现,也不违背企业整体持续经营假设,即清算价值=整体股权价值×快速变现系 数。 如前所述,被评估单位整体股权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 估值求得企业股权价值的方法。 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类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对人民币银行存款,以核实后的金额为评估值;对外 币银行存款,按核实后外币账面金额乘以基准日人民币与外币汇率后确定评估值。 (2)应收款项类 应收款项类具体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在对应收款 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在扣除评估风险损失后,按预计可能收回的 数额确定评估值。 (3)存货类 存货包含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库周转材料、发出商品等。具体 评估方法如下: 1)原材料,主要采用市价途径进行评估,评估值等于不含税市场购入价和 其他合理费用确定。 2)在途物资,主要系外购的原材料,具体评估方法见原材料。 3)库存商品,根据企业产品实际能实现销售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扣除与实现 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根据实际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后确 定评估单价,并在核实数量后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销售相关费用及税金-适当利润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评估单价×数量 4)在库周转材料,评估方法见原材料。 7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发出商品,系已经发给客户的产成品。评估人员核查了相关的发出商品 的交货单、出库单,并对大额的发出商品进行抽查函证,确认数量基本符合。本 次基于发出商品实际不含税售价,结合实际的销售费用进行评估。 发出商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增值税销售单价-销售费用-销售税 金及附加-所得税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企业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按核实后账面值确 定评估值。 (5)不动产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 于土地上的定着物。 房屋建筑物类: 房屋建筑物类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沟槽等。本次 对方对房屋建筑物类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是指以现时条件下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的思路,即在重建或者重置成本基础上,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资产评估方法。计算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为更新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 程重置价(不含增值税)、待摊投资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和资金成本。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对土地使用权本次采用市场法评估。土地出让信息较容易取得,宜采用市场 法评估。 (6)设备类资产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涉及的各类设备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主 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7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使用权资产 评估人员通过核查相关的合同、付款凭证、数量、起始日和到期日以及摊销 过程等,确认资产真实有效,账面计量准确,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8)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电脑应用软件及域名等。对于电脑应用软件,评估人员复核 其入账凭证、合同,确认金额属实,按照不含税市场价进行评估。对于域名,按 照成本法进行评估。 (9)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对其中金额 较大或时间较长的款项抽查了有关原始入账凭证,了解入账依据、摊销年限,并 抽查有关摊销凭证。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合同、对摊销过程进行了复核,经过清查,企业摊销 正常。按照账面值评估。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 税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次评估在调查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内容和形成过程,根据对应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重新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评估值。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系预付固定资产款项,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12)负债 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各项负债在 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施后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人和负债金额确定评 估值。 快速变现系数确定 在确定快速变现系数时,评估人员充分考虑快速变现系数的影响因素。快速 变现系数综合体现在强制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变现的价值相对于其在正常市 场条件下的价值的比例系数,影响该系数的因素主要包括法律限制因素、市场条 8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件、资产类型、紧急程度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等。 (1)从法律限制因素来看,被评估单位是合法设立在国内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权属清晰,无抵质押等他项权利。 (2)从市场条件分析,被评估单位整体规模大,其主营业务为高吸水性树 脂的生产和销售,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潜在买方受到一定限制,潜在投 资者数量较少。 (3)从资产类型分析,企业采用整体股权的交易方式,相关股权交易领域 活跃一般,且受到南通当地规划搬迁等潜在因素影响,对整体股权出售影响较大。 (4)从紧急程度上分析,被评估单位日方股东转让其持有股权主要系其自 身业务战略调整,决定退出 SAP 业务,将经营资源集中在其基础事业的改革和 发展以及创造新事业的方向。2023 年,三洋化成宣布了“新中期经营计划 2025”, 已树立该战略目标。同时,开发区存在搬迁计划,虽然企业目前并未强制搬迁, 但是未来是否需要搬迁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故综合分析,股权处置时间紧迫。 (5)其他不确定性因素,被评估单位为南通园区内经营企业,员工人数较 多,税收影响较大,股权的处置需要结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整体规划进行综合考虑。 基于以上影响因素,评估人员最终参考 2023 年度以来国内 A 股上市公司重 整计划实施完毕的平均折扣率作为本次评估的快速变现系数。具体情况如下: 重整投资人平均对价 重整受理日收盘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折扣率 (元/股) (元/股) 002721.SZ ST 金一 2.1 3.8 55.26% 002157.SZ 正邦科技 1.6 2.78 57.55% 002482.SZ 广田集团 1.2 2.28 52.63% 000711.SZ *ST 京蓝 0.8 1.55 51.61% 603030.SH 全筑股份 1.26 3.51 35.90% 600306.SH 退市商城 5.6 10.74 52.14% 300010.SZ 豆神教育 1.5 3 50.00% 002086.SZ 东方海洋 0.5 2.88 17.36% 600759.SH 洲际油气 1.2 2.84 42.25% 000796.SZ ST 凯撒 2.41 4.15 58.07% 000620.SZ 新华联 1.12 1.74 64.37% 600117.SH 西宁特钢 1.7 3.02 56.29% 折扣率范围 17.36%-64.37% 8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折扣率平均数 49.45% 折扣率中位数 52.39% 该判断主要是考虑到:①从数据本身分析,A股上市公司数据公开可查询, 本身重组进程亦对外进行公告,数据权威性、可靠性较强。本次查询数据均为2023 年至今的重整数据,数据时效性较强,能够合理反映目前的宏观环境。②从市场 条件分析,上市公司的重整与本次收购具有相似性。上市公司重整规模普遍较大, 其潜在购买方必定进行了充分的尽调、考虑收购后的影响。③从资产类型分析, 本次收购系对股权的收购,上市公司重整亦是针对股权的重整,资产类型具有可 比性。④从紧急程度上分析,被评估单位面临日方股东的战略调整及潜在的搬迁 可能性影响。处于重整期的A股上市公司面临退市的风险,本身亦需要对股东及 债权人进行负责,因此双方面临的紧急程度亦具有可比性。 (六)评估结论 1、相关评估结果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55,762.61万元,评估值28,838.52 万元,评估减值26,924.09万元,减值率48.28%。 2、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结合快速变现系数的评估结论,主要增减值分析如下: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清算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46,655.51 47,465.50 非流动资产 16,655.49 18,401.44 固定资产 14,834.77 15,379.54 使用权资产 303.43 303.43 无形资产 1,418.60 2,563.60 长期待摊费用 14.62 70.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36 83.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0.70 0.70 资产总计 63,311.00 65,671.02 流动负债 7,465.79 7,465.79 非流动负债 82.60 82.60 8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负债总计 7,548.39 7,548.39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55,762.61 58,318.55 28,838.52 -26,924.09 -48.28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账面值 46,655.51 万元,评估值为 47,465.50 万元,增值 809.99 万 元。主要是因为存货导致的增减值:在对产成品和发出商品评估,根据售价,扣 除为实现销售所必要的税费,出现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14,834.77 万元,评估净值为 15,379.54 万元,增值 544.77 万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增值导致,该部分增值是由于企业按照会计折旧年限进 行折现,评估人员基于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年限考虑其综合成新率,导致整体出现 评估增值。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值 1,418.60 万元,评估值为 2,563.60 万元,增值 1,145.00 万元。 主要原因系:企业存在土地,基准日时点土地单价高于入账价值,故出现评估增 值。 (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 14.62 万元,评估值为 70.81 万元,增值 56.19 万元。 该部分长期待摊费用系临时建筑物,增值情况同固定资产。 (5)快速变现系数 快速变现系数综合体现在强制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变现的价值相对于其 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的比例系数,评估人员在综合考虑市场条件、资产类型、 紧急程度等重要影响因素后,选择按照上市公司重整折扣率作为本次评估的变现 系数。 3、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 鉴于被评估单位本身为非上市公司,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清算价值, 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中未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的影响,最终评估结论未考虑控制 权和流动性的影响。 8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的东洲评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除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外,东洲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 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东洲评估作为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东洲评估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的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作为标 的资产的评估值。 东洲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 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东洲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 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评 估工作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友 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属于市场化并购行为,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交易安排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不存在 影响评估结论公允性的情形;本次交易为市场化交易,交易定价由交易各方根据 评估结论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8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4年9月27日,江天化学与交易对方SDP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SDP Global Co., Ltd.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参考目标股权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由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甲方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资产评估值,经甲乙双方协商,目标 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85百万元人民币(下称“转让价格”)。 2、转让价格的支付 2.1本股权转让交割日后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指定的账户 支付转让价格的90%,计人民币256.5百万元。 2.2就转让价格的剩余10%(下称“转让价格尾款”),计人民币28.5百万元,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期限及方式支付: (1)本股权转让交割日前,甲方应在甲乙双方共同指定银行中开立完毕一 个【国际转账汇款新账户】(下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开设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本股权转让交割日后30日内向监管账户汇入转让价格尾款。 (3)转让价格尾款(不含利息,该利息归甲方所有),在乙方未被认定需 要因违反本协议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应在交割日起一年届满之日起的10日内由 监管账户中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另,甲方须在指示银行汇款时,同时将银行 的预定汇款日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3、本股权转让的交割 3.1甲方及乙方应协助和促使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目 标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的备 案(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董事、监事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变更等)。 8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2新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下称“交割日”),目标股权从乙方转让至甲方(下 称“交割”)。 4、交割日前的经营 4.1 本协议签订日后至交割日之前,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甲方另行同意, 乙方应督促目标公司履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并且在其日常的业务运营范围 内进行其业务活动。 4.2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协议签订日后至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损益不影响甲 乙双方已确定的转让价格。 4.3本协议签订日后至交割日前,乙方承诺不从目标公司分红。 4.4关于本协议签订时点目标公司已签订且有效的合同,除非在本协议签订 后至交割日期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的目标公司的部分合同,或者 该合同的相对方(即第三方)解除合同,该等合同应继续履行。 5、员工安排 5.1甲乙双方确认,本股权转让依法不影响在本协议签订日之时点,乙方已 向甲方披露的与目标公司具有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不包括日本外派人员,下称 “现有员工”)之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5.2甲方确保交割日后,目标公司以不低于现有工资及福利待遇水平继续雇 佣现有员工至少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依法继续雇佣至法定退休年龄。 6、知识产权相关 就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订日所生产的产品之生产及销售所必须的技术等知 识产权(包括专有技术、专利、商标及“三大雅”商号)以及乙方拥有的高吸水 性树脂周边技术相关的专利和商标,甲乙双方最晚应在本股权交割日后15日内, 签署包含下述内容的知识产权转让及实施许可合同。乙方确保有权转让或许可该 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且乙方确认该等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符合日本技术进出口 相关法律的规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起至本股权交割日后15日内,不再向任何 第三方(不包括本协议签订日前已授权使用上述知识产权的乙方子公司)转让和 /或许可前述知识产权。 (1)就专利及商标,乙方将向甲方转让其拥有的高吸水性树脂相关知识产 权,其中包括乙方名下拥有的有关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及“三大雅”商号。前 8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述知识产权转让按照资产评估结果协商作价,其中,前述专利和专利申请按乙方 将其应用于婴幼儿纸尿裤、成人纸尿裤和女性卫生用品产品等卫生材料的高吸水 性树脂领域(生物制吸水性树脂除外。以下简称“对象领域”)的价值进行资产 评估。专利和商标的具体细节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向甲方授予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时对象领域的专有技术的独占 许可,且该许可可由甲方再分许可给甲方控股的子公司。 (3)允许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在转让或许可后仍有可使用、实施前述专 有技术、专利应用于除上述对象领域外的权利。乙方如果使用前述专有技术、专 利委托制造商生产对象领域外的产品时,在中国境内进行委托时只能委托目标公 司以及甲方进行生产。但若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使用前述专有技术和专利应用 于对象领域的生产和销售,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需另行获得甲方的授权许可, 具体授权许可使用费甲乙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4)鉴于在本协议签订时点,乙方及乙方的子公司需处理已生产完成的库 存品,并合法使用上述商标,甲方同意在上述商标转让完成后,乙方及乙方的子 公司在前述库存品处理完成前可无偿使用该商标。商标的具体使用期限由甲乙双 方另行在知识产权转让及实施许可合同中明确。 (5)关于“三大雅”商号,甲乙双方确认目标公司继续保留并拥有该商号 的所有权益。 (6)该等知识产权的转让对价将基于前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结果,由甲 乙双方协商决定。 7、业务协助 7.1为帮助交割日后目标公司进行生产业务过渡(下称“业务过渡协助”), 乙方同意并承诺促使三洋化成工业株式会社同意在交割日后选派技术顾问以及 销售顾问(下称“业务过渡协助人员”)各1名至目标公司。业务过渡协助人员的 人选需经甲方认可,由乙方决定。 7.2业务过渡协助人员将从交割日起由乙方派驻至目标公司进行业务过渡协 助,派驻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1年期间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甲方协商 一致,调整业务过渡协助人员的人选。 7.3 关于业务过渡协助的费用等内容,乙方应并促使三洋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8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应不晚于本协议签订日与目标公司另行签署内容经甲方认可的、与本协议同时生 效的人员派遣合同。 8、声明和保证 8.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日向乙方作以下声明和保证: (1)甲方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且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必需 的各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身真实意思表示,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 条款和条件之拘束; (3)甲方保证就本股权转让事宜,按法律规定、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公司 章程规定完成必要的内部批准手续; (4)不论本协议的签订还是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违反或违背甲方 的营业执照、章程以及所有法律法规、政府机关或机构的批准,也不违反或违背 甲方签订的所有合同或协定中的任何规定。 8.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向甲方作以下声明和保证: (1)乙方符合日本国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且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必 需的各项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身真实意思表示,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 条款和条件之拘束。