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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肇民科技: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4-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肇民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俊                   联系电话:021-23185968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翔                   联系电话:021-2318702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金翔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3月28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及控股
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公司的主要生产工厂、主要经营办公地;
(3)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5)查阅公司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核查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等违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检查公司的主要生产工厂、主要经营办公场所;
(3)核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的合规性;
(4)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5)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
(6)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和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执行情况;
(2)检查公司的主要生产工厂、主要经营办公场所;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核查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4)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等有关文件;
(5)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相关信息、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
(6)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核查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2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
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
(3)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合同、凭证、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及其执行情况;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3)抽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等;
(4)查阅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 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3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股东等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承诺履行情况
;
(2)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等资料。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等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并核查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查阅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等其他重
要事项的相关合同、凭证、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4)查阅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网络搜索相关媒体报道。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4
无。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俊                       金   翔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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