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4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监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4
月 13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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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
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金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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