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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瑞医药: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29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承达”)向汉口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鑫承达少

数股东武汉市盛祥化工有限公司、武汉金盛兴自控工程有限公司按出

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鑫承达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以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准。

    三、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债务人(丙方):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

    (一)担保的最高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

人民币 500 万元。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

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

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

律上的连带责任。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

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

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实际发生
的对外担保余额 2,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8%;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公

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