截至本协议签订日,乙方已经就本股权转让事宜完成了必要 的批准手续,且该等批准手续已经生效; (3)不论本协议的签订还是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违反或违背乙方 的营业执照、章程以及所有法律法规、政府机关或机构的批准,也不违反或违背 乙方签订的所有合同或协定中的任何规定; (4)乙方保证,在其所知范围内,向甲方及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的与 本股权转让相关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 遗漏,该等信息已完整、准确披露截至本协议签订日与目标公司主体资格、资本 结构、股权、资产、债务及或有负债、保险、员工、经营许可、环境保护、安全 生产、纳税、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潜在违约或其他对目标公司存在重大不利 影响的事项有关的信息; (5)乙方依法持有目标股权,拥有对目标股权的完整权益,保证目标股权 8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瑕疵,也不存在可能引起权利瑕疵的任何合意 或约定,不存在任何与目标股权有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6)目标公司因过去年度的转让定价税制进行补税申报的,该等补税申报 的补税税额作为向甲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该赔偿金额由乙方从 转让价格中扣付给甲方。目标公司在交割之前尽快推进因过去年度的转让定价税 制的税款补交事宜。 9、违约责任 9.1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如未能 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的,应赔偿 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因此遭受的索赔、损失、法律行动、 诉讼、仲裁、罚款而实际产生的支出和合理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 及其他费用)。 9.2尽管本协议中有其他规定,但与本协议及本股权转让有关的、涉及甲方 向乙方进行的所有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或有负债、或有风险等损害)的责任总额 在任何情况下均以转让价格的10%【即28.5百万元】为限,且乙方其责任承担期 间为交割日起一年。 9.3乙方作为违约方的,在双方均确定违约事实和赔偿金额后,甲方有权在 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甲方作为违约方的,且双 方均确定违约事实和赔偿金额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支付交易价款时一并支付 赔偿金额。甲方应通过法律规定的一切可能方式向乙方支付除转让价格以外的赔 偿金额。 10、变更与解除 10.1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该等修改、补 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做出。 10.2解除 (1)甲乙双方确认,除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论基于 违约责任、瑕疵担保责任、侵权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定事由,均不得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确认,尽管有前款规定,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 9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期限等,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格的90%或未向监管账户汇入转让价格尾款,经乙 方书面催告后30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选择以书面通知甲方的形式解除本协议, 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另,根据本协议,甲方未从监管账户向乙方指定账户支 付转让价格尾款的,乙方应根据违约责任条款第1款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因为 转让价格对外支付的行政手续、银行手续原因导致迟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 责任。 10.3本协议生效后30天内未交割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等责任。另,就交割日的上述期 限,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后予以变更。 11、生效 11.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11.2本协议关于信息披露和保密的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 约束力,本协议其余条款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在以下其条件 被满足后1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 (1)本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SAP)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工 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 “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 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 造”之“3.3.1.3 其他高性能树脂制造”。 因此,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符合环保要求。报告期 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环保 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规定。 3、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符合反垄断有关法律和 9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行政法规的规定。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 情形 本次交易为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为中国境内 企业,不涉及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事项或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违反有关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不超过 4 亿股,社会公众股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 25%,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 式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对公司的股本结构不产生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结果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方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其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资产定 价原则合理、公允。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 定。 9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标的公司合法设立、有效存 续,标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标的 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合法。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拓 展和升级。公司将新增高吸水性树脂业务,不仅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 客户的多元化水平,扩大公司客户群,还推进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产品种类, 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增强持 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 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 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9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 的议事规则,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具有 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重组上市情形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变动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存在收购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故不适 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 则》第八条的规定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 9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根据《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战略 性新兴产业之“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 高性能 塑料及树脂制造”之“3.3.1.3 其他高性能树脂制造”。标的公司所处产业分类 为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创业板的行业定位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所 处行业同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 则》第八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审批的事项已在本 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 序”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 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9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 修订)》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七、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 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顾问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对本次交易的 结论性意见”。 9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 伙 ) 审 计 , 并 分 别 出 具 了 XYZH/2023SUAA2B0063 号 和 XYZH/2024SUAA2B0078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 年 1-6 月财务 报表未经审计。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的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136.06 19.06% 32,239.69 32.22% 30,482.52 38.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00.00 15.79% - - - - 应收账款 6,577.95 5.19% 5,847.65 5.84% 6,122.51 7.71% 应收款项融资 3,118.60 2.46% 3,984.51 3.98% 3,861.13 4.86% 预付款项 263.49 0.21% 148.48 0.15% 245.82 0.31% 其他应收款 396.14 0.31% 492.79 0.49% 51.84 0.07% 存货 5,858.46 4.63% 4,711.69 4.71% 5,258.23 6.62% 其他流动资产 102.33 0.08% 53.00 0.05% 177.59 0.22% 流动资产合计 60,453.03 47.73% 47,477.82 47.45% 46,199.64 58.17%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072.22 3.22% 3,579.14 3.58% 2,303.33 2.90% 固定资产 19,347.87 15.28% 22,407.92 22.40% 25,220.64 31.75% 在建工程 20,886.90 16.49% 12,818.79 12.81% 3,932.27 4.95% 无形资产 10,287.31 8.12% 10,416.09 10.41% 1,291.28 1.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97 0.14% 182.21 0.18% 162.28 0.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432.32 9.03% 3,171.01 3.17% 318.11 0.40% 9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209.58 52.27% 52,575.17 52.55% 33,227.90 41.83% 资产总计 126,662.61 100.00% 100,052.98 100.00% 79,427.54 100.00%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79,427.54 万 元、100,052.98 万元和 126,662.61 万元,资产规模持续增长。 (1)流动资产分析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46,199.64 万 元、47,477.82 万元、60,453.03 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17%、 47.45%、47.73%,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等构成。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30,482.52 万 元、32,239.69 万元和 24,136.06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38%、 32.22%和 19.06%。2024 年 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00.00 万元,占期 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5.79%,主要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的短期保本浮 动收益型结构化存款。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122.51 万元、5,847.65 万元和 6,577.95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7.71%、5.84%和 5.19%,应收账款规模相对稳定。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3,861.13 万元、3,984.51 万元和 3,118.60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4.86%、3.98% 和 2.46%。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变化主要是由于收取客户支付的票据后, 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背书转让、票据贴现以及到期托收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258.23 万元、4,711.69 万元和 5,858.46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6.62%、4.71% 和 4.63%,存货规模保持相对稳定。 (2)非流动资产分析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3,227.90 万元、52,575.17 万元和 66,209.58 万元,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83%、 52.55%和 52.27%。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因搬迁事项 购置土地及建设厂房所致。 9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2.64 8.70% 5,003.76 15.91% - - 应付账款 16,573.02 28.83% 12,060.87 38.35% 4,990.47 31.73% 合同负债 381.10 0.66% 522.02 1.66% 908.67 5.78% 应付职工薪酬 1,170.99 2.04% 1,440.58 4.58% 1,298.76 8.26% 应交税费 447.20 0.78% 726.80 2.31% 548.98 3.49% 其他应付款 261.53 0.46% 197.64 0.63% 145.29 0.92%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2,150.00 13.67%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4.18 0.06% 51.43 0.16% 110.79 0.70% 流动负债合计 23,870.65 41.53% 20,003.11 63.61% 10,152.95 64.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508.75 21.76% 339.15 1.08% - - 长期应付款 21,076.97 36.67% 11,076.97 35.23% 5,538.48 35.22% 递延收益 22.49 0.04% 26.58 0.08% 34.75 0.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608.20 58.47% 11,442.69 36.39% 5,573.23 35.44% 负债合计 57,478.85 100.00% 31,445.80 100.00% 15,726.19 100.00%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5,726.19 万 元、31,445.80 万元和 57,478.85 万元。报告期内负债规模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 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需求增加,以及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影响。 (1)流动负债分析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10,152.95 万 元、20,003.11 万元和 23,870.65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64.56%、 63.61%和 41.53%。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等构成。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0 万元、5,003.76 万元和 5,002.64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0%、15.91%和 8.70%,主 要系信用借款。 10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4,990.47 万元、 12,060.87 万元和 16,573.02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31.73%、38.35% 和 28.83%,主要包括应付材料款、设备工程款及运费等。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 公司因搬迁建设应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分析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5,573.23 万元、11,442.69 万元和 33,608.20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35.44%、36.39% 和 58.47%,非流动负债逐年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搬迁补偿款使得长 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45.38% 31.43% 19.80% 流动比率 2.53 2.37 4.55 速动比率 2.29 2.14 4.03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 率=总负债/总资产。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4.55、2.37、 2.53,速动比率分别为 4.03、2.14、2.29,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资产流动性较好。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9.80%、 31.43%和 45.38%,资产负债率保持在相对较低水平,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整体 而言,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4、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39 11.26 11.46 存货周转率(次/年) 5.53 11.19 12.81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2024年1-6月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1.46、 10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1.26 和 5.3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2.81、11.19 和 5.53。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 款管理效率较高,存货周转速度较快。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盈利情况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公司经营成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5,233.62 70,911.78 73,729.50 其中:营业收入 35,233.62 70,911.78 73,729.50 二、营业总成本 31,975.80 62,071.88 65,709.97 其中:营业成本 29,581.19 56,662.21 60,309.48 税金及附加 228.47 500.54 378.88 销售费用 597.10 1,200.19 1,091.97 管理费用 1,465.25 3,053.47 3,232.51 研发费用 239.85 800.07 639.41 财务费用 -136.06 -144.60 57.71 其中:利息费用 158.97 308.25 374.81 利息收入 278.37 306.58 203.50 加:其他收益 8.30 94.79 80.4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95 220.27 268.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2 -4.19 2.1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6.11 -12.21 -1.4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0.92 -91.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8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73.04 8,938.54 8,278.47 加:营业外收入 6.08 8.31 2.57 减:营业外支出 - 12.82 24.