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10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瑞医药”)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秦园路 38 号宸胜国际中心 38 楼 3801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4 人,代表 股份 55,345,214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69.18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54,983,051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68.72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362,163 股,占上市公司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0.45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2 人, 代表股份 2,768,943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3.4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2, 406,78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3.0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362,163 股,占上市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0.452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 (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意 55,21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37%; 反对 120,4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7%;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86%。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8,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775%;反对 120,4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3505%;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20%。 (二)审议通过《关于因收购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 55,208,0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22%; 反对 118,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6%;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332%。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1,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0464%;反对 118,7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4.2891%;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45%。 (三)审议通过《关于因收购股权被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 案》 同意 55,217,3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0%; 反对 109,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3%;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32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22%;反对 109,763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41%;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7%。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55,221,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67%; 反对 107,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8%;弃权 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295%。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375%;反对 107,26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38%;弃权 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7%。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销售原料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55,230,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6%; 反对 107,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6%;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3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53%;反对 107,16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02%;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郭玮奇、魏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多瑞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