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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2024-01-22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4-004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2022 年 1 月 1 日-
     项   目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39,824.5 万元–247,824.5 万元
                                                                  盈利:111,795.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5% –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53,252.6 万元–161,252.6 万元
股东的扣除非经
                                                                   盈利:91,550.5 万元
常性损益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67 %–76%
      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19 元/股至 1.23 元/股             盈利:0.55 元/股

    注:以上“元”、“万元”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中集车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预计合并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因为:
    (1)美国通胀持续,但北美半挂车市场供需状况逐步恢复,本公司北美业
务抓住市场机会,盈利较上年同期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同时,本公司积极把握其
他市场的增长和发展机会,其中,在其他海外市场获得了良好的业务增长,盈利
能力有所提升;在中国市场保持了业务的稳定态势,并在细分市场获得市场份额
的提升。
    (2)报告期内,因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拟整合其在深圳地区相关产业资源以及提高资源效
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CIMC VEHICLE INVESTMENT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向中集集团转让所持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合计 100%
股权产生股权处置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该项产生非经常性收益约人民币
84,797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告所披露的盈利资料(以下简称“盈利预测”)构成《公司收购及合
并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规则10项下的盈利预测。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
及应用指引2,倘本公司决定回购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所有已发行H股(除中集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所持有者外)(以下简称“潜在H股回购”),则本公司须遵
守收购守则规则10项下有关盈利预测的规定,须由本公司核数师及财务顾问就
盈利预测作出报告,且整份盈利预测连同有关报告须重复载于本公司下次发送
予股东的文件(即本公司将就潜在H股回购发出的要约文件(以下简称“要约文
件”))内。考虑到(i)本公司核数师及财务顾问编制上述报告需额外耗时的实际困
难;及(i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有关及时披露内幕消息的规定,盈利预测并不符合收
购守则规则10所规定的标准。由于本公司仍在制定潜在H股回购的条款,倘本公
司决定进行潜在H股回购,预期将在发布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
度业绩后刊发要约文件。因此,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在要约文件中就盈利预测
作出报告的要求将不再适用。
    无法保证潜在H股回购将会否落实或最终会否完成。此外,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务请注意,盈利预测并不符合收购守则规则10规定的标准,且尚未根据收购守
则进行报告。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依赖盈利预测评估潜在H股回购的利弊
时务请审慎行事。
    2、本次业绩预告是本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
据将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