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79.12 8,934.03 8,256.80 减:所得税费用 768.83 2,079.34 1,877.3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10.30 6,854.69 6,379.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0.30 6,854.69 6,379.45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729.50 万元、 10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0,911.78 万元和 35,233.6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6,379.45 万元、6,854.69 万元和 2,510.30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保持相对稳定。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7 0.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9 10.36 10.38 毛利率(%) 16.04 20.09 18.20 销售净利率(%) 7.12 9.67 8.65 注: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2024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未经年化处理。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8.20%、 20.09%和 16.04%;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8.65%、9.67%和 7.12%,公司整体盈利能 力相对较好。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分析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之“(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行业发展概况 高吸水性树脂也称超强吸水性聚合物(Superabsorbent Polymers,简写 SAP), 能够吸收自身重量几百倍甚至上千倍的水,且吸水膨胀后生成的凝胶具有良好的 保水性。目前,高吸水性树脂已在卫生用品、农业、林业、食品保鲜等领域中得 到广泛应用,并显示出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高吸水性树脂按原料可分为合成树脂系、淀粉系和纤维素系三大类。合成树 脂系是目前高吸水性树脂研究的主要方向,其中又以聚丙烯酸(盐)类最重要, 合成树脂类(聚丙烯酸类)占到高吸水性树脂产量的 90%以上。合成树脂系聚合 10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工艺简单,单体转化率高,吸水能力高,保水能力强。 聚丙烯酸类高吸水性树脂因吸水倍数高、安全性能较好、产品质稳不腐败且 合成工艺简单等优点,被研究和应用的最广泛。现已工业化生产的高吸水性树脂 以合成树脂系——聚丙烯酸钠占主导地位,其以精丙烯酸、烧碱为原材料,通过 添加引发剂和交联剂经聚合反应而形成具有大分子交联三维网络结构的强亲水 性聚合物,具有吸水倍率高、安全性好、性能稳定等特性。以聚丙烯酸类高吸水 性树脂为例,其吸水过程情况如下: 根据 Reviews in Chemical Engineering 研究结果,全球 90%以上的高吸水性 树脂被用于制造吸收性卫生用品,具体包括婴儿卫生用品、女性卫生用品、成人 失禁用品、宠物清洁用品等。 (1)全球行业市场概况 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应用规模随着一次性卫生用品市场的发展迅速提升,其 中聚丙烯酸钠生产过程简单,成本适宜,具有较好吸水性能,在众多高吸水性树 脂品类中脱颖而出,占绝对主导地位。1980 年,全球 SAP 产能不及 5 千吨/年, 20 世纪 90 年代末,高吸水性树脂产能突破 100 万吨1。进入 21 世纪后,高吸水 性树脂市场规模逐渐增长至百亿级,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数据,2023 年高 吸水性树脂市场规模达到 110.3 亿美元,预计 2024 将达到 118.2 亿美元,2032 年将增长至 209.4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 7.4%。 高吸水性树脂市场下游主要为吸收性卫生用品,其中以婴儿纸尿裤用量占比 1 《高吸水性树脂在卫生用品上的应用》,倪靖滨,《化学工程师》2009 年第 4 期。 10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最大。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的数据,2024 年全球婴儿纸尿裤的市场规模估计 为 475.8 亿美元,预计到 2029 年将达到 591.0 亿美元,将以 4.43%的复合年增长 率增长。城市人口的增加是市场增长的最重要贡献者之一。除此之外,可支配收 入的增加、女性劳动人口的增加、识字率的提高等,使得消费者对健康和卫生的 日益关注,成为未来几年推动市场重要的增长因素。 (2)国内行业市场概况 受益于中国高吸水性树脂的产能不断扩大以及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扩展,中国 高吸水性树脂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18 年至 2022 年,中国高吸水性树脂行 业市场规模从 78.43 亿元增长至 99.12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03%。下游应用 领域主要为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其中婴儿卫生用品消费份额约占高吸水性树脂 的 70%,成人失禁用品约占 17%,女性卫生用品约占 9%。 数据来源:观研报告网 我国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发展,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功能不 断完善、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已成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行业。根据中国 造纸协会统计,2022 年我国吸收性卫生用品市场规模已达 1,115.1 亿元,近几年 保持稳定。其中,婴儿卫生用品占比 30.8%,女性卫生用品占比 58.3%,成人失 禁用品占比为 10.8%,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0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 ①婴儿卫生用品市场 婴儿卫生用品是指用于维护和保护 0-3 岁婴儿个人卫生的护理用品,包括纸 尿片、拉拉裤等产品。近年来,受益于婴幼儿纸尿裤的渗透率、使用频率提升及 以婴儿拉拉裤为代表的大码纸尿裤产品占比提升,我国婴儿卫生用品类高吸收性 树脂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18 年至 2022 年,市场规模从 54.10 亿元增长至 68.2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5.96%。 数据来源:观研报告网 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我国婴儿卫生用品市场渗透率由 2015 年的 51.6%增 长至 2022 年的 84.2%,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对比美、日发达国家 90%以上的渗 透率,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10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 随着中高收入人群的增加以及父母对婴儿的卫生、健康意识的提高,产品的 吸收性、贴身性和舒适性更受重视,市场需求持续升级。具备超薄柔软、超薄干 爽、弹性腰围等特点和功能的中高端产品不断涌现。其中,以“婴儿拉拉裤”为 代表的中高端纸尿裤产品脱颖而出,得到越来越多家庭的青睐。近两年,无论从 整体婴儿纸尿裤市场,还是拉拉裤市场角度来看,消费者对大码纸尿裤的需求都 正在持续增长,尿裤产品的消费周期正向幼童阶段延伸。随着国内纸尿裤品牌凭 借更加快速的产品迭代、日益精进的开发能力以及不断提升的产品质量,国产婴 儿纸尿裤品牌强势突围成为市场新主力,从而也带动了国内高吸收性树脂的新需 求。 从出口情况看,随着我国婴儿纸尿裤产能增长和质量提升,出口贸易持续增 长,出口金额由 2019 年的 69.8 亿元增长至 2023 年的 120.4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 14.6%。我国婴儿纸尿裤的出口增长将进一步带动对高吸水性树脂的需求增长。 10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②女性卫生用品市场 女性吸收性卫生用品是指女性在经期内使用的个人护理用品,包括卫生巾、 卫生护垫、卫生棉条和经期裤等产品。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女性吸收性卫生用 品市场规模由 2018 年的 563.0 亿元增长至 2022 年的 650.2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3.6%,保持着稳步增长的态势。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 我国女性卫生用品类高吸收性树脂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18 年至 2022 年, 市场规模从 11.0 亿元增长至 14.1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40%。 10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观研报告网 根据生活用纸委员会数据,2017 年我国女性吸收性卫生用品渗透率已接近 100%,经期裤的市场份额正在不断提升,该产品具有贴身性好、透气性强、舒 适度优等特点,得到用户青睐并逐渐部分替代卫生巾。2019-2022 年,经期裤工 厂销售额由 8.2 亿元增长至 26.6 亿元,涨幅约 3 倍,成为女性卫生用品市场新的 增长点,增加了对高吸水性树脂的需求。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女性卫生用品产业的不断创新升级以及国际市场的需求增 长,我国女性卫生用品出口贸易持续增长,出口金额由 2019 年的 32.2 亿元增长 至 2023 年的 49.5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 11.4%。我国女性卫生用品的出口增长也 将带动其原材料高吸水性树脂的需求增长。 10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③成人失禁用品 成人失禁用品是指用于维护和保护失能成人卫生的护理用品,包括成人纸尿 裤、成人拉拉裤、成人纸尿片、成人护理垫等产品。其中老年失禁者为主要目标 消费群体。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受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影响,成人失禁用品市 场规模由 2018 年的 70.1 亿元上升至 2022 年的 120.9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4.5%, 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消费日报预计 2030 年我国成人失禁用品市场规模将超过 500 亿元。我国成人失禁用品行业起步较晚,渗透率为 6-7%左右,远低于欧美 等发达国家 50-80%水平2。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 2 数据来自于西南证券的公司研究报告。 11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受益于成人失禁用品市场规模持续上升,我国成人失禁用品类高吸水性树脂 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18 年至 2022 年,市场规模从 10.2 亿元增长至 13.0 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为 6.25%。 数据来源:观研报告网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2023 年,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由 2.22 亿增长 至 2.97 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由 16.1%增长至 21.1%,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 会。2030 年以后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所有发达国家的老年人口总和3。经国 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测算,预计 2035 年左右,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 4 亿, 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 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保持持续增加 态势。此外,2000 年-2020 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由 71.40 岁增加至 77.93 岁, 共增加 6.53 年,人均寿命呈持续增长趋势。 3 《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与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杜鹏,《社会保障评论》第 7 卷第 2 期 11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 (3)国内进出口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内高吸水性树脂产能和产量的稳步增长,我国高吸水性树脂行 业的自给率显著提升。据观研报告网,2022 年中国高吸水性树脂的出口量达到 了约 18.5 万吨。但是国内高吸水性树脂行业的研究和发展主要集中在聚合工艺 和应用方面,而对于树脂生产应用的相关机理、分子结构等基础理论研究相对较 少,限制了国内产品在性能上的突破,导致高端市场仍被外资品牌所主导。每年 有超过 10 万吨的高吸水性树脂产品需要通过进口来满足。2022 年,中国高吸水 性树脂的进口量大约为 14.2 万吨,主要来源于日本、韩国和新加坡。 数据来源:观研报告网 11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行业竞争格局 (1)全球产能较为集中,德日企业竞争优势明显 高吸水性树脂的开发与应用已有约 60 年历史,目前全球主要高吸水性树脂 产能分布在欧洲、亚洲区域,行业集中度较高。据《中国石油和化工大宗产品年 度报告》统计,2023 年世界产能前十的高吸水性树脂生产企业产能占总产能的 85.7%,凸显了这些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其中,日本触媒的产能位居全球之首, 其后为巴斯夫、赢创工业、日本住友及标的公司等。 (2)国内本土企业快速发展,但与外资及合资企业有一定差距 高吸水性树脂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对生产商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准、研 发实力、质量控制有较为严格的要求,行业门槛较高。21 世纪初,我国高吸水 性树脂行业由标的公司、宜兴丹森、日触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扬子石化- 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等外资及合资企业主导,内资企业生产规模呈现小而散的特 点,产品档次和性能不及外资及合资企业。 自 2011 年以来,我国本土企业在高吸水性树脂生产工艺上取得较大突破, 逐步迈入规模化生产阶段,山东诺尔、卫星化学、万华化学等一批石化类企业进 入高吸水性树脂生产领域,实现了由上游丙烯酸原材料至高吸水性树脂生产的全 产业链布局,并逐步发展为知名卫生用品企业的供应商。但国内企业生产技术与 工艺仍与外资及合资企业有一定差距。 (三)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1、日本触媒:日本企业,成立于 1941 年,于 1956 年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注册资本 250 亿日元。主要从事基础化工材料、丙烯酸及相关衍生物、高吸 水性树脂及各类型催化剂等材料的销售。2023 财年日本触媒营业收入为 3,920 亿日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0.08 亿日元。 2、巴斯夫:德国企业,成立于 1865 年,于 1952 年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上市。巴斯夫产品主要包括化学品、材料、工业解决方案、表面技术、营养与护 理和农业解决方案六个部分。2023 年巴斯夫营业收入为 689.02 亿欧元,净利润 为 2.25 亿欧元。 3、赢创工业:德国企业,成立于 1969 年,于 2013 年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 11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所上市,主要经营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3 年赢创工业营业收入 为 152.67 亿欧元,净利润为-4.65 亿欧元。 4、日本住友:日本企业,成立于 1944 年,于 1956 年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注册资本 96.98 亿日元。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2023 财年日本住友营业收入为 1,429.86 亿日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61.66 亿日元。 5、宜兴丹森:马来西亚独资企业,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 3,400 万美元, 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山东诺尔: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 2.2 亿元,主要从事丙烯酸、丙烯 酰胺、聚丙烯酰胺、高吸水性树脂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 7、卫星化学:A 股上市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33.69 亿元,主要 从事功能化学品、高分子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 年其 营业收入为 414.8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89 亿元。 8、华谊集团:A 股上市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注册资本 21.31 亿元,主要 从事能源化工、绿色轮胎、先进材料、精细化工和化工服务等业务。2023 年其 营业收入为 413.2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05 亿元。 9、万华化学:A 股上市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 3.14 亿元,主要 从事异氰酸酯、多元醇等聚氨酯全系列产品、丙烯酸及酯等石化产品、水性涂料 等功能性材料、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 年其营业收入为 1,735.6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8.16 亿元。 10、昊月新材:新三板挂牌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3,936.8 万元, 主要从事高分子吸收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2023 年其营业收入为 1.53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42.03 万元。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化工新材料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之一,高吸水性树脂作为化工新材料 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根据《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标 11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 材料”之“3.3.1 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之“3.3.1.3 其他高性能树脂制造”。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要求在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领域, 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能力;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无效产能退出,加快发展 高端石化产品、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生产性服务业。《“十四五”原材料工 业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明显增强;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在制造业中比重基本稳定;新材料产业规 模持续提升,占原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 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 (2)下游需求不断增长带动行业发展 高吸水性树脂下游主要是健康护理行业,健康护理行业以吸收性卫生用品为 主要消费品,主要细分领域包括婴儿卫生用品、女性卫生用品和成人失禁用品等。 我国吸收性卫生用品的类别不断丰富、使用领域逐步拓展、普及程度持续提升, 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市场规模也呈持续增长的发展趋势,从而带动高吸水性树脂 行业不断发展。 婴儿卫生用品领域,育儿理念的更新带动母婴消费的升级,婴幼儿纸尿裤的 渗透率、使用频率提升将带动婴儿纸尿裤市场规模稳步发展;而以婴儿拉拉裤为 代表的大码纸尿裤产品脱颖而出,消费者对其需求持续增长也将带动对高吸水性 树脂的需求进一步增长。 我国女性卫生用品市场拥有庞大的消费者群体,女性消费者对卫生巾等女性 卫生用品的使用习惯已被充分培养,市场需求保持稳定。近年来,裤型卫生巾的 出现同时解决了安全性与舒适性的问题,已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接受和青睐, 成为女性卫生用品市场新的增长点,增加了对高吸水性树脂的需求。 在成人失禁用品领域,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 年末,我国 60 岁及以上人口约 2.97 亿人,占全国人口的 21.1%;其中 65 岁及以 上人口约 2.17 亿人,占全国人口的 15.4%,意味着我国已全面进入中度老龄化社 会。而在成人失禁用品方面,我国的市场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与日本、欧美 等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卫生意识的增强、消费 观念变化,老年人的自我护理需求将不断提升,成人失禁用品市场将迎来快速发 11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展。 (3)品牌国产化趋势带动对国内原材料的需求增长 我国吸收性卫生用品产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受益于中国制造业发展及国 潮风的兴起,消费者对于国产品牌的接纳度逐渐提升,中国卫生用品正由“中国 代工制造”向“中国品牌质造”的格局转变,国产卫生用品品牌处于快速发展期, 品牌国产化带来的增量将带动对国内原材料的需求增长。 (4)国民经济水平提升将带动行业其他领域需求 高吸水性树脂因其优异的吸水、保水性能还被广泛应用于非卫生材料领域。 农林园艺领域中,高吸水性树脂能够在土壤中吸收并锁定大量的水分和营养物质, 提高土壤的保水能力和肥力,促进植物生长和发育;高吸水性树脂还可以应用于 农副产品的保鲜、贮藏和运输中,从而延长产品的保鲜期限;医疗领域中,高吸 水性树脂还可以制作成控制药物释放量、释放时间、释放空间的智能载体。随着 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持续提升,社会分工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高吸水性树脂的 其他应用领域需求将不断拓展。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对生产经营构成一定影响 高吸水性树脂主要原材料为精丙烯酸,占产品生产成本比重较大。高吸水性 树脂生产企业在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适当调整销售价格,一定程度上降低 企业的经营风险。