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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24-05-30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4-052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 H
股回购及退市和推进准备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 H 股回购及退市计划及前
期准备工作;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 H
股回购要约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
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4 年 2 月 26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8 日、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事项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
告。公司亦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
2024 年 2 月 26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4 月 5 日、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易网站上刊登了 H 股回购
要约及退市事项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 日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刊登的《(1)由 UBS 代表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每股 H 股 7.5 港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已发行
H 股(中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有条件现金要约;及(2)建议中
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 H 股回
购要约就接纳而言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及 H 股回购要约仍可供接纳》、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境内同步披露
公告》,截至 2024 年 5 月 2 日下午四时正(即接纳 H 股回购要约的首个截止日
期及时间),公司已就 135,013,762 股 H 股(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 H 股的约 23.942%
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 6.692%)接获 H 股回购要约的有效接纳,包括独立 H 股
股东持有的 133,573,262 股 H 股(占独立 H 股股东持有的全部 H 股的约 91.936%、
全部已发行 H 股的约 23.687%及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 6.620%)。H 股回购
要约及自愿退市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H 股回购要约可供接纳的最后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四时正。
    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四时正(即接纳 H 股回购要约的最后日期及时
间),公司已就 143,475,580 股 H 股(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 H 股的约 25.443%及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 7.111%)接获 H 股回购要约的有效接纳,包括独立 H 股股
东持有的 142,035,080 股 H 股(占本公司独立 H 股股东持有的全部 H 股的约
97.760%、全部已发行 H 股的约 25.187%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 7.040%)。联交
所已批准公司 H 股于联交所退市,H 股退市将自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四时正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1)
由 UBS 代表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每股 H 股 7.5 港元的价格回
购全部已发行 H 股(中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无条件现金要
约;(2) H 股回购要约的截止及结果;及(3)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
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
    公司将根据中国(仅为本公告之目的,不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及监管条例及时披露
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的相关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 A 股及 A 股上市地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