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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亚精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30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00,000.00 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日产工业园天籁大道 3 号

    咨询联系人:贾娟

    咨询电话:0710-3333670

    传真电话:0710-32564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