但如果价格调整不及时、不充分,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风险 不能完全转移,从而对企业成本消化和经营风险控制能力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 (2)产能结构不合理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我国高吸水性树脂相关技术逐渐成熟,产能也实现 大规模提升,现阶段我国高吸水性树脂产能呈现整体过剩、中高端产品不足的情 况,中高端产品仍需从日本触媒、日本住友、巴斯夫等国外进口,产能结构尚不 合理。 (五)进入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及生产工艺壁垒 高吸水性聚合物是一种能够吸收并保留相对于其本身质量要大得很多的液 11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体的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技术配方是高分子材料制造行业的核心。在配方的设 计中,原材料和改性助剂的品种或数量发生轻微变化,都会引起产品性能指标较 大的波动。目前,高性能的专业型产品配方被各细分领域内的领先企业掌握,产 品性能和质量的一致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受核心生产工艺和应用技术的影响。各领 域内的领先企业均对其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和生产装备高度保密,而新进企业通 常缺乏技术积累,短时间内难以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2、高认证壁垒 下游客户在进行 SAP 供应商选择时,会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知识产权 进行严格审核,同时,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要求存在差异, 新进入者无法轻易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 3、人才壁垒 本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其研发涉及诸多领域多个技术环节,在产品配方、 反应机理等方面技术难度很大,对过程控制、工艺精度等方面要求严苛,对制备 技术和制备设备的要求也非常高。SAP 产品目前呈现高性能化、复合化、功能 化发展趋势,尖端合理的人才梯队和人才储备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人才壁垒。 (六)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及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高吸水性树脂是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高分子化合物。聚丙烯酸类高吸水性树 脂因吸水倍数高、安全性能较好、产品质稳不腐败且合成工艺简单等优点,被研 究和应用的最广泛。现已工业化生产的高吸水性树脂以合成树脂系——聚丙烯酸 钠占主导地位。聚丙烯酸高吸水性树脂的制备方法主要有溶液聚合法、反相乳液 聚合法、反相悬浮聚合法、辐射聚合法等,其中溶液聚合法具有工艺简单、操作 方便等优点,是目前常用的方法之一。 2、行业经营模式 中国 SAP 行业中,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中游 SAP 生产企业出现合并趋势。 上游供应商如万华化学、卫星石化等大型石化公司为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业附加 值,将产业链延伸至 SAP,中游 SAP 生产企业如山东诺尔等为提升利润空间 和保证产品价格和供应稳定性,将产业上探至丙烯酸精酸,上游、中游相互渗透。 11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游和中游企业相互渗透有利于增强其话语权,对下游的议价能力也将随之加强, 未来该种合并趋势有望进一步加深。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高吸水性树脂主要应用于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下游属于日常消费品,需求 弹性小,因此无明显的周期性。 (2)区域性 高吸水性树脂的产能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华南等经济较为发达且化工企 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3)季节性 高吸水性树脂下游属于日常消费品,随着生产工艺技术的逐步提升,吸收性 卫生用品变得更加轻薄、透气、柔软,吸收性更好,需求已无明显的季节性。相 应的,作为上游的本行业亦无明显的季节性。 (七)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高吸水性树脂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精丙烯酸、氢氧化钠等,原材料主要来源 于化工行业;下游方面主要为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制造商等。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上游化工行业标准化程度较高,主要原材料价格主要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 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本行业的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影响。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下游主要为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制造商,吸收性卫生用品为日常消费品,消 费者的消费偏好、可支配收入状况等会影响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企业的销售和未 来发展状况,进而影响对本行业的需求。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 民收入的提高,吸收性卫生用品需求规模持续扩大,对本行业具有明显的促进作 11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用。 (八)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核心竞争力 (1)技术优势 1978 年,日本三洋化成是首家将 SAP 材料进行商业化生产的企业,开创了 该产品工业化生产、研究和应用的先河,一直以来都是该细分行业中技术领军者 之一。2003 年三洋化成在中国投资设厂,标的公司成为该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 的唯一一家主营 SAP 的企业,承继了日本三洋化成在 SAP 领域中的生产工艺技 术,也是国内最早一批生产 SAP 的领先企业。经过近 50 年的持续深耕 SAP 业 务,行业技术积淀深厚,其在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层面、技术配方等方面均形成 了核心技术,具备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同时凭借先进的技术工艺水平,标的公司 长期与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着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 (2)客户优势 标的公司作为我国最早一批生产 SAP 的领先企业,多年来凭借产品性能、 配套服务体系和及时的产品交付能力,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积累了广泛的 客户资源。与终端客户恒安、天娇、嘉华、昱升、爹地宝贝、金佰利、大王、花 王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纽带。由于公司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前期 考核周期长、质量服务要求严格、评审认证体系复杂,因此其供应商更换成本较 高,一旦建立合作关系不会轻易变更。公司长期积累的核心终端客户资源为未来 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团队优势 标的公司自在国内成立以来,其员工稳定性较好。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在技术、 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练掌握了 SAP 的先进生产工艺和 核心生产技术,且核心团队始终保持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密切跟踪,把握产业发展 趋势和技术发展方向,能够通过持续工艺优化、产品升级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 保持优势,为标的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拥有二十余年高吸水性树脂的行业经验,为国家标准《纸尿裤和卫 11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生巾用高吸收性树脂》(GB/T 22875-2018)的起草单位。通过专业的技术、高 效的管理、严谨细致的服务,标的公司为业界提供了质量优良的高吸收性树脂产 品。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出版的《2022 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 行业年度报告》,2022 年标的公司高吸收性树脂生产能力位于国内第一名。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XYZH/2024SUAA2B0158 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850.51 33.59% 18,536.03 26.05% 13,027.42 18.25% 应收账款 11,968.03 17.59% 12,480.57 17.54% 11,720.29 16.42% 预付款项 631.18 0.93% 23.78 0.03% 54.19 0.08% 其他应收款 60.59 0.09% 70.42 0.10% 22.96 0.03% 存货 16,521.12 24.29% 21,329.52 29.98% 19,169.55 26.86% 其他流动资产 339.19 0.50% 980.32 1.38% 256.29 0.36% 流动资产合计 52,370.62 76.99% 53,420.63 75.08% 44,250.69 62.0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3,739.63 20.20% 15,725.49 22.10% 24,148.34 33.84% 在建工程 - - 9.61 0.01% 382.85 0.54% 使用权资产 218.68 0.32% 388.19 0.55% 727.19 1.02% 无形资产 1,386.05 2.04% 1,484.43 2.09% 1,595.88 2.24% 长期待摊费用 12.04 0.02% 20.05 0.03% 24.66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60 0.09% 105.44 0.15% 190.74 0.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8.75 0.35% - - 48.88 0.07% 12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655.75 23.01% 17,733.21 24.92% 27,118.54 38.00% 资产总计 68,026.37 100.00% 71,153.84 100.00% 71,369.2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71,369.22 万元、71,153.84 万元和 68,026.37 万元。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44,250.69 万元、53,420.63 万 元和 52,370.62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62.00%、75.08%和 76.99%, 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22,850.51 18,536.03 13,027.42 合计 22,850.51 18,536.03 13,027.42 标的公司货币资金均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分别为 13,027.42 万元、18,536.03 万元和 22,850.51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44%、 34.70%和 43.63%,占比相对较高。 2)应收账款 ①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720.29 万元、12,480.57 万元和 11,968.03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49%、23.36%和 22.85%,金额及占比较为稳定。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12,597.93 13,137.44 12,337.14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29.90 656.87 616.86 账面价值 11,968.03 12,480.57 11,720.29 ②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按账龄分类如下: 1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12,597.93 13,137.44 12,337.14 合计 12,597.93 13,137.44 12,337.1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限为 1-3 个月。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 司应收账款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③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坏账计提方法的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597.93 629.90 5.00% 其中:账龄组合 12,597.93 629.90 5.00% 合计 12,597.93 629.90 5.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3,137.44 656.87 5.00% 其中:账龄组合 13,137.44 656.87 5.00% 合计 13,137.44 656.87 5.0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337.14 616.86 5.00% 其中:账龄组合 12,337.14 616.86 5.00% 合计 12,337.14 616.86 5.00%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6月30日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丰田通商 12,578.95 1 年以内 99.85% 南通恒基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16.54 1 年以内 0.13% 12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洋化成南通 2.26 1 年以内 0.02% 南通开发区星湖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0.18 1 年以内 0.001% - - - - 合计 12,597.93 100.00% 2023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丰田通商 12,996.32 1 年以内 98.93% 三洋化成南通 81.81 1 年以内 0.62% PT.KAO INDONESIA 38.27 1 年以内 0.29% 南通恒基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21.02 1 年以内 0.16% 南通西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04 1 年以内 0.0003% 合计 13,137.44 100.00% 2022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丰田通商 12,226.34 1 年以内 99.10% 三洋化成南通 48.17 1 年以内 0.39% PT.KAO INDONESIA 41.36 1 年以内 0.34% 南通恒基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21.27 1 年以内 0.17% - - - - 合计 12,337.14 100.00% 注:以上数据对同一控制下的客户进行了合并统计。 上述各期末应收账款客户主要系标的公司长期合作的稳定客户,信誉度高、 资信状况良好,且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风险较小。 3)存货 ①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225.35 13.47% 2,484.32 11.65% 2,592.62 13.52% 低值易耗品 623.64 3.77% 659.42 3.09% 766.42 4.00% 包装物 136.76 0.83% 186.76 0.88% 352.79 1.84% 在途物资 188.83 1.14% 42.24 0.20% - - 12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商品 11,319.57 68.52% 15,414.22 72.27% 11,156.73 58.20% 发出商品 1,968.75 11.92% 2,464.29 11.55% 4,189.51 21.86% 合同履约成本 58.21 0.35% 78.28 0.37% 111.47 0.58% 合计 16,521.12 100.00% 21,329.52 100.00% 19,169.5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169.55 万元、21,329.52 万 元和 16,521.1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43.32%、39.93%和 31.55%, 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构成。 标的公司原材料主要系为满足生产所需采购的相关原料,报告期各期末,原 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 2,592.62 万元、2,484.32 万元和 2,225.35 万元,原材料规模 保持相对稳定;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11,156.73 万元、15,414.22 万元和 11,319.57 万元,金额相对较大,主要系受元旦及春节假期影响,标的公司为及 时响应客户需求,实现快速供货而储备的一定库存;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4,189.51 万元、2,464.29 万元和 1,968.75 万元,2022 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主 要系 2023 年 1 月下旬正值春节假期,为保证客户年前采购需求,标的公司提前 备货所致。 标的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 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246.90 万元、187.18 万元和 204.11 万元,占存货原值的比重分别为 1.27%、0.87% 和 1.2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56.29 万元、980.32 万 元和 339.19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8%、1.84%和 0.65%,系 增值税留抵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待摊费用。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7,118.54 万元、17,733.21 万元和 15,655.75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38.00%、24.92%和 23.01%, 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 1)固定资产 12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①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4,148.34 万元、15,725.49 万元和 13,739.63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05%、88.68%和 87.76%,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合计 113,502.45 113,993.30 113,011.4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4,338.78 14,338.78 14,338.78 机器设备 93,591.25 94,042.56 93,205.19 交通运输工具 477.21 522.83 528.16 仪器仪表设备 4,438.01 4,421.36 4,273.47 其他 657.21 667.78 665.85 累计折旧合计 94,671.44 93,176.43 88,863.1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394.68 8,993.62 8,191.50 机器设备 80,667.95 79,614.21 76,266.19 交通运输工具 365.69 394.22 407.54 仪器仪表设备 3,832.74 3,786.73 3,651.57 其他 410.38 387.64 346.29 减值准备合计 5,091.37 5,091.37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 - 机器设备 4,863.65 4,863.65 - 交通运输工具 - - - 仪器仪表设备 227.72 227.72 - 其他 - - - 账面价值合计 13,739.63 15,725.49 24,148.3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944.10 5,345.16 6,147.27 机器设备 8,059.65 9,564.70 16,939.00 交通运输工具 111.52 128.60 120.62 仪器仪表设备 377.54 406.90 621.89 其他 246.83 280.14 319.55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 构成,固定资产结构较为稳定。 12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②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因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战略调整,2023 年因生产线停 产,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追溯评估,并出具 了金证评报字[2024]第 0350 号《资产评估报告》,据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91.37 万元。报告期 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1,166.69 1,186.82 1,227.07 软件 219.36 252.34 318.68 高尔夫会员籍 - 45.28 50.13 合计 1,386.05 1,484.43 1,595.88 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1,595.88 万元、1,484.43 万元和 1,386.05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5.88%、8.37%和 8.85%。 2、负债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362.33 11.11% - - - - 应付账款 9,592.79 78.21% 14,360.34 91.45% 9,774.62 84.54% 合同负债 - - 19.05 0.12% - - 应付职工薪酬 353.53 2.88% 501.15 3.19% 503.40 4.35% 应交税费 268.19 2.19% 257.25 1.64% 266.54 2.31% 其他应付款 45.31 0.37% 35.92 0.23% 59.58 0.52% 一年内到期的非 242.38 1.98% 364.85 2.32% 341.18 2.95%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41.30 2.78% 2.48 0.02% - - 12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12,205.84 99.51% 15,541.03 98.97% 10,945.32 94.6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 56.92 0.36% 421.76 3.65% 递延收益 5.48 0.04% 8.01 0.05% 13.06 0.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67 0.45% 97.05 0.62% 181.80 1.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15 0.49% 161.97 1.03% 616.62 5.33% 负债总计 12,265.98 100.00% 15,703.00 100.00% 11,561.9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1,561.95 万元、15,703.00 万元和 12,265.98 万元。