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2024-01-0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集车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对中集车辆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
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培训地点 中集车辆会议室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1 月修
培训主题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以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近期资本市场政策和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监管案例等
培训讲师 袁先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参加培训人员
控股股东
二、 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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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1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募集资
金规范使用、近期资本市场政策和上市公司持续督导监管案例等。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中集车辆参与培训
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培训后,保荐机构向中集车辆提供了讲义课件及
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近期资本市场政策和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监管案例等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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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邬岳阳 袁先湧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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