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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盛新材: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6-2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凯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凯盛新材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0.00 万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30.85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8,189.15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 007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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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披
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经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建设“2000 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
应用项目”和“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00 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                                23,189.15

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                                                   5,000

合计                                                                28,189.15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1)。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情况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2000 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

期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 2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

对苯二甲酰氯)和 2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

投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安
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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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

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65 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4 年 6 月 20 日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2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

对苯二甲酰氯)和 2 万吨/年                       18,743.69                            6,031.82

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延期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2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                                 2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

(间/对苯二甲酰氯)和 2                                      酰氯):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                                 2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2026 年 6

铝项目                                                                月 30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项目”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主要原因为相关规定对项目自动化技术升级、智能化提升的要求不断提高且
相关设备订购周期长,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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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万吨/年三氯化铝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主要原因为该项目拟进

一步配套下游相关新材料项目,需根据下游新材料项目的情况不断优化设计、规

划、布局及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调整项目建设节奏。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
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
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
成,推进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盛新材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南

证券对凯盛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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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
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                  李文松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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