标的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 债比重分别为 94.67%、98.97%和 99.51%,占比相对稳定,符合标的公司经营模 式和业务特征。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10,945.32 万元、15,541.03 万元和 12,205.84 万元,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构成。 1)应付票据 2024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 1,362.33 万元,占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11.16%,系标的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票据付款的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结 算。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9,774.62 万元、14,360.34 万 元和 9,592.79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9.30%、92.4%和 78.59%。 应付账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 8,805.83 91.80% 13,315.06 92.72% 8,644.32 88.44% 设备、工程款 215.39 2.25% 395.68 2.76% 478.92 4.90% 运费 331.06 3.45% 317.87 2.21% 373.23 3.82% 特许权使用费 83.60 0.87% 77.64 0.54% 47.73 0.49% 12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156.91 1.64% 254.09 1.77% 230.42 2.36% 合计 9,592.79 100.00% 14,360.34 100.00% 9,774.62 100.00%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该款项报告期各期末的变化主要系标的公司综 合考虑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客户的需求等因素实施调整原材料采购规模所致应付 款项的变化,其账龄均为一年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6月30日 供应商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付账款余额比例 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 2,377.41 1 年以内 24.78% 南京碧通燃气有限公司 1,646.44 1 年以内 17.16% 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 1,231.97 1 年以内 12.84%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689.79 1 年以内 7.19% 上海岩谷有限公司 308.47 1 年以内 3.22% 合计 6,254.08 65.20% 2023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 3,669.53 1 年以内 25.55% 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 2,308.80 1 年以内 16.08%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2,148.15 1 年以内 14.96%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785.87 1 年以内 5.47% 丰田通商 775.71 1 年以内 5.40% 合计 9,688.06 67.46% 2022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 2,549.16 1 年以内 26.08% 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 1,902.93 1 年以内 19.47%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724.44 1 年以内 7.41%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546.72 1 年以内 5.59% 南京碧通燃气有限公司 483.44 1 年以内 4.95% 合计 6,206.69 63.50% 12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以上数据对同一控制下的供应商进行了合并统计。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503.40 万元、501.15 万元和 353.53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60%、3.22%和 2.90%,系已计 提的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2022 年末、2023 年末应付职工薪 酬包含当期计提的年终奖金,均已于期后发放,不存在拖欠情况。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616.62 万元、161.97 万元和 60.15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5.33%、1.03%和 0.49%,占比较低,主要 由租赁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有银行借款情形。 (1)标的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 标的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流动比率(倍) 4.29 3.44 4.04 速动比率(倍) 2.94 2.06 2.29 资产负债率 18.03% 22.07% 16.20%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4.04、3.44和4.29,速动比率分别 为2.29、2.06和2.94,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资产的流动性较好。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20%、22.07%和18.03%,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经 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2)同行业偿债能力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简称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昊月新材 1.16 1.17 1.37 流动比率(倍) 标的公司 4.29 3.44 4.04 速动比率(倍) 昊月新材 0.87 0.88 1.15 12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财务指标 公司简称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标的公司 2.94 2.06 2.29 昊月新材 54.06% 51.21% 39.20% 资产负债率 标的公司 18.03% 22.07% 16.20%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为其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可 比公司。整体来看,标的公司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好,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4、营运能力分析 (1)营运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70 7.50 8.15 存货周转率(次/年) 2.37 4.40 4.23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2024年1-6月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15、7.50、3.70,周转率相 对较高。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及时,质量较高。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23、4.40、2.37,报告期内存货 周转率相对稳定。 (2)同行业营运能力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昊月新材 2.17 4.56 5.5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标的公司 3.70 7.50 8.15 昊月新材 2.77 6.57 10.14 存货周转率(次/年) 标的公司 2.37 4.40 4.23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为其定期报告;标的公司 2024 年 1-6 月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系标的公司客户回款及 时,应收账款账期较短;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销售规模相 对较大,为保证春节期间供货及时性备货较多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 率处于合理范围。 13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7,581.67 95,572.26 93,847.48 减:营业成本 45,286.39 90,127.37 88,902.33 税金及附加 208.81 473.02 426.24 销售费用 730.19 1,420.20 1,266.91 管理费用 1,353.36 2,798.77 2,812.16 财务费用 -257.52 -420.12 -510.98 其中:利息费用 8.43 29.49 32.23 利息收入 147.49 321.87 400.30 加:其他收益 23.74 27.48 38.9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7.12 -38.65 -67.0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8.85 -5,413.89 -334.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66 -4.84 -33.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9.13 -4,256.88 555.12 加:营业外收入 192.38 91.49 26.25 减:营业外支出 5.55 23.70 26.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5.95 -4,189.09 554.84 减:所得税费用 175.17 167.34 647.9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0.78 -4,356.43 -93.09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7,233.75 99.27% 94,468.43 98.85% 92,220.25 98.27% 其他业务收入 347.91 0.73% 1,103.84 1.15% 1,627.24 1.73% 合计 47,581.67 100.00% 95,572.26 100.00% 93,847.48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3,847.48 万元、95,572.26 万元和 47,581.67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92,220.25 万元、94,468.43 万元和 13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7,233.7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8.27%、98.85%和 99.27%,主营业务突 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9,419.63 83.46% 77,846.74 82.41% 86,275.64 93.55% 境外 7,814.13 16.54% 16,621.69 17.59% 5,944.61 6.45% 合计 47,233.75 100.00% 94,468.43 100.00% 92,220.25 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占比 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标的公司股东三洋化成决定逐步退出高吸水性树脂业务, 解散其位于马来西亚的 SAP 业务子公司,将部分海外订单向标的公司转移所致。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44,991.27 99.35% 89,135.52 98.90% 87,323.53 98.22% 其他业务成本 295.11 0.65% 991.84 1.10% 1,578.80 1.78% 合计 45,286.39 100.00% 90,127.37 100.00% 88,902.33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88,902.33 万元、90,127.37 万元和 45,286.39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87,323.53 万元、89,135.52 万元和 44,991.27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 98.22%、98.90%和 99.35%。营业成本以主营 业务成本为主,与营业收入结构基本一致。 3、毛利及毛利率 (1)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主营业务 2,242.48 4.75% 5,332.90 5.65% 4,896.72 5.31% 13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其他业务 52.80 15.18% 112.00 10.15% 48.43 2.98% 合计 2,295.28 4.82% 5,444.90 5.70% 4,945.15 5.27%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比重分别为 99.02%、97.94% 和 97.70%,是标的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27%、5.70%和 4.8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31%、5.65%和 4.75%,毛利率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偏低,主要原因系受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以及 集团发展战略发生调整,其股东三洋化成拟决定退出该产品市场领域,综合使得 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标的公司 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37.61%、52.05%和 45.85%,未能实现规模经济,单位生产成 本较高,因而摊薄了利润水平。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昊月新材 29.36% 29.56% 27.12% 标的公司 4.82% 5.70% 5.27%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是受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和 原材料采购成本相对较高的影响: 1)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年产能 20.5 万吨,远高于可比公司。鉴于公共卫生事 件及自身战略调整的因素影响,产能利用率较低,使得单位成本相对较高,毛利 率相对较低。 2)其下游客户主要为恒安、天娇、嘉华、昱升、爹地宝贝、金佰利、大王、 花王等国内外一线品牌婴儿纸尿裤企业,对 SAP 的质量要求较高。因原材料丙 烯酸具有高度反应性的特点,其中丙烯酸二聚物的含量和添加的阻聚剂含量对 SAP 质量稳定性有较大影响,因此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和供应半径 均要求较高,综上影响因素,其原材料采购成本相对较高。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3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730.19 1.53% 1,420.20 1.49% 1,266.91 1.35% 管理费用 1,353.36 2.84% 2,798.77 2.93% 2,812.16 3.00% 财务费用 -257.52 -0.54% -420.12 -0.44% -510.98 -0.54% 合计 1,826.03 3.84% 3,798.85 3.97% 3,568.09 3.8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3,568.09 万元、3,798.85 万元和 1,826.03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80%、3.97%和 3.84%。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仓储费 517.05 70.81% 986.46 69.46% 902.18 71.21% 职工薪酬 78.12 10.70% 138.36 9.74% 98.93 7.81% 运输费 55.23 7.56% 129.76 9.14% 90.97 7.18% 财产保险费 43.62 5.97% 74.08 5.22% 83.89 6.62%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16.31 2.23% 30.04 2.12% 18.95 1.50% 其他 19.86 2.72% 61.50 4.33% 72.00 5.68% 合计 730.19 100.00% 1,420.20 100.00% 1,266.91 100.00% 注: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为与合同履约无关的标的公司各仓库间存货调拨发生的运输费。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266.91 万元、1,420.20 万元和 730.19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35%、1.49%和 1.53%,主要包括仓储费、 职工薪酬、运输费等。 2023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22 年度增加 153.28 万元,增幅 12.10%,主要系: ①2023 年度销售人员增加,使得职工薪酬相应增加;②2023 年销量为 10.06 万 吨较 2022 年 7.83 万吨增加 2.23 万吨,仓储费及运输费相应增加。 2)销售费用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昊月新材 4.01% 4.60% 2.52% 13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标的公司 1.53% 1.49% 1.35%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为其定期报告。 标的公司销售费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的终端客户主要婴幼儿纸 尿裤行业的知名企业,因该类客户的认证壁垒较高,出于保证产品品质稳定性和 维持供货稳定等因素考虑,客户通常愿意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标的公司终 端客户群体的稳定性较高,因此销售费用相对较低。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99.95 51.72% 1,445.96 51.66% 1,461.40 51.97% 咨询服务费 205.84 15.21% 423.52 15.13% 324.78 11.55% 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 156.22 11.54% 303.71 10.85% 275.71 9.80% 特许权使用费 107.69 7.96% 210.70 7.53% 300.29 10.68% 公共设施使用费 53.91 3.98% 115.72 4.13% 117.62 4.18% 办公、车辆、水电费等 32.17 2.38% 85.81 3.07% 80.79 2.87% 劳务费 19.82 1.46% 42.67 1.52% 51.27 1.82%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16.66 1.23% 73.57 2.63% 53.92 1.92% 财产保险费 9.38 0.69% 21.80 0.78% 28.51 1.01% 修理费 1.17 0.09% 7.32 0.26% 13.85 0.49% 其他 50.56 3.74% 68.00 2.43% 104.02 3.70% 合计 1,353.36 100.00% 2,798.77 100.00% 2,812.16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812.16 万元、2,798.77 万元和 1,353.36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00%、2.93%和 2.84%,总体保持平 稳。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咨询服务费、技术转让费等构成。 其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1,461.40 万元、1,445.96 万元和 699.95 万元,报告期 内整体保持稳定。咨询服务费分别为 324.78 万元、423.52 万元和 205.84 万元, 主要包括研究技术支持费、审计费、IT 系统使用维护费等。特许权使用费分别 为 300.29 万元、210.70 万元和 107.69 万元,系标的公司向 SDP 支付的关于高吸 水性树脂生产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特许权使用费。 13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管理费用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昊月新材 3.77% 5.90% 4.37% 标的公司 2.84% 2.93% 3.00%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为其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业务规模较大, 管理费用率较低体现了良好的规模效应。 (3)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费用 8.43 29.49 32.23 减:利息收入 147.49 321.87 400.30 汇兑损益 -121.84 -132.26 -148.77 手续费和其他 3.37 4.53 5.86 合计 -257.52 -420.12 -510.98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10.98 万元、-420.12 万元和-257.52 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为负,主要系标的公司销售回款较好,货币资 金相对充裕,存款利息大于利息费用。汇兑损益为负,主要系标的公司境外销售 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报告期内美元相对于人民币升值,产生汇兑收益。 2)财务费用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昊月新材 -0.64% 1.22% 1.47% 标的公司 -0.54% -0.44% -0.54%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为其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为负。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相对较低, 主要系标的公司资金相对充裕,且不存在银行借款;而昊月新材存在因借款产生 的利息费用。 13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148.85 -322.52 -334.5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091.37 - 合计 -148.85 -5,413.89 -334.59 报告期各期,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34.59 万元、-5,413.89 万元和-148.85 万 元,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构成。2023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 大,主要系标的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 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6、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66 -4.84 -33.