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29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承达”)向汉口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鑫承达少
数股东武汉市盛祥化工有限公司、武汉金盛兴自控工程有限公司按出
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鑫承达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以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准。
三、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债务人(丙方):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
(一)担保的最高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
人民币 500 万元。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
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
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
律上的连带责任。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
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
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实际发生
的对外担保余额 2,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8%;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公
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