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10-21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共青城东兴博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共青城东兴博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兴博元”)
持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亿
马”)股份 2,473,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8%(占剔除公司最
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3.7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 ) 以 集 中 竞 价 、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合 计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不 超 过
2,473,801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68%(占剔除公司最
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3.74%)。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149,20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71%(占
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1.74%);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324,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97%
(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兴博元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 占公司总 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
持有股份总数
号 股东名称 股本的比 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 备注
量(股)
例 本比例
共青城东兴博元
特定
1 投资中心(有限合 2,473,801 3.68% 3.74%
股东
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天亿马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东兴博元拟减持不超过 2,473,801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68%(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
总股本比例为 3.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149,20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71%(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1.7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不超过 1,324,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97%(占剔除公司最新
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2.00%)。
5.减持期间:自本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即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
相应进行调整。
8.其他说明:
特定股东东兴博元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不满 60 个月。东兴博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适用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规则,具体如下: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2020 年修订)》,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
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
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不满 60 个月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
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东兴博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相关承诺
自天亿马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天亿马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同时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转让收益的,
转让收益无偿划归天亿马所有;在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天亿马前,如天
亿马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
的收益金额;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天亿马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天亿马股份。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单位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单位出
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
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
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同时承诺:如本单位违反承诺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所得收益将
无偿划归公司所有;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公司前,如公司进行现金分
红的,可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减
持收益全部缴付公司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若本单位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相关收益无偿划归发行人
所有;在相关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
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相关收益全
部缴付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履行相
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
权暂扣归属于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
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东兴博元没有作出其他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东兴博元拟实施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
(一)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东兴博
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股东东兴博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四)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其所做承诺,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东兴博元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1 日