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5.06 19.84 30.56 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6.83 67.79 -0.27 小计 208.54 82.78 -2.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52.14 22.79 0.56 合计 156.41 59.99 -3.2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3.28 59.99 万元和 156.41 万元,金额较小,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较小,标的公司经营成果对非经常性损益 不具有依赖性。 7、净利润及影响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毛利 2,295.28 5,444.90 4,945.15 13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主营业务毛利 2,242.48 5,332.90 4,896.72 期间费用 1,826.03 3,798.85 3,568.0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7.12 -38.65 -67.0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8.85 -5,413.89 -334.59 营业利润 179.13 -4,256.88 555.12 利润总额 365.95 -4,189.09 554.84 净利润 190.78 -4,356.43 -93.09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4,896.72 万元、5,332.90 万元和 2,242.48 万元,占营业毛利比重较高,是标的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标的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较低,主要系标的公司对相关机器设备计提减值损失的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301.77 105,143.57 103,748.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6.71 781.47 600.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0.81 511.62 588.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699.29 106,436.66 104,937.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557.75 90,687.31 90,644.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23.05 4,519.42 4,422.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07.70 1,837.26 3,729.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96.10 2,302.89 2,660.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384.59 99,346.89 101,456.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4.70 7,089.78 3,481.0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481.05 万元、 7,089.78 万元和 4,314.70 万元。 202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2 年增加 3,608.73 万元,主要原 因为:1)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客户回款增加;2)因境外销售增长,增值税留 抵税额影响使得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13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净利润 190.78 -4,356.43 -93.09 加:资产减值准备 148.85 5,413.89 334.59 信用损失准备 -27.12 38.65 67.09 固定资产折旧 1,786.22 4,587.57 6,686.75 使用权资产折旧 169.50 339.01 339.01 无形资产摊销 65.53 131.60 117.0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01 20.39 15.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16.66 4.84 33.00 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55 10.34 16.1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4.67 12.67 -41.7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4.85 85.29 11.8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2.38 -84.75 -13.6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659.55 -2,482.49 2,994.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83.22 -1,540.02 -1,235.0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389.62 4,909.21 -5,750.95 其他 118.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4.70 7,089.78 3,481.0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为资 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的变动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 四、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 体系。上市公司将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从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等 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管控,具体如下: (一)业务整合 在业务整合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标 13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公司将继续保持现有的业务体系,继续深耕高吸水性树脂市场,上市公司将进 一步夯实其在甲醇下游深加工产业链中的地位。同时,上市公司还将凭借其自身 优势,助力为标的公司提供更多的业务发展资源,协助标的公司扩大业务规模, 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带来持续的业绩增长。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高吸水性树脂的主要原材料为精丙烯酸,本次交易完成后, 在中长期双方将采取“补链”的协同发展策略,即向上游端布局原料精丙烯酸。 江天化学将利用自身成熟的精制工艺配套精丙烯酸生产能力,实现压降原料成本, 增强 SAP 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作为独立企业法人保持其资产独立性,但 在重大资产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的董事会权限、股东会权限 将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确定。 此外,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对资产配置和调整的经验对标的公司提出合理建议, 帮助标的公司提升配套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的 企业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外部审计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各 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经营中的财务流程,以确保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性要 求,并定期向上市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汇报财务情况。同时上市公司也将对标的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和监控,提高其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 (四)人员及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其员工将纳入上市公司统 一的管理体系。标的公司在 SAP 行业已深耕二十多年,现有生产工艺已成熟稳 定,国内员工已熟练掌握了生产工艺技术,并积累了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采购的经验,能较好地完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采购活动。标的公司员 工稳定性较高,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国内员工将全部承接保留,并在协议中明确 14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约定以不低于现有工资及福利待遇水平继续雇佣现有员工至少 3 年,从而进一步 增强了本次交易后员工的稳定性。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系国内精细化工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公司之一。本次交易前,上 市公司专注于以甲醇下游深加工为产业链的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经过多年行业深耕,获得了 11 项发明专利和 39 项实用新型专利。近年来 上市公司开展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并通过认定;在已获评省级“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的基础上,持续加强“拳头”产品颗粒多聚甲醛市场竞争力,顺利通 过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和销售,拥有二十余年行业经验,为 国家标准《纸尿裤和卫生巾用高吸收性树脂》(GB/T 22875-2018)的起草单位。 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出版的《2022 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 年度报告》,2022 年标的公司高吸收性树脂生产能力位于国内第一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从甲醇下游深加工业务延伸至高吸水 性树脂业务。本次交易将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客户多元化水平,带动上 市公司的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对提升上市公司行业的市场地位及综合竞争力具 有积极作用。同时,上市公司将通过业务及资源整合,将上市公司先进的业务管 理经验引入标的公司,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 体抗风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1)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标的公司所从事的高吸水性树脂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的业务同处于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双方在各自细分市场均已建立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业务规 模。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请详见本章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分 析”之“(八)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4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 拓展和升级。公司将新增高吸水性树脂业务,不仅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提 升客户的多元化水平,扩大公司客户群,还推进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产品种 类,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 (2)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实现了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 司实现优势互补。与此同时,规模的扩张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若上市公司管理层与标的公司管理层整合过程中无法快速达成一致、快速有 效地开展整合后的企业管理,则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运营效率,对上市公司正常 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以及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交易前 2024 年 6 月 30 日交易后(备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0,453.03 47.73% 112,874.26 57.49% 非流动资产 66,209.58 52.27% 83,448.11 42.51% 资产总额 126,662.61 100.00% 196,322.37 100.00%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前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后(备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7,477.82 47.45% 100,898.45 58.39% 非流动资产 52,575.17 52.55% 71,898.21 41.61% 资产总额 100,052.98 100.00% 172,796.65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大幅增长,且流动资产占比上升。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以及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4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6 月 30 日交易前 2024 年 6 月 30 日交易后(备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3,870.65 41.53% 64,578.14 65.46% 非流动负债 33,608.20 58.47% 34,078.47 34.54% 负债总额 57,478.85 100.00% 98,656.61 100.00%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前 项目 (备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0,003.11 63.61% 64,044.14 84.22% 非流动负债 11,442.69 36.39% 12,002.12 15.78% 负债总额 31,445.80 100.00% 76,046.25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有所增加。由于本次交易以现金支付, 使得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其他应付款增加,流动负债占比上升。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相关偿 债能力指标比较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流动比率 2.53 1.75 2.37 1.58 速动比率 2.29 1.40 2.14 1.17 资产负债率 45.38% 50.25% 31.43% 44.01%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流 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上有所下降,主要系本次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 根据交易安排,标的公司将会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在行业内 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资产规模将随着标的资产的注入而增加,偿债指标处于合理水平,预计融资能力 也将进一步加强。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较高,本次交易不会 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 此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进行编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上市公司将 以标的公司现有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为基础,深化二者之间的整合 与协同,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 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资产总计 126,662.61 196,322.37 100,052.98 172,796.65 负债合计 57,478.85 98,656.61 31,445.80 76,046.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9,183.76 97,665.76 68,607.19 96,750.40 营业收入 35,233.62 82,815.29 70,911.78 166,484.04 净利润 2,510.30 2,730.33 6,854.69 2,423.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0.30 2,730.33 6,854.69 2,423.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9 0.47 0.17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显著上升,营业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2023 年度净利润及每股收益指标较交易前下滑,主要系由于标的公司对部分设 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14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的相关支出符合上市公司资本性支出规划。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 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 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上市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发展的实际需 要,综合考虑自身资产负债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未来的资 本性支出计划,并履行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未曾发生变化,标的 公司与其员工各自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重组的实施而发生变更或终止。因此,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以及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 顾问、境外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 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本次交易 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4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信永中和审计了三大雅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出 具了 XYZH/2024SUAA2B015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大雅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850.51 18,536.03 13,027.42 应收账款 11,968.03 12,480.57 11,720.29 预付款项 631.18 23.78 54.19 其他应收款 60.59 70.42 22.96 存货 16,521.12 21,329.52 19,169.55 其他流动资产 339.19 980.32 256.29 流动资产合计 52,370.62 53,420.63 44,250.6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3,739.63 15,725.49 24,148.34 在建工程 - 9.61 382.85 使用权资产 218.68 388.19 727.19 无形资产 1,386.05 1,484.43 1,595.88 长期待摊费用 12.04 20.05 24.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60 105.44 190.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8.75 - 48.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655.75 17,733.21 27,118.54 资产总计 68,026.37 71,153.84 71,369.22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362.33 - - 应付账款 9,592.79 14,360.34 9,774.62 合同负债 - 19.05 - 14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职工薪酬 353.53 501.15 503.40 应交税费 268.19 257.25 266.54 其他应付款 45.31 35.92 59.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42.38 364.85 341.18 债 其他流动负债 341.30 2.48 - 流动负债合计 12,205.84 15,541.03 10,945.3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56.92 421.76 递延收益 5.48 8.01 13.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67 97.05 181.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15 161.97 616.62 负债合计 12,265.98 15,703.00 11,561.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46,136.61 46,136.61 46,136.61 资本公积 961.79 961.79 961.79 专项储备 118.77 - - 盈余公积 6,347.90 6,347.90 6,347.90 未分配利润 2,195.32 2,004.54 6,360.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760.39 55,450.84 59,807.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026.37 71,153.84 71,369.22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7,581.67 95,572.26 93,847.48 减:营业成本 45,286.39 90,127.37 88,902.33 税金及附加 208.81 473.02 426.24 销售费用 730.19 1,420.20 1,266.91 管理费用 1,353.36 2,798.77 2,812.16 财务费用 -257.52 -420.12 -510.98 其中:利息费用 8.43 29.49 32.23 利息收入 147.49 321.87 400.30 加:其他收益 23.74 27.48 38.98 14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7.12 -38.65 -67.0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8.85 -5,413.89 -334.