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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2-05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42 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

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3.回购数量:以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计、

回购价格不超过 28.42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27,797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7850%;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计、回购价格不超过 28.42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不超过 1,055,59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570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

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

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公司报

告,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

机构审议通过,导致无法实施,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

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若相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

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回购的股份须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

销,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

    市场形象,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

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

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42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

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0 万元(含)。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计、回购价格不超过 28.42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不少于 527,797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7850%;如以回购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计、回购价格不超过 28.42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055,594 股,约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 1.570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五)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

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

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最低回购金额 1,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28.42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7,797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50%。根据股份的用途,若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

   会发生变化,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增加 527,797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数量减少 527,797 股,具体变化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23,637,944      35.1563     24,165,741      35.9412

无限售条件股       43,598,856      64.8437     43,071,059      64.0588

   总股本          67,236,800     100.0000     67,236,800     100.0000

       2.按本次回购最高回购金额 3,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28.42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55,594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00%。根据股份的用途,若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

   会发生变化,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增加 1,055,594 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1,055,594 股,具体变化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23,637,944   35.1563      24,693,538        36.7262

无限售条件股       43,598,856   64.8437      42,543,262        63.2738

  总股本           67,236,800 100.0000       67,236,800       100.0000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

            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
      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

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04,091.63

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637.23 万元

(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按照本次回购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

以上指标的 2.88%、3.67%。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1.31%(未经

审计),流动比率为 4.38(未经审计),按照本次回购上限人民

币 3,000 万元测算,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升至 21.95%,流动比率

将降至 4.24。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9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750.15 万元、1,782.76 万元、1,316.24 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有充足的资金开展研发活动。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

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

    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

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个人利

益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

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3,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8.42

元/股测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1,055,594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5700%。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

大变动,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

      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林明玲女士获授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4.00 万股,实际

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马学沛先生获授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 64.00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登记完成

并上市。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

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前 6 个月内(2023 年 8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4 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害债

      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

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

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

债权人,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为了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

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调整回购股份的

    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

    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4.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6.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

司的长远发展。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

机构审议通过,导致无法实施,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

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三)若相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

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回购的股份须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

销,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本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