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15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股
东大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维
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2023 年度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审议情况
号 方式
1、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第三届监 理的议案》;
1 2023 年 2 月 8 日 事会第九 2、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 通讯
次会议 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三届监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2 2023 年 2 月 21 日 事会第十 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通讯
次会议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5、《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第三届监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3 2023 年 4 月 17 日 事会第十 通讯
议案》
一次会议
4 2023 年 4 月 25 日 第三届监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讯
1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事会第十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次会议 3、《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对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
议案》;
7、《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对<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
见的议案》;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
薪酬(津贴)方案》。
第三届监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5 2023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十 通讯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6 2023 年 7 月 4 日 事会第十 通讯
议案》
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7 2023 年 7 月 19 日 事会第十 通讯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次会议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三届监 2、《关于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8 2023 年 8 月 25 日 事会第十 的议案》; 通讯
六次会议 3、《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三届监
第三季度报告》;
9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通讯
2、《关于对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次会议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
第三届监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
10 2023 年 11 月 24 日 事会第十 案》 ; 通讯
八次会议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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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第三届监 案》;
11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事会第十 3、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通讯
九次会议 股票的议案》;
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议案》;
5、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
监督检查职能,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检查了未列席会议的召开、议
案审议以及投票等程序,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
业绩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
督职能,检查了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情况,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股东大会和
重要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
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监事会认为:
1、2023 年度,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
合法有效,本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的行为,也没有发
现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2023 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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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且能有效运行,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完整、真实的。
3、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部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无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谨遵诚
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维护和保障本公司及股东权益不受损害,忠实、勤勉
的履行监督职责。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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