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66 -4.84 -33.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9.13 -4,256.88 555.12 加:营业外收入 192.38 91.49 26.25 减:营业外支出 5.55 23.70 26.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5.95 -4,189.09 554.84 减:所得税费用 175.17 167.34 647.9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0.78 -4,356.43 -93.0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90.78 -4,356.43 -93.09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0.78 -4,356.43 -93.09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301.77 105,143.57 103,748.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6.71 781.47 600.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0.81 511.62 588.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699.29 106,436.66 104,937.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557.75 90,687.31 90,644.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23.05 4,519.42 4,422.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07.70 1,837.26 3,729.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96.10 2,302.89 2,660.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384.59 99,346.89 101,456.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4.70 7,089.78 3,481.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69.51 15.12 37.92 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1.3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0.81 15.12 37.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99.04 1,205.33 1,823.66 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04 1,205.33 1,823.66 14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76 -1,190.21 -1,785.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14,915.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74 407.77 400.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74 407.77 15,315.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74 -407.77 -15,315.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24 16.82 73.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14.48 5,508.61 -13,546.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536.03 13,027.42 26,574.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850.51 18,536.03 13,027.42 二、本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上市公司编制了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信永中和对上市公司编制的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XYZH/2024SUAA2B0159号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请投资者关注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审阅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986.57 50,775.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59.76 - 应收账款 18,545.98 18,328.22 应收款项融资 3,118.60 3,984.51 预付款项 894.47 172.25 其他应收款 456.03 563.21 存货 22,371.33 26,041.21 其他流动资产 441.52 1,033.32 流动资产合计 112,874.26 100,898.45 非流动资产: 14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072.22 3,579.14 固定资产 33,563.32 38,604.98 在建工程 20,886.90 12,828.40 使用权资产 218.68 388.19 无形资产 12,778.24 13,018.78 长期待摊费用 12.04 2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5.63 287.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71.07 3,171.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83,448.11 71,898.21 资产总计 196,322.37 172,796.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2.64 5,003.76 应付票据 1,362.33 应付账款 26,165.61 26,421.21 合同负债 381.10 541.07 应付职工薪酬 1,524.52 1,941.73 应交税费 717.24 984.05 其他应付款 28,806.84 28,733.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2.38 364.85 其他流动负债 375.48 53.91 流动负债合计 64,578.14 64,044.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508.75 339.15 租赁负债 - 56.92 长期应付款 21,076.97 11,076.97 递延收益 27.96 34.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4.79 494.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078.47 12,002.12 负债合计 98,656.61 76,046.25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97,665.76 96,750.40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97,665.76 96,750.40 15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6,322.37 172,796.65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2,815.29 166,484.04 其中:营业收入 82,815.29 166,484.04 二、营业总成本 79,306.29 156,571.06 其中:营业成本 74,851.92 146,840.01 税金及附加 437.43 973.56 销售费用 1,327.29 2,620.39 管理费用 2,843.37 5,901.74 研发费用 239.85 800.07 财务费用 -393.58 -564.71 加:其他收益 32.04 122.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95 220.2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84 -4.1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69 -50.8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7.10 -5,614.8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66 -3.9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93.70 4,581.72 加:营业外收入 198.46 99.80 减:营业外支出 5.55 36.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86.62 4,644.99 减:所得税费用 956.29 2,221.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30.33 2,423.3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2,730.33 2,423.30 1.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30.33 2,423.30 2. 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2,730.33 2,423.30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0.33 2,423.30 2.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5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七、综合收益总额 2,730.33 2,423.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30.33 2,423.3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15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三大雅 1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产 控集团系南通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工业和商业领域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企业,主 要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和资本经营。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 交易完成后,产控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将继续遵照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南通 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公司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 人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存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 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 理方面的帮助。 对于本公司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 发行人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在发行人提 出要求时出让本公司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公司对该等出 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函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为止。” 二、关联交易情况 15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三大雅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SDP 为三大雅的母公司,持有三大雅 100%股权 2 SDP MALAYSIA SDP 持有其 100%股权(解散中) 3 三洋化成 SDP 的母公司,持有 SDP100%股权 4 三洋化成南通 三洋化成的全资子公司(解散中) 5 三洋化成(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三洋化成的全资子公司 直接持有三洋化成 19.32%股权,为三洋化成第 6 丰田通商 一大股东 TOYOTA TSUSHO ASIA PACIFIC 7 丰田通商的全资子公司 PTE. LTD. 8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丰田通商的全资孙公司 9 上海丰田通商物流有限公司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 今泉雄高 标的公司董事长 11 望月毅 标的公司董事 12 加藤信二郎 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 13 中南宽道 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4 川口江太 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5 姚伟 标的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16 松尾忠泰 标的公司监事 (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 (1)关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丰田通商 销售产品 47,003.05 93,427.56 90,058.93 SDP 销售产品 - - 730.10 15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三洋化成 销售产品 - - 817.45 销售原料 192.71 791.00 1,355.19 三洋化成南通 系统使用费 13.62 26.60 28.42 管道使用费 38.31 51.55 3.71 SDP MALAYSIA 业务支持费 - - 0.17 合计 47,247.69 94,296.71 92,993.97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99.30% 98.67% 99.09% 注:上表中丰田通商还合并了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TOYOTA TSUSHO ASIA PACIFIC PTE. LTD.,下同。 报告期内,三大雅产品主要通过丰田通商实现销售,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价格,具备公允性。2022 年度,三洋化成和 SDP 为满足其日本国内的 市场销售需求向三大雅采购了部分产品,交易双方以三大雅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 利润为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 三洋化成南通与三大雅毗邻,精丙烯酸既是三大雅的主要原材料,也是三洋 化成南通产品生产的辅助材料之一,因其用量较小,为提高采购效率,三洋化成 南通从三大雅采购该原料。因三洋化成决定解散三洋化成南通已进入清算程序, 自 2024 年 4 月起三洋化成南通已不再向三大雅采购该原材料。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以三大雅采购成本价加上相关存储、运输等费用为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 因集团化管理需要,为提高设施、系统的利用率,报告期内三洋化成南通因 使用三大雅的软件系统及精丙烯酸输送管道支付相应费用。因 2024 年 4 月起三 洋化成南通已不再向三大雅采购精丙烯酸等原材料,管道使用费自该月起不再支 付。2022 年三大雅因向 SDP MALAYSIA 提供业务支持而向其收取的人工及差旅 等零星费用。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交易金额占当期营 业收入比例较小。 (2)关联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丰田通商 原材料 454.84 2,277.44 2,757.11 上海丰田通商物流有 代理、运输等服务费 32.22 80.92 39.15 限公司 蒸汽、工业用水等 701.62 1,688.29 1,760.82 三洋化成南通 公共设施使用等 65.25 133.70 136.67 SDP 特许权使用费、 148.05 279.75 325.74 15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技术支持费等 系统使用费、 三洋化成 12.92 26.15 38.47 保险费 机器设备 - - 49.32 SDP MALAYSIA 原材料 44.73 - - 三洋化成(上海)贸 代理服务费 - - 3.54 易有限公司 合计 1,459.63 4,486.26 5,110.82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3.22% 4.98% 5.75% 丰田通商拥有较为丰富的化学品采购渠道。报告期内,为保证原材料的供应 及时,三大雅向其采购精丙烯酸等化工原材料作为有效补充,采购价格系双方参 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同时,上海丰田通商物流有限公司向三大雅 提供货运代理服务,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具备公允性。 三大雅从三洋化成南通采购蒸汽、工业用水等公用事业资源,主要系双方毗 邻,因集团化管理需要,公用事业资源双方共同使用。双方以公用事业资源市场 价格加上相关设施费用为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因三洋化成南通已处于清算中, 相关岗位的人员已解散,自 2024 年 6 月起三大雅采用租赁方式向三洋化成南通 租赁公用事业资源设备设施,蒸汽、工业用水的支付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定价公允。相关租赁情况详见本章“3、关联租赁情况”相关内容。 三大雅为 SDP 的制造工厂,其生产所用的专利技术均来自于 SDP,因此依 据双方签署的《SAP 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向其支付相应的特许权使用费。同时, 报告期内 SDP 在产品升级、技术提升时为三大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等服务,三 大雅按其提供服务发生的成本向其支付相关费用。 其他零星关联交易,主要系受三洋化成集团化管理需要,三大雅作为其下属 控股子公司 SDP 的全资子公司,按照集团的要求使用其统一的软件系统,因此 支付相应的系统使用费;同时三洋化成购买的集团伞式责任险,三大雅作为受益 人之一向其支付了所属受益人部分的保险费。2022 年、2024 年 1-6 月发生的关 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系三大雅从 SDP MALAYSIA 购入部分零部件、原材料, 以及三洋化成(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受托进行零星销售所致。上述关联方之间的 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小。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5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薪酬总额 147.53 255.44 311.71 3、关联租赁情况 因三洋化成南通已处于清算中,相关岗位员工已逐步解散完成,三大雅为了 保证在此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向三洋化成南通租赁使用该蒸汽、工业用水等相 关公用事业资源以及有关配套工程等设备设施,以便对其进行保养、检验等,保 障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营。2024 年 5 月三大雅与三洋化成南通签署了《设备 设置租赁合同》,自 2024 年 6 月起租赁使用该相关设备设施,租赁期一年。2024 年 6 月的租赁费为 6.03 万元。 4、关联方应收应付项目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项目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丰田通商 12,578.95 628.95 12,996.32 649.82 12,226.34 611.32 应收 三洋化成 账款 2.26 0.11 81.81 4.09 48.17 2.41 南通 三洋化成 其他应 155.91 155.91 155.91 155.91 155.91 155.91 南通 收款 SDP 7.93 0.40 - - - - 预付 三洋化成 - - 1.59 - 1.96 - 款项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丰田通商 441.06 767.94 113.29 SDP 83.60 77.64 47.73 三洋化成 10.58 4.77 7.66 应付账款 三洋化成南通 132.15 174.73 200.93 上海丰田通商物 3.08 7.77 0.23 流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SDP 43.31 30.74 44.25 15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1、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一年一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主要交易 关联方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内容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 多聚甲醛、 862.24 2.45% 1,841.25 2.60% 股份有限公司 甲醛 南通联膦化工有限 甲醛 128.09 0.36% 79.24 0.11% 公司 合计 990.33 2.81% 1,920.49 2.71%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主要交易 关联方 占营业成本 占营业成本 内容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 盐酸、烧碱 31.42 0.11% 54.85 0.10% 有限公司 中海油销售南通有 柴油 2.10 0.01% 4.69 0.01% 限公司 山东鲁化森萱新材 三聚甲醛 203.72 0.69% 132.30 0.23% 料有限公司 南通市方拓消防科 服务费 14.50 0.05% 14.39 0.03% 技有限公司 合计 251.74 0.85% 206.23 0.36% 2、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大雅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从南通江山新能科 技有限公司采购烧碱作为原材料,因此将增加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除此,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形。 为维护股东利益,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 将继续通过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措施来规范 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继续履行适当的审批 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与其他无关第三方的交易 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15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及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将继续遵照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的措施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 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即为不可撤销。” 