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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亚精工: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该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261,000.00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28.8821%。

    2、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3位股东中,李文喜、岑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同时李文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 号)同意注册,襄阳博亚
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1,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3,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8,620,000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4.071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55,380,000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5.9286%。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6 日 , 公 司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网 下配 售有 限 售条件股份
1,084,589 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12%,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38,739,000
股上市流通,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46.1179%,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
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在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中关于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喜、岑红及其亲属谭志斌承诺:自 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
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
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
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 将在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

    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关
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2、相关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喜、岑红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
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 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 价格或
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 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 份总数
的 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
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 露减持
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
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 续追加
的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
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261,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8.882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李文喜                     21,826,000             21,826,000    注1

  2      岑红                          2,400,000            2,400,000    注1

  3      谭志斌                          35,000                 35,000
合计                                24,261,000             24,261,000

      注 1:李文喜、岑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股)    (%)       (股)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26,092,968   31.06% 18,169,500 24,261,000 20,001,468         23.81%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831,968    2.18% 18,169,500            20,001,468         23.81%
  首发前限售股     24,261,000   28.88%            24,261,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
                   57,907,032   68.94%    6,091,500              63,998,532     76.1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84,000,000 100.00%                            84,000,000 100.00%

      注: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 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 解除限
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关于本
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亚精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