15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三、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标的公司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派出管理团队 与标的公司原经营管理团队稳健融合,以实现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稳定、业务稳定, 以最大限度保证平稳过渡,进而再逐步整合发挥协同效应。 尽管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但受不同的市场环境、监管环境、 企业文化及管理模式等各方面的影响,公司能否在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管控的基 础上,保持并提升运营效率和效益,进而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具有不确定 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本风险。 (三)本次交易可能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与交易对方协商的过程中严格控制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机构或个 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交易的行为,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 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交易对方及公 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暂停、终止或取消 的风险。 16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高吸水性树脂主要应用于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主要包括婴儿 纸尿裤、成人纸尿裤、女性卫生用品等,吸收性卫生用品作为日常消费品与国民 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以及新生儿人数、人口老化程度等宏观因素 具有相关性。虽然目前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但根据国 家统计局数据 2022 年、2023 年我国全年婴儿出生率分别为 6.77‰和 6.39‰,出 生率保持低位运行。未来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出现波动, 以及出生率下降等原因,导致吸收性卫生用品行业的市场规模缩小,进而影响行 业整体发展情况和公司经营业绩。 (二)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全球高吸水性树脂行业竞争充分,全球主要高吸水性树脂产能分布在欧 洲、亚洲区域,行业内有日本住友、日本触媒、巴斯夫、赢创工业及标的公司等 在内的德日系优势企业,具备技术积累、市场的先发优势。同时,行业中又有国 内本土企业如山东诺尔、卫星化学、华谊集团、万华化学等实现了由上游丙烯酸 原材料至高吸水性树脂生产的全产业链布局,并逐步发展为国内知名高吸水性树 脂供应商。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叠加宏观经济复苏放缓及上游原材料 价格波动的影响,高吸水性树脂企业或存在盈利空间缩窄的风险。 (三)原材料成本上升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精丙烯酸及烧碱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精丙烯 酸及烧碱采购金额合计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76.84%、76.17%和 75.30%, 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如果未来 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而标的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 转移,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通过贸易商丰田通商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向丰田通 16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商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96%、97.76%和 98.78%,占比较高。丰 田通商为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位列 2023 年《财富》世界 500 强排行榜第 176 位。标的公司与丰田通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若未来标的公司与丰 田通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标的公司自身客户开发未能有效衔接, 则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订单下降,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搬迁风险 标的公司于 2021 年 3 月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出具 的公告,将实施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项目,实施方式为协议搬 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有关部门尚未与标的公司签署搬迁协议,搬迁事项尚 未有明确计划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确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要求标的 公司整体搬迁的,公司将在稳定人员、生产的基础上,积极与相关部门就标的公 司搬迁补偿、投资建设方案等进行具体的对接和商讨。考虑未来搬迁过程涉及生 产设备建设调试、产能衔接等事项,标的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搬迁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上市公司盈利 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经济环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行业 监管政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批、推进等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及后续更长的 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带来不利影 响的可能性。 16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交易对方及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交易对方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本 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负债规模及资 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总体仍保持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资产购 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 16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 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执行,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 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股票股利分配,如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或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满 足现金分红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 (三)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公司一般按照会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16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除外)发生。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当年度实施股票回 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所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扣除募集 资金后的余额的 30%。 (四)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 16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投资者交流平台、电话、传真、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 会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时,公司应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 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 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 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六、上市公司股票在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公告了筹划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股票在本 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前最后1个交易日(2024年3月22日)收盘价为13.66元/股, 在本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2月23日)收盘价为11.93元/ 股。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2024年3月25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波 16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动情况,以及剔除该期间大盘及同行业板块波动影响后的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如下: 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 首次公告日前第1个交 项目 涨跌幅 易日(2024年2月23日) 易日(2024年3月22日)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11.93 13.66 14.50% 创业板指(399006.SZ) 1758.19 1869.17 6.31% 证监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指数 3.27% 3419.69 3531.61 (883123.WI) 剔除大盘影响因素后涨跌幅 8.1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11.23% 综上所述,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 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公司于本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 交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产控集团作为本次交易中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 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的相关内容。 十、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 的所有信息 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 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重组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16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三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由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出具审查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经自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及要求,满足现行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 作性。 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4、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交易相关方签署的交易协议等文件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交易为现金购买资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同时,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故不适用《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6、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 16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7、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 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上述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有关 机构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 8、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不存在影响评估结论公允性的情形;本次交易为市场化交易,交易定价由交易各 方根据评估结论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规定,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 制定了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拟采取的填补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 体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10、在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 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 1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 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12、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16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 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 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各项程序且相关程序的履 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 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 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定 价依据,定价公平、合理;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 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可能出现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拟 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可行。同时,为保障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17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切实履行,相关主体已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7、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8、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 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法律顾问意见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 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江天化学及交易对方依法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除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 准和授权,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 4、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协议的内容与形式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定的情形,相关协议将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5、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未设有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 不存在司法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标的资产过户至江天化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 障碍; 6、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天化学已就本次重组依法履行了现阶段法 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其尚需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7、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8、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江天化学未来新增同业竞争情形,不会损害江天化学 及其股东的利益; 9、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均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资格。 17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四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755-22627723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赵宏、金梁、赵祯琳、胡源鹏、TERRY LI XIANG ZHEN、何春霖、 张子弦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9 层 负责人:韩德晶 电话:010-66578066 传真:010-66578016 联系人:张文亮、周莉 三、审计及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负责人:谭小青 电话:010-59675235 传真:010-65547190 联系人:陈荣芳、胡正敏 17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号太平洋中企业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徐峰 电话:021-52402166 传真:021-62252086 联系人:冯赛平、李佳丰 17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江天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二)江天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三)江天化学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五)平安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北京观韬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七)信永中和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八)信永中和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九)东洲评估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 (十)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3:00 至 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公司: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 16 号 电话: 0513-83599190 传真: 0513-83599155 联系人:史彬 17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六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全体董事: 朱 辉 陈云光 陈弘颖 黄 亮 薛菁华 宋金华 宋义虎 郁 东 吴建新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全体监事: 张 建 罗莹莹 黄 海 陆 辉 张桂泉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朱 辉 张永锋 沙晓东 任建军 徐 翔 史 彬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TERRY LI XIANG ZHEN 何春霖 张子弦 项目主办人: 金 梁 赵祯琳 胡源鹏 项目负责人: 赵 宏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日期: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 内容,并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文亮 周莉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韩德晶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六、审计及审阅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审计报告(报告号:XYZH/2024SUAA2B0158)和本所出具 的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的 备 考 审 阅 报 告 ( 报 告 号 : XYZH/2024SUAA2B0159)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南通江 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荣芳 胡正敏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8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申请文件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冯赛平 李佳丰 法定代表人: 徐 峰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8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之盖章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